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著作權遭侵害,應如何處理?
時間Wed May 13 12:49:58 2009
※ 引述《poohlove (狼屬性)》之銘言:
: 事例:
: 某私立大學商業設計科女學生A,於學期中為繳交畢業展作品
: ,數次於校內發表其原創構思與作品成果。嗣候參與新一代設
: 計展獲取決賽資格。
: 惟,參展決賽前一個月校方暗示不希望其參展,並表示其原
: 創作品已另有他人於網路上發表,並且與商品製造公司完成
: 買賣交易。
: 經查,該網路發表期日在A生於校內發表及繳交作業之後。又
: 參展前,校方強烈要求A生不得參展,否則恐有得獎後事情鬧
: 大不可收拾,致送教評會退學‧‧‧云云。
: 問題:
: 該生應如何救濟?或採息事寧人態度較為妥適?
: 這是個實際案例,發生於自己親友身上。原本她今天就要上來
: 參展了,但因學校的態度讓她很沮喪。不想妥協,卻又怕畢不
: 了業。
: 請問她應如何較為妥適?
: 謝謝。
一翻兩瞪眼的東西
A君的作品雖然履次發表出來,然後再整合成為單一設計然後去參加決賽(這是我的解讀)
當學校要阻止一個人參展,不可以用暗示、明示,必須立足於「法」,除非A君參展是違
法的,不然學校無權阻止。
至於原創作品另有他人(簡稱B)於網路上發表,顯而易見,那人抄襲,A君有權控告B君
並知會商品製造公司,懸崖勒馬以免侵權。
然後B君在網路發表是在A君發表之後,A君顯然有足夠證據證明B君抄襲,或是巧合正好
發表類似東西,那麼雙方都擁有著作權
建議請家長出面,詢問校方幾個問題
一、禁止學生參展的法源依據?
二、若學生執意參展,是否造成觸犯校規?
三、校方所提送教評會處份,是否所有參加校外展覽的學生,皆會送教評會懲處?
四、承上題,若不會,那麼那一個法源授權對A君的參展行為可以構成退學處份?
五、若校方所擔心的侵犯著作權問題,A君未受法庭審訊更沒有被判刑,校方以何
立場判斷A君的作品為侵權作品?
六、若校方堅持如此,身為家長應請教育部仲裁或請法學專家及媒體公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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