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iher (和风)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土地遭人使用做为法定空地如何处理?
时间Thu May 14 19:25:05 2009
请教各位一个土地跟建筑的问题
A有一块地被B拿去做建造执照的空地比及私设通路使用
而B未经取得A的土地使用同意书 所申请建照是用伪造文书的文件
而B却擅自将结构体完成 这段时间因为法院受理中
故B向建管单位申报开工及勘验皆未同意 故无法取得使用执照
而法院也判决伪造文书成立 建管单位也因法院告知撤销建照
请问A要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虽然A的土地上并未有建筑物 系做为空地比使用
可以依那些法令提起那些诉讼或者其他动作
是否可将B所盖的建筑物拆除及法定空地解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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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6.57.216
※ 编辑: taiher 来自: 59.126.57.216 (05/14 19:26)
1F:→ lighthouse:民法796,796-1,796-2? 但建照既已撤销该建筑就是违建了 05/14 22:10
2F:→ lighthouse:既然A的土地没有建筑物 通知建管单位去拆违建就好啦 05/14 22:12
3F:→ taiher:谢谢您的意见罗~ 05/15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