作者cynthialee (刺)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收到民事庭通知書!!?
時間Wed Jun 17 12:03:11 2009
剛剛我有去找到起訴狀了
裡面內容大致上是
有個人A告我們無權占有
並請求賠償
我外婆在民國60年向友人購買房子
據說是跟人家買權力
只有地上物的使用權
沒有土地的所有權
土地所有權為某B
這塊土地用了好幾十年
原地主都沒有來要求返還
或是要求租金之類的
我們不確定B是否知道我們使用他的土地
然後今天接到法院通知
起訴狀上面寫
A在94/3/18購買下那塊地
在今天之前我們完全不知道
他控告我們在上面搭鐵皮屋是無權占有
要求賠償將近60萬
補充一下,
被告是我的母親
但我跟我母親的戶口早在92年1月就已經遷離
而且我們也沒住在那裏
那塊土地上只有一間沒人住的鐵皮屋
但我外婆的戶籍還在那裏
想請問我們有甚麼樣的權力可以主張呢?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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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238.58
※ 編輯: cynthialee 來自: 115.43.238.58 (06/17 12:40)
1F:推 kirilenko47:那原PO的外婆是否有去地政機關登記設定地上權? 06/17 19:49
2F:→ kirilenko47:接著原PO外婆設定地上權的債權契約是否有約定期限? 06/17 19:50
3F:→ kirilenko47:我想現在A也不是想要用那個土地,如果他想用應該是訴 06/17 19:58
4F:→ kirilenko47:請拆屋還地吧? 06/17 19:58
應該是沒有去登記地上權
我媽是說外婆的友人要搬家
所以就把房子以一萬元賣給我外婆
然後就一直用到現在
那塊土地也才13平方公尺
而且從他買下來到現在已經過了4年
為什麼過了4年才告我們
而不是一買下就要求我們拆除
這點令我很困惑="=
※ 編輯: cynthialee 來自: 115.43.238.58 (06/17 20:48)
5F:→ kirilenko47:沒登記那就真的沒有土地使用權源了,有可能構成不當得 06/17 21:00
6F:→ kirilenko47:利,至於為什麼四年才訴請返還不當得利這你可能要問他 06/17 21:04
7F:→ kirilenko47:但是在法律上他四年才行使也並無不可喔 06/17 21:04
8F:→ kirilenko47:我納悶的是他如果要要回去應該要以民法767條為請求權 06/17 21:05
9F:→ kirilenko47:767是要你拆屋還地,179不當得利是要你返還相當於使 06/17 21:06
10F:→ kirilenko47:用土地之利益,一個是要你拆、一個要你給錢 06/17 21:07
11F:→ kirilenko47:他只請求你給錢,那給了之後還是無權占有 06/17 21:07
12F:→ kirilenko47:他真要一次拿回去應該兩個都主張,怎麼會只主張其一? 06/17 21:08
這我也不知道
起訴狀上面的案由只有"返還不當利得"
內文也沒提到要我們拆除......
※ 編輯: cynthialee 來自: 115.43.238.58 (06/17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