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nkZebra (PinkZebra)
看板LAW
標題[問題] 付了訂還沒簽約才發生問題..
時間Sun Jun 14 20:44:14 2009
※ [本文轉錄自 rent-exp 看板]
作者: PinkZebra (PinkZebra) 看板: rent-exp
標題: [問題] 付了訂還沒簽約才發生問題..
時間: Sun Jun 14 20:38:12 2009
已爬過文~
我在付了訂金之後才知道不能養寵物
沒有簽約 是付完訂金才給我契約本 後 得知不能養
跟房東詢問過後他就說不租了
房東還跟我說了那條民法249法規
所以不退我訂金(當初交三千)
請問這樣有辦法要回來嗎
因為我後來查那個法條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
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難道他規定不能養寵物 而我事後才知道
這樣子也算是第二嗎
麻煩大家幫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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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jck00383:適用249第2款沒什麼道理。基本上依248當房東受有定金時 06/15 01:47
2F:→ wjck00383:,法律推定契約成立。既是推定,自不排除房東可舉證推翻 06/15 01:49
3F:→ wjck00383:。惟房東需對契約不存在負舉證責任,不易推翻。那若你堅 06/15 01:56
4F:→ wjck00383:持要租且要養寵物。那反而房東不給你住,應該是你主張 06/15 01:57
5F:→ wjck00383:249第三款才有道理的。 06/15 01:57
6F:→ PinkZebra:我今天就跟她這樣談 謝謝你!! 06/15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