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ddler (一勝九敗)
看板LAW
標題[討論] 戲院禁帶外食,犯什麼法??
時間Thu Apr 16 21:32:21 2009
最近戲院禁帶外食的事件,又重新吵了起來!
在Movie版有許多討論,但都是著重在應不應該的層面
然而,目前台灣的法律上有沒有可以解釋的呢??
因為某台記者說,台灣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可以規範戲院禁帶外食??
目前禁帶外食的情況大致分成兩種:
1、戲院本身沒有販賣部,全面禁帶外食。
(我覺得這個法律上應該說得過去,國家音樂廳也是禁帶食物)
2、除了戲院本身自己賣的食物,其他外食都不准帶。
(這個情況應該又分成以下兩種)
2-1、戲院自己賣A類食物,禁帶A類以外的食物。
(這種情況好像也可以接受,例如戲院賣冷飲,禁止民眾帶熱食)
2-2、戲院自己賣A類食物,禁帶A類食物。
(這點是民眾普遍無法接受的。戲院自己賣的可樂可以帶,外面的可樂不可以帶)
2-2、是大家最不能接受的。
然而,有明確的法條可以去規範業者2-2的行為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30.53
※ 編輯: peddler 來自: 220.136.130.53 (04/16 21:32)
1F:→ Eventis:我個人認為有可能可以適用公平交易法. 04/16 21:44
2F:→ Eventis:比如像公平會89年公處字164號處分書的裁定就認為有影響. 04/16 21:53
3F:→ Eventis:雖然這一案訴願決定被打槍,但基本上認為原處分非為無見, 04/16 21:53
4F:→ Eventis:但對於園區內餐飲價格是否不合理,及是否又不當壓抑該當顯 04/16 21:55
5F:→ Eventis:失公平也未做說明為由,因此還稱不上完敗....(默) 04/16 21:56
6F:→ Eventis:另外從消保的角度來看,禁帶外食是定型化契約,也受定型化 04/16 22:01
7F:→ Eventis:契約的相關規制.消費者如果主觀上沒有受其拘束的意思, 04/16 22:02
8F:→ Eventis:可以解為無效.或乾脆引用12條違反平等互惠而顯失公平無效 04/16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