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rdo (愿赌服输)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土地与房屋登记
时间Sat May 16 19:43:19 2009
前阵子奶奶去世後
我爸兄弟们去办理继承土地
登记为兄弟六人的名字
但最近房屋税帐单来了却发现还是奶奶的名字
我想请问房屋也要一并办理登记继承吗??
若是要继承是要登记居住者姓名还是共同继承??
需要缴交任何费用吗??
而假如不与理会,会被政府徵收走吗??
恳请先进赐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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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254.13.81
1F:推 hcya:要十五年後才会被拍卖 参土地法73条之一 05/17 01:49
2F:→ proletariat:建物跟土地是两笔不同的登记项目,逾时登记会受罚。 05/17 08:47
3F:推 hcya:我没有找到建物不办继承登记要处罚的条文 可否请楼上提点? 05/17 12:58
4F:→ proletariat:土地登记谓土地及建筑改良物之所有权与他项权利之登记 05/17 14:21
5F:→ proletariat:土地总登记後,土地权利有移转....应为变更登记。 05/17 14:22
6F:→ proletariat:继承登记者,得自继承开始之日起六个月内为之。声请逾 05/17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