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90447x (IAN)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同居關係的定義?
時間Tue May 19 02:15:15 2009
同居關係在民法上好像沒有明確的定義
那法官要如合認定雙方有同居的事實呢
譬如說
EX1
甲男每周於六日把乙女帶回宿舍同住
那是否有同居呢?
EX2
如果住在一起半年算同居
那只住一起一天算同居嗎?
EX3
室友算同居嗎?
可不可以請大大們幫幫忙 這個同居的定義呢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223.61
1F:推 wjck00383:每個條文的同居定義不一,你要問哪條?如民法433與1001條 05/19 02:21
2F:→ wjck00383:的同居即有不同意思,不能一概而論。 05/19 02:21
3F:→ a90447x:抱歉 沒有說清楚 小弟想問 家暴防治法....拍謝 05/19 02:36
4F:推 wjck00383:那你舉的三個例子都不適用家暴法。 05/19 02:44
5F:→ a90447x:但家暴法適用範圍內 不有說包含"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嗎 05/19 03:04
6F:→ a90447x:感謝大大這麼晚還回答問題 衷心感謝 05/19 03:06
7F:推 wjck00383:我又想了一下。判斷標準應該在是否有同居共財,雙方有創 05/19 04:15
8F:→ wjck00383:造一種比朋友還更緊密的關係等等。如例一,甲乙因工作分 05/19 04:17
9F:→ wjck00383:開,周末在一起共同生活,經營一個家庭。則為家暴法適用 05/19 04:18
10F:→ wjck00383:對象,並無不妥。那例二像一夜情,一夜情應非家暴法保護 05/19 04:19
11F:→ wjck00383:對象。例三則太籠統,至少我跟我大學宿舍室友雖同住一房 05/19 04:20
12F:→ wjck00383:但根本無共組家庭意思,也沒有什麼特別關係,不能說室友 05/19 04:21
13F:→ wjck00383:揍我,就有家暴法的適用。惟不排除有更親密關係之室友, 05/19 04:22
14F:→ wjck00383:那這樣應可肯認有同居關係了。惟家暴的實務,不算熟悉, 05/19 04:24
15F:→ wjck00383:如我與實務意見有所不同,請指正。 05/19 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