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nthialee (刺)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收到民事庭通知书!!?
时间Wed Jun 17 12:03:11 2009
刚刚我有去找到起诉状了
里面内容大致上是
有个人A告我们无权占有
并请求赔偿
我外婆在民国60年向友人购买房子
据说是跟人家买权力
只有地上物的使用权
没有土地的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为某B
这块土地用了好几十年
原地主都没有来要求返还
或是要求租金之类的
我们不确定B是否知道我们使用他的土地
然後今天接到法院通知
起诉状上面写
A在94/3/18购买下那块地
在今天之前我们完全不知道
他控告我们在上面搭铁皮屋是无权占有
要求赔偿将近60万
补充一下,
被告是我的母亲
但我跟我母亲的户口早在92年1月就已经迁离
而且我们也没住在那里
那块土地上只有一间没人住的铁皮屋
但我外婆的户籍还在那里
想请问我们有甚麽样的权力可以主张呢?
感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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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5.43.238.58
※ 编辑: cynthialee 来自: 115.43.238.58 (06/17 12:40)
1F:推 kirilenko47:那原PO的外婆是否有去地政机关登记设定地上权? 06/17 19:49
2F:→ kirilenko47:接着原PO外婆设定地上权的债权契约是否有约定期限? 06/17 19:50
3F:→ kirilenko47:我想现在A也不是想要用那个土地,如果他想用应该是诉 06/17 19:58
4F:→ kirilenko47:请拆屋还地吧? 06/17 19:58
应该是没有去登记地上权
我妈是说外婆的友人要搬家
所以就把房子以一万元卖给我外婆
然後就一直用到现在
那块土地也才13平方公尺
而且从他买下来到现在已经过了4年
为什麽过了4年才告我们
而不是一买下就要求我们拆除
这点令我很困惑="=
※ 编辑: cynthialee 来自: 115.43.238.58 (06/17 20:48)
5F:→ kirilenko47:没登记那就真的没有土地使用权源了,有可能构成不当得 06/17 21:00
6F:→ kirilenko47:利,至於为什麽四年才诉请返还不当得利这你可能要问他 06/17 21:04
7F:→ kirilenko47:但是在法律上他四年才行使也并无不可喔 06/17 21:04
8F:→ kirilenko47:我纳闷的是他如果要要回去应该要以民法767条为请求权 06/17 21:05
9F:→ kirilenko47:767是要你拆屋还地,179不当得利是要你返还相当於使 06/17 21:06
10F:→ kirilenko47:用土地之利益,一个是要你拆、一个要你给钱 06/17 21:07
11F:→ kirilenko47:他只请求你给钱,那给了之後还是无权占有 06/17 21:07
12F:→ kirilenko47:他真要一次拿回去应该两个都主张,怎麽会只主张其一? 06/17 21:08
这我也不知道
起诉状上面的案由只有"返还不当利得"
内文也没提到要我们拆除......
※ 编辑: cynthialee 来自: 115.43.238.58 (06/17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