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rdo (願賭服輸)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土地與房屋登記
時間Sat May 16 19:43:19 2009
前陣子奶奶去世後
我爸兄弟們去辦理繼承土地
登記為兄弟六人的名字
但最近房屋稅帳單來了卻發現還是奶奶的名字
我想請問房屋也要一並辦理登記繼承嗎??
若是要繼承是要登記居住者姓名還是共同繼承??
需要繳交任何費用嗎??
而假如不與理會,會被政府徵收走嗎??
懇請先進賜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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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254.13.81
1F:推 hcya:要十五年後才會被拍賣 參土地法73條之一 05/17 01:49
2F:→ proletariat:建物跟土地是兩筆不同的登記項目,逾時登記會受罰。 05/17 08:47
3F:推 hcya:我沒有找到建物不辦繼承登記要處罰的條文 可否請樓上提點? 05/17 12:58
4F:→ proletariat:土地登記謂土地及建築改良物之所有權與他項權利之登記 05/17 14:21
5F:→ proletariat:土地總登記後,土地權利有移轉....應為變更登記。 05/17 14:22
6F:→ proletariat:繼承登記者,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聲請逾 05/17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