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kushi (卡喇绑尬~YO~~)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土地分割问题
时间Wed Apr 22 14:39:43 2009
有爬过文
但好像没讨论这种CASE
因为自己念理工 不太懂 所以替自己家人询问
一块在三芝附近的土地
至於是划为什麽用途我在去问问
民国72年向地主购买其中1/10 也就是700坪
购买时没有明确分割 也就是变成共有形式
但前几年想提出分割时
对方说我们没超过713坪 所以没有分割权 有这种事情吧?XD
(当初没深究,不知是根据什麽条文?麻烦大大解惑)
现在想要提出分割 能於法有据提出吗?
或者有什麽方法可以解决呢?
不然就只能等对方要一并整地出售时才能向我们低价买回?
因为最近家里经济困境 所以想要处理这块土地
感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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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4.103.1
1F:推 boyrodman:共有物分割请参照民法823、824条 04/23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