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lapink (lala)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競合問題
時間Wed Jun 10 18:37:54 2009
哈囉各位
關於一些基本權競合問題 ex..自由權 平等權 重要性原則
想探討一下
ex:
某醫生使用雞尾酒減肥法 因為藥物過重
病人身體發生不適 (健康生命權)
後來醫生遭到委員會停職 (影響到醫生生存權)
這兩個不就是相互競合?
該怎麼說重要性呢?
那立法院和行政院的關係 相互負責
有誰可以幫我解釋一下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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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71.79.101
1F:→ lighthouse:競合是這個意思嗎?? 06/10 19:09
2F:→ lovewait:建議你先回去翻一下競合... 06/10 19:17
3F:→ lovewait:或許你是想比較醫生"工作權"跟病人"生命權"是否符合比例 06/10 19:18
4F:推 darimgh:我是覺得合比例拉 生存權應該是不能那麼擴張解釋的 醫生 06/11 18:22
5F:→ darimgh:被停權應該還沒到生活困頓 無法養活自己的地步吧 06/11 18:23
6F:→ darimgh:如果是貧民 三餐都沒東西吃 那倒是有權力向國家請求保護 06/11 18:24
7F:→ darimgh:其生存權的必要 06/11 18:24
8F:→ rogerkid:生存權怎麼會這樣詮釋....... 現在的社會福利政策很多都 06/13 01:28
9F:→ rogerkid:是站在政府主動保護生存權的基礎上耶 難道只有貧民餓肚子 06/13 01:29
10F:→ rogerkid:三餐沒飯吃 才有權利享受嗎 低收入戶也不是每個人都那麼 06/13 01:30
11F:→ rogerkid:困的呀~~~ 06/13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