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smo2256 (號暱稱)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憲法 居住遷徙自由
時間Fri Feb 20 12:20:00 2009
97 初等 一般行政 18題
法院對交保之被告予以限制住居之處分時,是涉及憲法何種基本權利之保障?
A居住自由 B 言論自由 C 遷徙自由 D訴訟權
答案是C
限制住居:
命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住居在現在之住所或指定相當之住所命其居住"
,而代替羈押之方法。
大法官釋字452
談住所之選定。大法官指出居住自由包括人民有"選擇住所之自主權"
所以為什麼答案是 C 不是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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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6.117.137
1F:推 Eventis:被告的住所是"自己選定"(民法20)來的. 02/20 13:20
2F:→ cosmo2256:但是後面有說 法官可以指定相當之住所命其居住 02/20 14:31
3F:推 loneloneago:居住自由是指 公權力不得非法侵入人民居住空間 02/20 22:43
4F:→ loneloneago:而遷徙自由是人民於國家領域內自由行動及居住之權 02/20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