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egas ()
看板Knicks
標題Re: 羅生門?
時間Thu Jul 29 14:33:55 2004
※ 引述《ctyyork (cty)》之銘言:
: 唔...如果以2004/2005球季薪資來看
: 公牛:677萬+560萬+800萬=2037萬
: 尼克:730萬+385萬+315萬+176萬+96萬=1702萬
: (這樣看不知是否符合薪資平衡,如果Crawford起薪是900萬,
: 又更加不平衡,還是說可以用$$來補?哪位大人解答一下:p )
Crawford的合約推算起來,如果以總值55M共六年來推算的話,第一年
最低可能控制在7M左右,每年的Raise大概在0.9M,那麼六年下來:
04/05 7M
05/06 7.9M
06/07 8.8M
07/08 9.7M
08/09 10.6M
sum 09/10 11.5M
----------------------------
55.5M
這是在用Larry Bird Exception情況下,每年Raise基礎年薪的12.5%。
如果合約的金融如年所推算,那麼公牛送出的球員薪資總合應該在19M左
右,那麼雙方送出/收入球員的薪資都符合assigned player exception的規
定,也就是薪資上不超收115%+$100,000。合約在技術上是可行的。
在Crawford的case中,公牛不想把他留下來。但是把Crawford放到市場上
,卻會可能造成自己能從中撈點好處的情況。Crawford上了市場開始喊賣,像
Thomas這種口袋中沒有現金,但是不動產(大合約)很多的GM要是看上了Crawford
,在競爭Crawford的過程中,由於手中可用以簽球員的空間跟大部份的球隊一
樣都是可憐的中產階級條款,為了提高簽下Crawford的機會,只好透過Sign and Trade
來提高能offer給Crawford的薪水。
困境是這樣的,就公牛而言,他們的後場已經滿了,連Crawford都不想留
,難道會想收Norris進來養老嗎? 公牛考量以Crawford可能換不到什麼好料的
情形下,就希望至少能透過經手Crawford合約順便把E-Rob或JYD的大合約送走
。身為尼克的球迷,我很不情願但是得要承認,我們家對收納大合約是很有經
驗的。這也就是為什麼談判之初Thomas跟Paxson之間會對上線。
在最近一次的會面中,兩造因為Thomas堅持要把Norris一起打包,而使得
雙方無法達成共識。Norris當然比E-Rob要便宜,但是如果再加上Anderson或是
隨便那一張大合約,公牛這麼一經手所能夠放下的薪資壓力又非常的有限。這
種Package自然對Paxson的吸引力就很低。
目前看起來是遭遇了困難,再看看吧。
貝克胖應該也很關心吧.....
BTW,交易中的薪資平衡,是不能利用現金補差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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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egas 來自: 61.230.3.24 (07/29 14:34)
1F:推 ctyyork:感謝:) 218.160.74.127 07/30
2F:推 dark444:原來如此,我對薪資規定不是很了解啦 218.172.208.150 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