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iher (和風)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土地遭人使用做為法定空地如何處理?
時間Thu May 14 19:25:05 2009
請教各位一個土地跟建築的問題
A有一塊地被B拿去做建造執照的空地比及私設通路使用
而B未經取得A的土地使用同意書 所申請建照是用偽造文書的文件
而B卻擅自將結構體完成 這段時間因為法院受理中
故B向建管單位申報開工及勘驗皆未同意 故無法取得使用執照
而法院也判決偽造文書成立 建管單位也因法院告知撤銷建照
請問A要如何主張自己的權利
雖然A的土地上並未有建築物 係做為空地比使用
可以依那些法令提起那些訴訟或者其他動作
是否可將B所蓋的建築物拆除及法定空地解除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57.216
※ 編輯: taiher 來自: 59.126.57.216 (05/14 19:26)
1F:→ lighthouse:民法796,796-1,796-2? 但建照既已撤銷該建築就是違建了 05/14 22:10
2F:→ lighthouse:既然A的土地沒有建築物 通知建管單位去拆違建就好啦 05/14 22:12
3F:→ taiher:謝謝您的意見囉~ 05/15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