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hMin (小小貝)
看板KoreaStar
標題[心得] 閔熙珍與BELIFTLAB第4次法庭論述整理
時間Sat Nov 15 00:27:01 2025
本文進行閔熙珍與BELIFTLAB第4次法庭論述整理(搭配Gemini、ChatGPT)及個人觀點分析
,不進行全文翻譯,相關參考附在最後,有興趣的請自行查閱。
一、BELIFT LAB法庭策略整理
1.凸顯閔熙珍的個人私慾
核心論點是閔熙珍所有行動(包含記者會)皆非出於公益或保護創意,而是為了最大化個
人利益。這些操作的最終目的,是透過打擊HYBE與ILLIT的聲譽,將ADOR變成「空殼公司
」,以利她能以低價收購HYBE所持有的80%ADOR股份。
提出HYBE「七宗罪」文件,主張閔熙珍早在很早之前,就把ILLIT的抄襲爭議視為輿論戰
的素材,作為奪權計畫的一部分。
2.呈現「預謀」且「明知後果」的輿論戰
透過對話紀錄時間軸,企圖證明閔熙珍對HYBE的攻擊,並非始於4月下旬的審計,而是在
之前就已經策劃好。
對話紀錄時間軸:
2月27日:ILLIT公布出道日期。
(補充:PTT於3月1日出現「ILLIT像NewJeans」的討論。)
3月2日:原告主張閔熙珍方內部已在討論,準備利用ILLIT尚未發行的音源發動「音源灌
水攻擊」以威嚇HYBE。
3月18日:原告指控閔熙珍方曾討論向分析師展示「ILLIT誹謗短片」,以引導撰寫HYBE股
票的「做空報告」。
(補充:ILLIT於3月25日正式出道。)
3月28/29日:對話中出現「我們準備輿論戰」等指示,並開始規劃如何使用「NewJeans模
仿品」等字詞。
*對話記錄也出現了海豚導演
閔熙珍還指示 NewJeans 與申宇碩(海豚)導演一同登上人氣 YouTube 頻道,暗示其他偶
像是『NewJeans 抄襲者Copycat』。閔熙珍在 Kakaotalk 對話中稱:『申導演會按照我的
意思引導的』,並指示不僅要提及 HYBE 旗下的藝人,連其他企劃公司的藝人也全都要點
名。」
「明知故犯」部分:
閔熙珍在發動輿論前,已詢問律師並得知抄襲訴訟幾乎不可能成立,只能依靠輿論戰。
即便明知抄襲界線曖昧且可能涉及名譽毀損,她仍在對話中表示「對方會要求證據反擊」
,但仍堅持「要強行推進」。
3.指控閔熙珍選擇ILLIT作為攻擊對象
閔熙珍曾要求員工監控所有四代偶像,但最終選擇了剛出道、粉絲薄弱的ILLIT作為攻擊
目標,用以成為輿論戰的「犧牲品」。
她挑選同為女團的ILLIT,是為了向NewJeans成員家長灌輸「ILLIT是替代品」的焦慮,讓
家長因此被推上對HYBE的衝突前線,而她自己則隱身在後方。
此段落也重點申明ILLIT成員多為10代少女,她們的夢想因輿論攻擊而被撕裂,甚至質問「
我們到底做錯了什麼?」藉此營造受害者形象。
4.瓦解閔熙珍的主要防禦
(1)關於審計與對話記錄
原告主張所有審計流程具必要性,對話記錄的取得方式完全合法。
法律依據如下:
—閔熙珍本人曾簽署同意公司監控業務系統。
—ADOR李副代表也簽署同意,且在審計時自行提供密碼,因此對話記錄屬自願提供。
—與巫師的對話是被轉寄到業務郵件中,因此屬合法蒐集。
—其他法院(假處分、合約訴訟)皆已駁回閔熙珍對證據效力的抗辯,等同承認對話記錄
可作為證據。
(2)關於抄襲與雙重標準
原告引用著作權委員與編舞專家的意見,主張ILLIT並不構成抄襲。
另外提出兩個「你也一樣」論點:
A.NewJeans本身過去也被指控抄襲日本女團。
B.閔熙珍新創立公司(OOAK)的指紋Logo也被疑似抄襲。
目的在於削弱她的道德正當性。
同時指控她態度雙標:
面對NewJeans的抄襲質疑,她要求以公信力報告證明;但攻擊ILLIT時,明知無法在法律
上勝訴,卻選擇用輿論施壓。
(3)關於「參考NewJeans企劃案」
原告承認曾有員工將NewJeans的企劃案提供給團隊,但主張:
A.ILLIT的企劃在此之前就已獨立籌備。
B.該企劃案僅作參考,但方向不同,因此並未真正採用。
C.從法律上來看,企劃案屬HYBE的著作物,並非閔熙珍個人的財產。
5.證明閔熙珍確實造成損害
提出關鍵字分析,顯示4月25日記者會後,ILLIT的網路評價從正向急轉負向。
ILLIT專輯訂單量大幅下跌,追加生產計畫被迫中止,多項廣告與拍攝行程也遭取消。
原告試圖證明:閔熙珍的輿論戰已達到效果,而且她的行為與原告遭受的損失之間具有明
確因果關係。
二、閔熙珍法庭策略整理
1.這是合約義務,而非惡意攻擊
引用臨時禁令判決,強調抄襲爭議在閔熙珍發言前就已在網路上存在,也指出身為ADOR代
表,她有責任在旗下藝人的獨特性受到威脅時提出必要的意見與應對。
閔熙珍方主張:當母公司旗下另一廠牌的新人團削弱了NewJeans的差異性,如果她完全不
表態,反而才屬未履行職務。因此她的所有發言(包含記者會)均是正當且必要的意見表
達,目的是保護ADOR,並揭露HYBE的不正當行為。
2.HYBE/BELIFT LAB才是攻擊方
閔熙珍主張事件的起點,是她先提出正當內部舉報,卻遭到HYBE的報復——包括非法審計
。
在她於4月25日召開記者會之前,HYBE及BELIFT LAB就已釋出超過1700篇的媒體內容,先
行指控她企圖奪取經營權。
她強調真正發動獵巫、輿論攻擊的是HYBE,而記者會是她在壓倒性的輿論砲火之下,被迫
做出的自我防衛。
3.反擊對話記錄——是惡意剪貼與扭曲
閔熙珍指控原告惡意拼湊對話記錄,將所有行為都扣上「企圖奪權」與「個人私慾」,藉
此抹黑她、侵害名譽,甚至侵犯隱私。
她在法庭上抗議,原告竟然將這些涉及個人隱私的對話內容放入公開簡報中展示。
4.輿論先於她的發言,並非她捏造
閔熙珍強調:「ILLIT類似NewJeans」的討論並非她製造,而是來自大眾、媒體、評論者
的自然反應,而且規模壓倒性。
舉證包括:
(1)「NewJeans模仿品」一詞最早由一般網友提出。
(2)國外社群上「以為是NewJeans」的留言獲得超過9萬人按讚,顯示相似性是大眾普遍觀
感。
5.反控原告說謊並迴避核心問題
閔熙珍表示,HYBE內部員工的舉報已證實:NewJeans的企劃案確實被提供給原告參考。
她質疑原告提出的「7月企劃」說法,認為那是謊言,因為當時ILLIT成員仍未選定,不可
能進行到該階段。
她批評原告始終迴避最根本的問題——大眾普遍認為相似的原因,卻反過來用「NewJeans
也像別人」的方式企圖模糊焦點。
6.駁斥20億求償——不存在因果關係
閔熙珍主張:任何專輯在發售一個月後銷量下降都屬自然趨勢。
此外,負評在她4月25日發言前就已經出現:
(1)她提出證據顯示,早在記者會前一個月,就有人留言「房時赫好像在模仿閔熙珍」,
並獲得大量認同。
(2)因此ILLIT的負評、分數下降與她的發言無關,不能將後果歸責於她。
被告試圖證明:原告主張的20億損害賠償,建立在「不存在的損害」上,並無合理因果基
礎。
三、法庭動作
1.程序性指示與法官批評
(1)關於對話記錄的使用方式
閔熙珍方抗議原告在簡報中引用對話記錄,認為涉及個人隱私。
法官裁示:
—雙方仍可使用簡報,但不得在簡報時呈現對話內容原文。
—對話內容須改以口頭陳述方式說明。
(2)法官批評被告遲交文件
—法官當庭指出:閔熙珍方在開庭當天才提交書面資料,使BELIFTLAB無法準備反駁。
—法官認為此舉「存在問題、違反訴訟原則」。
—明令:往後所有資料最遲需於開庭一週前提交。
2.法官的關鍵提問
法官向BELIFT LAB提出三個核心問題:
(1)問題一:
「你們是否認為閔熙珍的記者會,是她奪取經營權的『具體執行行為』之一?」
BELIFTLAB回答:
—不確定是否是具體執行,但她確實策劃了輿論戰。
(2)問題二:
「即使輿論戰導致ILLIT價值下降,這能成為HYBE必須把ADOR股份轉給她的理由嗎?」
BELIFT LAB回答:
—目的不是直接奪股,而是透過製造損失來威脅HYBE,迫使其在談判中讓步。
(3)問題三:
「即使輿論戰造成營收下降,這能構成HYBE對ADOR進行審計的理由嗎?」
BELIFT LAB回答:
—「如同有人威脅要爆料戀情」。
—母公司得知子公司代表正準備攻擊計畫,自然有理由進行監察。
3.其他法庭動態
(1)法官詢問和解可能性
在正式辯論前,基於NewJeans已宣布回歸ADOR,法官主動詢問:「雙方是否和解?」
兩造律師皆回答:「完全未聽聞。」
(2)下次開庭
下一次開庭時間為2026年1月9日。
四、個人觀點總結:
在我看來,BELIFT LAB此案並不以勝訴為主要目標,而是藉由訴訟程序,將背信罪遭到不
起訴時所使用的證據全面攤開。這是一種反制策略,目的在於把閔熙珍過去發動的輿論攻
勢反向擊回去,而且使用的武器正是她最不願公開的對話記錄。
這場官司本質上是一場焦土戰,也是HYBE與閔熙珍之間股東協議訴訟的衛星戰場之一。
那麼閔熙珍是否成功應對?我認為並沒有。她並非主動投入戰場,而是被迫承接這場戰爭
,並且眼睜睜看著那些她極力想避免公開的對話內容,仍然被法庭程序推上檯面,也就相
當於承認了對話記錄的可信程度。
HYBE的核心目標,就是把「對話記錄」這顆炸彈搬到眾目睽睽之下——他們達到了目的,
而閔熙珍沒有能在爆炸前拆除它,只能在炸彈引爆的同時,試圖在煙霧中大喊:「是HYBE
先把我逼到這一步的!」
如今的結果,就是法庭與輿論場上並行存在兩套相互抵觸,卻也各自邏輯完整的故事,並
且背後都有法院判決支撐。
BELIFT LAB的故事:閔熙珍是為自身利益策劃行動的主導者。
閔熙珍的故事:閔熙珍是為履行職責而被逼入困境的受害者。
故法庭上勝負難分,但HYBE的目的已達到,相當於已經勝利。
六、參考新聞:(註:後面的標記是Gemini整理)
1.SportsToday(stoo.com)-[原告方]BELIFTLAB開場論述
http://www.stoo.com/article.php?aid=103649320209
2.SportsToday(stoo.com)-[被告方]閔熙珍方反駁論述
http://www.stoo.com/article.php?aid=103649638177
3.TVDaily-[原告方]BELIFTLAB論述(1)
https://www.tvdaily.co.kr/read.php3?aid=17631086061769052010
4.SPOTVNews-[原告方]BELIFTLAB論述(2)
http://spotvnews.co.kr/news/articleView.html?idxno=782235
5.Newsis-[原告方]BELIFTLAB論述(3)/犧牲品論
https://www.newsis.com/view/NISX20251114_0003403814
6.SportsToday(stoo.com)-[雙方綜合]/法官提問(1)
http://www.stoo.com/article.php?aid=103650268572
7.TVDaily-[被告方]閔熙珍方反駁/合約義務論
https://www.tvdaily.co.kr/read.php3?aid=17631140121769059010
8.CeluvMedia-[雙方超詳細綜合]/程序問題
http://www.celuvmedia.com/article.php?aid=1763115266509938007
9.TVDaily-[原告方]BELIFTLAB論述(4)/萬物閔熙珍說
https://www.tvdaily.co.kr/read.php3?aid=17631147571769060010
10.CBSNocutNews-[原告方]BELIFTLAB論述(5)/KKT時間軸
https://www.nocutnews.co.kr/news/6428886
11.LawTimes-[雙方綜合]/法官提問(2)/法律視角
https://www.lawtimes.co.kr/news/213167
七、TheQoo的相關討論
https://theqoo.net/hot/3991409379
https://theqoo.net/hot/3991438208
https://theqoo.net/hot/3991464166
https://theqoo.net/hot/3991466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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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KoreaStar/M.1763137644.A.E77.html
1F:→ tzuchun0214: 能讓人再一次看清閔的為人的確就達到 218.166.102.4 11/15 00:43
2F:→ tzuchun0214: 目的了,隨著這些揭露她的影響力就會 218.166.102.4 11/15 00:43
3F:→ tzuchun0214: 下降,然後閔少在那邊卸責,引導輿論 218.166.102.4 11/15 00:43
4F:→ tzuchun0214: 就是事實^^ 218.166.102.4 11/15 00:43
5F:推 luzes: 推整理 不然有一個群體要把黑的洗成白的 111.83.245.153 11/15 01:01
6F:推 blessbless: 這個人真的很噁心惡劣 114.26.87.74 11/15 01:09
7F:推 ines1969: 所有對話紀錄都是合法取得的,邦尼斯不 223.136.207.59 11/15 01:10
8F:→ ines1969: 要再搞不清楚狀況了 223.136.207.59 11/15 01:10
9F:推 gotohikaru: 已經在洗了啊 脆跟推特上一堆 175.181.103.25 11/15 01:12
10F:→ u1988926: Belift方好像有一段紀錄片(?)是關於 110.30.104.154 11/15 01:12
11F:→ u1988926: 從閔開始亂潑髒水以來的證據留存 B站有 110.30.104.154 11/15 01:12
12F:→ u1988926: 有興趣的人可以找來看。閔從那場佈道記 110.30.104.154 11/15 01:12
13F:→ u1988926: 者會開始就一直在說謊以及厚臉皮地帶風 110.30.104.154 11/15 01:12
14F:→ u1988926: 向潑髒水是真的 110.30.104.154 11/15 01:12
15F:→ u1988926: 至少在批踢踢洗的 我會不厭其煩地善意提 110.30.104.154 11/15 01:13
16F:→ u1988926: 醒 專板幾個有夠眼熟的ID現在還敢在那邊 110.30.104.154 11/15 01:13
17F:→ u1988926: 裝沒事真的有夠可笑 110.30.104.154 11/15 01:13
18F:推 julysea: 感謝翻譯! 42.73.167.69 11/15 01:16
19F:推 ines1969: 原本閔熙珍針對不只一個團體,最後才鎖 223.136.207.59 11/15 01:18
20F:→ ines1969: 定是 Illit 223.136.207.59 11/15 01:18
23F:→ ines1969: 31687 223.136.207.59 11/15 01:18
BELIFT LAB以閔熙珍的對話記錄指控閔熙珍原本針對的不只一個團體,甚至有其它公司的
最後才鎖定為ILLIT。
https://news.nate.com/view/20251114n31687
24F:→ goingtoofar: 閔真的是非常噁心的一個人 說謊不打220.134.107.187 11/15 01:18
25F:→ goingtoofar: 草稿 搬弄是非 讓無辜的人成為他貪欲220.134.107.187 11/15 01:18
26F:→ goingtoofar: 的犧牲品220.134.107.187 11/15 01:18
27F:→ goingtoofar: 現在只要還看到支持閔或是覺得他立意220.134.107.187 11/15 01:18
28F:→ goingtoofar: 良善就可以知道這個人無法正常溝通220.134.107.187 11/15 01:18
30F:推 Riku7766: YT 114.37.107.44 11/15 01:23
32F:→ Riku7766: RxX9JAkwFq7 114.37.107.44 11/15 01:23
33F:推 Riku7766: YT 49.216.41.99 11/15 01:23
35F:→ Riku7766: RxX9JAkwFq7 49.216.41.99 11/15 01:23
36F:推 Riku7766: 抱歉網路問題重送了無法自刪 49.216.41.99 11/15 01:25
37F:推 Riku7766: 【ILLIT团队BLFT正面回应闵熙珍抄袭指 49.216.41.99 11/15 01:26
39F:→ Riku7766: eh4sn5o 49.216.41.99 11/15 01:26
BELIFT LAB 正面回應閔熙珍抄襲指控(中字)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cz42187gz/
40F:推 nionio0329: 推整理! 118.168.210.62 11/15 01:35
※ 編輯: SihMin (114.40.0.235 臺灣), 11/15/2025 01:40:15
41F:→ ewayne: 這種作法基本上就是要封殺她了。至少腦袋 58.115.18.92 11/15 01:55
42F:→ ewayne: 正常的金主看到這些都不會在投資她。 58.115.18.92 11/15 01:56
43F:推 k6114520: 推整理 這咖根本邪教教主 59.102.170.253 11/15 02:55
44F:推 lucan9: 把閔的企圖和所作所為 公諸於眾 就能知道 42.73.243.84 11/15 04:08
45F:→ lucan9: 她多邪惡 洗腦家長 去投訴illit抄襲 illi 42.73.243.84 11/15 04:08
46F:→ lucan9: t有夠衰 42.73.243.84 11/15 04:08
47F:→ pinkmoons: 一個抄襲仔指控別人抄襲111.241.161.111 11/15 06:54
48F:噓 yeh0216: 裁縫拼貼閔大師真的好意思說抄襲,還覺 126.147.13.250 11/15 07:19
49F:→ yeh0216: 得全kpop都抄她笑死,最後柿子挑軟的捏 126.147.13.250 11/15 07:19
50F:→ yeh0216: 只敢針對剛出道的團,夠噁心了 126.147.13.250 11/15 07:19
51F:→ tzuchun0214: 剛看到有人說李惠仁在illit出道那天 218.166.102.4 11/15 07:46
52F:→ tzuchun0214: 發sns上面有配文是stop copying, 如 218.166.102.4 11/15 07:46
53F:→ tzuchun0214: 果是真的還真是耐人尋味啊:) 218.166.102.4 11/15 07:46
54F:推 cwwu: 推整理 111.82.239.192 11/15 07:50
55F:推 nacheong17: 推整理 42.76.195.77 11/15 08:01
56F:推 monasa: 推整理 49.216.43.251 11/15 08:06
57F:推 HuanYuWu: 當初吹多高現在跌多深 笑死 101.10.106.72 11/15 08:19
58F:推 Carters1109: 太惡毒了 27.51.128.74 11/15 08:20
59F:推 b2233a44: 真的KPOP公敵 為了滿足自己傷害別團 還 114.136.96.16 11/15 08:25
60F:→ b2233a44: 要攪和整個業界 114.136.96.16 11/15 08:25
61F:推 pommpomm: 推整理 belift一直都是hybe系統這邊 49.218.143.189 11/15 08:38
62F:→ pommpomm: 最積極應對閔方的廠牌,沒出道就被有目 49.218.143.189 11/15 08:38
63F:→ pommpomm: 的的針對真的很慘呀 49.218.143.189 11/15 08:38
64F:推 pommpomm: source跟NJ關係太糾纏反而綁手綁腳的 49.218.143.189 11/15 08:39
65F:推 swelali1123: 心疼ILLIT~妹妹們獨自承受、默默努 114.26.120.26 11/15 09:15
66F:→ swelali1123: 力熬了過來 114.26.120.26 11/15 09:15
67F:推 beatrix399: belift還是需要勝訴的,不然閔教徒絕 114.24.108.107 11/15 09:18
68F:→ beatrix399: 對拿敗訴洗法庭上證據都是無效的(之 114.24.108.107 11/15 09:18
69F:→ beatrix399: 前hybe申請假處分失敗就這樣,說公開 114.24.108.107 11/15 09:18
70F:→ beatrix399: 的對話紀錄都假的 114.24.108.107 11/15 09:18
71F:→ ILNARA: 對話紀錄 當事者都不敢說假的 都上法庭了 203.204.70.54 11/15 09:25
72F:→ ILNARA: 信徒怎麼不想想 為什麼有三個人只等30分就 203.204.70.54 11/15 09:25
73F:→ ILNARA: 急了要投降 講話很大聲 實則一點底氣都沒 203.204.70.54 11/15 09:26
74F:→ ILNARA: 若真上訴開二審 不知道又要被多少證據打臉 203.204.70.54 11/15 09:30
75F:→ ILNARA: 去國會 上法院 到底做了多少偽證 心知肚明 203.204.70.54 11/15 09:31
76F:推 SHOTN17: 欸 我看這背骨仔當初開記者會後面大屏幕 180.177.36.109 11/15 09:39
77F:→ SHOTN17: 公開別人的對話記錄 公開得理所應當啊 180.177.36.109 11/15 09:39
78F:→ SHOTN17: 怎麼上法院就變成別人侵犯你隱私了? 這 180.177.36.109 11/15 09:39
79F:→ SHOTN17: 麼噁哦 180.177.36.109 11/15 09:39
80F:推 hitsukix: 閔的回覆不少是拿網路留言,這有點弱啊 27.51.121.104 11/15 10:02
不弱,否則也不會判定勝負難分
閔熙珍在BELIFT LAB這場訴訟中要證明的是——輿論在先,她進入在後。
就像我補充的在PTT最早出現討論的日期是2024年3月1日,而她的記者會是在4月25日,故
輿論在先。
反之,BELIFT LAB要證明的是無論是否有記者會,都是閔熙珍預謀、策劃及操弄輿論。
故BELIFT LAB給出的對話記錄最早是3月2日,且一開始還是往灌水數量方向進行,並非抄
襲。
81F:推 cherle43: 希望能勝訴,不然告五人粉一定可以洗到 36.229.11.62 11/15 10:45
82F:→ cherle43: 閔是沒有錯的一方 36.229.11.62 11/15 10:45
※ 編輯: SihMin (114.40.0.235 臺灣), 11/15/2025 11:16:36
83F:推 waijr: 之後會有NewJeans窩裡反納投名狀 現在應該 220.135.84.58 11/15 11:13
84F:→ waijr: 很怕 220.135.84.58 11/15 11:13
85F:推 ru899: 推高118.170.137.177 11/15 11:17
86F:推 yeustream: BELIFT LAB加油,閔的惡意很明顯 1.162.63.109 11/15 11:19
87F:推 pommpomm: 那個當初被爆出來被大家笑說很中二的 118.150.165.49 11/15 11:42
88F:→ pommpomm: project 1945(閔從Hybe離開的獨立計畫 118.150.165.49 11/15 11:43
89F:→ pommpomm: 書)也被證實是真的,真的有照著執行 XD 118.150.165.49 11/15 11:43
90F:→ pommpomm: 內文中的ADOR李副代表是海豚團官司被甩 118.150.165.49 11/15 11:46
91F:→ pommpomm: 鍋的那個副代表嗎? 就看他們會窩裡反、 118.150.165.49 11/15 11:46
92F:→ pommpomm: 還是緊緊抱團吧? 118.150.165.49 11/15 11:47
李副代表=從HYBE跳槽到ADOR的會計(原職我忘了)=騷擾員工的那個副代表
沒錯,就是被甩鍋的那位。
93F:推 viva4ever: 下限每次的都還能再更低 138.199.62.230 11/15 11:58
※ 編輯: SihMin (114.40.0.235 臺灣), 11/15/2025 12:34:01
94F:→ ILNARA: 還真的是 前幾篇看到那個連結 這名字還有 203.204.70.54 11/15 12:36
95F:→ ILNARA: 印象 看來跟閔分道揚鑣了 閔也直接甩鍋給 203.204.70.54 11/15 12:37
96F:→ ILNARA: 她 既然是關鍵人 那這樣就等著看好戲了XD 203.204.70.54 11/15 12:38
97F:推 l711470: 閔熙珍選擇ILLIT出手結果形象大傷 175.181.175.43 11/15 12:41
98F:→ l711470: 的是NewJeans 175.181.175.43 11/15 12:41
99F:推 u1988926: New jeans 形象大傷其實也不用全怪在閔 110.30.104.154 11/15 13:02
100F:→ u1988926: 上 這一年多以來五個人各有各的min點 110.30.104.154 11/15 13:02
101F:→ u1988926: 閔從開始應該就沒有想帶他們出逃 一個從 110.30.104.154 11/15 13:03
102F:→ u1988926: 頭開始就在說謊的人 到底誰在相信 110.30.104.154 11/15 13:03
103F:推 chinghae0111: 我對她的反感從她把在sm的作品宣傳 223.138.18.28 11/15 14:33
104F:→ chinghae0111: 成她一個人的功勞開始,她明明只負 223.138.18.28 11/15 14:33
105F:→ chinghae0111: 責視覺設計而已,不過HYBE當初也是 223.138.18.28 11/15 14:33
106F:→ chinghae0111: 幫她造勢造得很開心就是了... 223.138.18.28 11/15 14:33
107F:→ vernonsangel: 如果音源灌水攻擊都是閔做的那真的 59.115.207.6 11/15 14:35
108F:→ vernonsangel: 很過分欸 59.115.207.6 11/15 14:35
109F:推 mewcity: 閔從頭到尾都想打輿論戰,但謊言只騙得了 49.217.203.73 11/15 14:49
110F:→ mewcity: 一年 49.217.203.73 11/15 14:49
111F:→ kay1127: 柿子挑軟的吃,人格低劣220.129.209.238 11/15 16:32
112F:推 jason0201: 閔選擇illit出手一開始很成功阿150.116.177.198 11/15 17:48
113F:→ jason0201: 後面太誇張才翻車150.116.177.198 11/15 17:49
114F:推 mimimoumou: 其實她那記者會內容就有提到其他團體 27.240.184.70 11/15 18:24
115F:→ mimimoumou: 都是學她的這件事,當時只覺得蠻莫名 27.240.184.70 11/15 18:24
116F:→ mimimoumou: 的,她那時也有提到男團,現在印證就 27.240.184.70 11/15 18:24
117F:→ mimimoumou: 是她曾經叫手下去蒐集這類資訊才會在 27.240.184.70 11/15 18:24
118F:→ mimimoumou: 當時提到這件事,想想真噁爛 27.240.184.70 11/15 18:24
119F:推 sawayama9: 閔選擇ILLIT做攻擊對象超成功的吧,出123.194.156.119 11/15 19:29
120F:→ sawayama9: 道身上就先被貼上抄襲標籤,再引導音源123.194.156.119 11/15 19:29
121F:→ sawayama9: 灌水的輿論,引發各家粉絲撻伐,簡直六123.194.156.119 11/15 19:29
122F:→ sawayama9: 大派圍攻光明頂。粉絲基礎薄弱的情況下123.194.156.119 11/15 19:29
123F:→ sawayama9: 根本百口莫辯,路人緣全部敗光光。讓幾123.194.156.119 11/15 19:30
124F:→ sawayama9: 個女孩一出道就從天堂掉到輿論地獄,能123.194.156.119 11/15 19:30
125F:→ sawayama9: 撐得下來是她們心理素質夠強大,更不敢123.194.156.119 11/15 19:30
126F:→ sawayama9: 想會有口碑反轉的一天,都是靠著一步一123.194.156.119 11/15 19:30
127F:→ sawayama9: 腳印努力過來的123.194.156.119 11/15 19:30
128F:→ otto23: 這個閔都在說謊(臉不紅氣不喘)還挑最弱的 1.160.201.162 11/15 19:32
129F:→ otto23: 去攻擊,還製造輿論 1.160.201.162 11/15 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