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kushi (卡喇綁尬~YO~~)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土地分割問題
時間Wed Apr 22 14:39:43 2009
有爬過文
但好像沒討論這種CASE
因為自己念理工 不太懂 所以替自己家人詢問
一塊在三芝附近的土地
至於是劃為什麼用途我在去問問
民國72年向地主購買其中1/10 也就是700坪
購買時沒有明確分割 也就是變成共有形式
但前幾年想提出分割時
對方說我們沒超過713坪 所以沒有分割權 有這種事情吧?XD
(當初沒深究,不知是根據什麼條文?麻煩大大解惑)
現在想要提出分割 能於法有據提出嗎?
或者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呢?
不然就只能等對方要一併整地出售時才能向我們低價買回?
因為最近家裡經濟困境 所以想要處理這塊土地
感謝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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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4.103.1
1F:推 boyrodman:共有物分割請參照民法823、824條 04/23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