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ala (Kar98k v.s MosinNagant)
看板LAW
標題Re: [公告] 法律沒有公平...只有運氣...
時間Wed May 13 14:08:49 2009
※ 引述《wuowuo (就用我的嘴砲征服你的心)》之銘言:
: 本來就要隨時注意當時情況
: 看你的文 說對方是撞到你妹車的右前方
: 很明顯你妹一定有過失
: 自於對方也有過失並不能免除你妹的過失
: 最多只能減輕責任
: 當然對方式有點誇張 13萬的價格差不多的骨折的賠款價了
: 這樣您應該清楚法官為什麼說因果關係了吧
不好意思,原文恕刪。
因為自己曾是機車騎士,現在卻整天開車走,所以還蠻能體會原po
講的情況,很多機車騎士都是亂騎。
看了一下判決書,你可能主張的理由應該只存在 義務違反關聯 的
問題,我等會會說明。
但先跟原po說一下,因為畢竟多如牛毛的交通法規已經有規定什麼
直行讓先行什麼鬼的規則,坦白說哪個開車的人會去記阿?? 大家就
是小心開車就對了,但已經有定而妳妹又被判定違反,那麼在刑法
上就是屬於違反注意義務,講白一點就是你妹被法官認定不注意。
那我自己認為唯一的救濟就是,可以主張,就算你妹妹很注意,結果
(就是事故之發生)仍不可避免,或是不確定可否避免。我想鍵定報告
不可能那麼確定結果一定可以避免,一個真正科學的鑑定報告是很少
見的,因為你沒選辯護律師,所以沒辦法看報告,所以選個好律師幫
你妹辯護一下,針對鑑定報告去主打,反正我跟你說,學科學的人的
優點是理性,但弱點也是理性,只要你合理的懷疑他的報告,反正
probability(可能性)這種東西怎麼凹都不可能很準,那是有機會的。
加油吧 !
p.s 我幫你說話只是單純討厭講話大聲的人,還有我討厭看到女人被關...
p.s 針對鑑定報告的部分,我只是猜想 ...
假設你妹妹剛下交流道時的速度是A,如果遵守所謂注意義務,那
麼考量到對方騎士的速度(請注意對方是否保持速限)以及令妹的反
應時間(這時後就不要再說什麼女性開車技術也很好了,去主打一
下反應時間的問題,就算很注意,也頂多只能爭取到一秒左右的煞
車時間,而這煞車所能降下的速度是多少?當天地面的狀況..etc),
那有可能防止這次碰撞嗎? 還要考慮到對方的機車輪胎是否有正常
保養(這也是對方的注意義務),考慮當天的路況和地面摩擦係數....etc
反正對付科學人就是要比他更科學。衝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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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ala 來自: 218.169.185.116 (05/13 14:14)
※ 編輯: Vala 來自: 218.169.185.116 (05/13 14:17)
1F:推 RobertAlexy:就實證科學角度而言 的確鑑定報告並非絕對可信 05/13 15:03
2F:→ RobertAlexy:然而在實務上 法官很少會去質疑車禍鑑定報告的正確度 05/13 15:03
3F:→ RobertAlexy:鑑定報告正確度可以作為攻擊方法 但是成功率不高 05/13 15:04
4F:→ lighthouse:說句不中聽的話 既然對方已不可能撤回告訴(刑訴238) 上 05/13 15:14
5F:→ lighthouse:訴想翻盤就必須挑戰現有的兩份鑑定報告 困難度不小 現 05/13 15:16
6F:→ lighthouse:在應該把重心放在接下來的民事求償 這部份勝算大多了 05/13 15:19
7F:→ Vala:想問一下有可能反告對方毀損嗎? 05/13 16:36
8F:→ lighthouse:我國刑法沒有過失毀損罪…… 05/13 17:09
9F:→ Vala:哈 對ㄏㄡ 我耍笨~~ 05/13 21:13
10F:→ hd0485:你觀念有問題:你討厭女人被關,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會被關? 05/13 21:59
11F:→ Vala:哈 那只是純粹刻板印象而以 別太在意 05/14 06:28
12F:噓 wolf0202:不記規則就不要開車 台灣駕照跟買來的一樣好考 05/20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