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sxass (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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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基市東岸廣場產權糾紛 大日向市府索5000
時間Fri May 24 11:38:47 2024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682299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市東岸商場爆發產權糾紛後,大日開發公司也對針對東岸
商場2到4樓增建的費用,向基隆市政府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市府支付5000多萬元的增建費
,今(23)日下午辯論終結,預定6月21日宣判。
繼原營運商主富服裝公司(NET)針對東岸產權提起民事「確認所有權」訴訟,主張擁有
東岸商場2到4樓所有權, 東岸商場的「二房東」大日公司也主張,有以減租折讓方式協
助主富NET公司增建2到4樓商場,向基隆市政府請求支付合計5000多萬增建費。
市府委任律師指出,市府原與大日公司簽的第一份OT(Operation營運 Transfer移轉)契
約中,原本只有經營地下停車場,後來大日司提出增建2到4樓商場部分,前市長林右昌在
會議中同意讓大日,把2樓既有的建物拆除後增建2到4樓,大日可以在增建工程完工後取
得使用執照,並經營商場,但條件是增建費用須大日公司支付,且完工後,增建2到4樓的
所有權須無償移轉給基隆市政府。
大日委任律師主張,根據「促參法」規定,OT約只涉及營運管理,不負責興建,當初前市
長林右昌僅是口頭約定,屬無名契約,大日並沒有增建2到4樓的義務,另以主富NET公司
已對市府提出確認東岸商場2到4樓所有權訴訟,是不是等主富公司告市府的案件宣判後請
再行審理,提出停止訴訟的主張,但承審法官姚貴美認為2個案件沒有必然的關係,當庭
裁定駁回。
基隆市前市長林右昌任內與大日公司簽約,委由大日營運東岸地下停車場和商場,大日公
司另引進主富為協力廠商,增建2到4樓商場;主富公司出資近3億,大日則以減租折讓近
億元方式,協助主富擴建商場。
今年1月到期後,市長謝國樑主政的市府重新招商由微風集團出線,並強制索回,但事後
主富公司仍主張其出資興建,並擁有2到4樓商場產權,致爭議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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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日參戰~~
有沒有高手來解釋一下 什麼是有ROT精神的OT案?
什麼是 ROT R到最後要市府出錢的?
這可不關謝公子的事情了吧
北海王自己該出來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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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ghghfftjack: 政府簽約 口頭約定 商人還同意了 哇喔 05/24 12:37
2F:推 lesnaree2: 靠 用口頭契約 5000萬就這樣砸下去喔 還有多少更黑的 05/24 12:45
3F:→ lesnaree2: 事 05/24 12:45
4F:推 now99: 增建的錢市府出?那賺的錢要不要吐出來? 05/24 12:49
5F:推 Hamazura: 簽沒有用雙方紙本簽名用印用口頭的?? 偉栽大日 05/24 13:58
6F:推 steven3QXD: 哇靠 現在演這什麼XDD 05/24 14:03
7F:推 hurompton: 是口頭契約還是私相授受啊? 05/24 14:39
8F:→ money5566: 反過來說,就是沒有書面合約說政府該付錢,但有書面合 05/24 14:43
9F:→ money5566: 約寫蓋好無償移轉回基隆市政府 05/24 14:44
10F:→ lesnaree2: 超級混亂,林市府、 NET、 大日三方都用私底下喬的, 05/24 14:45
11F:→ money5566: 大日沒有增建的義務,但是蓋好建物有無償移轉的義務 05/24 14:45
12F:→ lesnaree2: 搞得沒白紙黑字各說各話 05/24 14:45
13F:→ menontw: 要林說清楚門都沒有。 05/24 16:07
14F:推 v3aa7n: 這案例真的是台灣促參史上最大的笑話 05/24 16:14
15F:推 loveclaire: 哇 那要是原地又增建一個塔綠基隆塔不就基隆市政府和 05/24 18:29
16F:→ loveclaire: 市民要買單了= = 05/24 18:29
17F:推 whale12: 甚麼笑話 這是促參典範好嗎 其他縣市長多學學我們昌哥 05/24 18:32
18F:推 abcm1042: 北海市長該出來面對當初會議記錄呢 05/24 22:49
19F:推 FrancoFF: 會搞成這樣難看 應該就是謝公子當選 DPP+北海王應該都認 05/24 23:01
20F:→ FrancoFF: 定接棒 所以北海王才放任弄出來這種超級無敵扯的爛合約 05/24 23:03
21F:→ FrancoFF: 都認定蔡適應一定順利接棒 05/24 23:03
22F:推 Hamazura: 大日跟NET的財務與法務真的是幹甚麼吃的,不簽訂紙本 05/25 00:41
23F:→ Hamazura: 合約就是一團亂 05/25 00:42
24F:推 abcm1042: 所以要是判賠這筆 要算林北海的 還是謝公子的 05/25 01:15
25F:推 frog20605: 當然是北海的…合約他簽的… 05/25 03:34
26F:→ a79111010: 謝公子的錯就是當選了(? 05/25 09:10
27F:→ CHB1980: 東岸 文化中心 體育場 05/25 10:17
28F:→ CHB1980: 假日想去文化中心圖書館看書 05/25 10:19
29F:→ CHB1980: 暫停營業幾年了 05/25 10:19
30F:→ faust7883: 我比較好奇,既然只有市府的口頭約定,那當初建照 05/25 11:12
31F:→ faust7883: 怎麼過的?那塊地是私人的土地嗎? 05/25 11:12
32F:推 abcm1042: 所以才說一直都是違建 原來是北海市長口頭說大日快蓋 以 05/25 11:33
33F:→ abcm1042: 後幫你喬 05/25 11:34
34F:→ rod1014: 難怪一開始只有net出來抗議,大日一直安靜 05/25 12:32
※ a9202507: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5/25 13:12
35F:推 cloverfan: 奇怪,我怎麼沒看到之前一直強調公民精神的人,出來說 05/25 13:25
36F:→ cloverfan: 說我們昌哥這件事情有沒有問題啊 05/25 13:25
37F:→ cloverfan: 要人家中立就事論事的罷免謝國樑,這件事情怎麼沒有出 05/25 13:26
38F:→ cloverfan: 來就事論事一下 05/25 13:27
39F:→ cloverfan: 然後還一直說自己很中立,完全公民精神,笑死 05/25 13:27
40F:推 poboq0002: 原本還很佩服昌哥 用OT搞ROT的事情還不用給錢 簡直賺神 05/25 13:35
41F:→ CHB1980: 這篇某r 某h都安安靜靜的 05/25 13:35
42F:→ poboq0002: 怎麼現在被要錢了 不對欸不對欸== 05/25 13:35
43F:推 Oilchicken: 大概面試太累 不出來攪和了 05/25 13:56
44F:推 Erechtheus: 關鍵字口頭約定 05/25 14:36
45F:→ Erechtheus: 某人的名字被抖出來惹 05/25 14:36
46F:→ Erechtheus: 兩造關係人要出面講清楚到底談了個什麼鬼約定吧?這 05/25 14:38
47F:→ Erechtheus: 算不算黑箱 呵 05/25 14:38
48F:→ SAKUHIRO: 垃圾合約 真不要臉 05/25 15:58
49F:推 abcm1042: 不知道r蔻h大面試上了嗎 9萬工作缺8年才開一次 05/25 16:32
50F:→ outsi: 是不是黑箱,綠共說了算 05/25 18:48
51F:→ outsi: 早就去支援了吧,誰跟你面試 05/25 18:49
52F:推 eon4: 等等 換大日索賠? 05/25 19:37
53F:推 ghghfftjack: 大日索賠應該也持續一段時間了 等判決 05/25 20:16
54F:→ v3015: 等最終判決吧,訴訟花錢請律師不就只爭取對自己有利的嗎 05/25 21:21
55F:推 rexsky: 那兩位應該去青島東路靜坐吧 05/25 21:59
56F:推 abcm1042: 應該可以領到兩個月的糧食 05/25 22:57
57F:推 eric3305: 右昌出來打球嘍 05/25 23:04
58F:推 rexsky: 連白紙黑字用印的契約書都沒有,大日跟主富的主管們,到 05/26 09:21
59F:→ rexsky: 底有沒有出過社會呀,口頭被凹就答應唷 05/26 09:21
60F:推 rexsky: 走法律程序要很久,沒紙本契約很難,除非要有其他明顯的 05/26 09:23
61F:→ rexsky: 證據,現在就是羅生門各說各話 05/26 09:23
62F:推 lug0391: 樓上好,有了白紙黑字,圖利廠商出事就賴不掉,口頭承諾 05/26 09:45
63F:→ lug0391: 除非有完整錄音,否則.台灣的法院一向比較保障被告的權益 05/26 09:46
64F:→ lug0391: 台灣司法信任度低,不是沒有原因的 05/26 09:47
65F:→ lug0391: 整個東岸糾紛,罪魁禍首起始者就是林右昌。守法、按規矩 05/26 09:49
66F:→ lug0391: 辦事很難嗎?為什麼老是要便宜行事? 05/26 09:50
67F:→ hurompton: 不曉得開庭審理過程大日有沒有請林前市長當證人? 照理 05/26 11:06
68F:→ hurompton: 說,只要林前市長作證有口頭契約這回事,那繼任的謝市 05/26 11:07
69F:→ hurompton: 長應該就必須吞下來了。 05/26 11:07
70F:→ money5566: 不是欸 林的口頭契約是要大日要蓋自己出錢 後面無償T 05/26 11:36
71F:→ money5566: 回市府是有簽合約的 05/26 11:36
72F:→ money5566: 林出庭也只能說沒說過市府會出錢,只是口頭同意他們自 05/26 11:38
73F:→ money5566: 費改建,不然這就真的變圖利,沒預算不能同意的 05/26 11:38
74F:推 abcm1042: 為何北海市長自己口頭亂擔保的事情 要現在的基隆市民出 05/26 11:55
75F:→ abcm1042: 錢賠償 這個不是跟前陣子綠側翼攻擊謝簽30年約不合理一 05/26 11:55
76F:→ abcm1042: 樣嗎 雙標? 05/26 11:55
77F:推 loveclaire: 青島東是不是網路不太好啊? 05/26 12:49
78F:推 abcm1042: 網路應該不錯 因為別篇都有回 不然就是党說這篇不算kpi 05/26 18:53
79F:→ abcm1042: 不能面試 05/26 18:53
80F:→ twpost: 建物不是市政府出資,也在合約外. 所以也不能直接吃掉 05/26 19:36
81F:推 Erechtheus: 前任市長若與廠商私自做有損基市全體權益的口頭約定, 05/30 09:37
82F:→ Erechtheus: 現任市長該認嗎?好奇法官會有什麼見解 呵 05/30 09:37
83F:推 smena: 雖然有法規有合約,但終究政治人物還是以誠信和聲望來施政 05/30 09:45
84F:→ smena: ,畢竟選票不是理性的東西施政當然也不是,林這樣跟廠商私 05/30 09:46
85F:→ smena: 喬又轉頭不認的態度絕對會對政治生涯產生致命影響 05/30 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