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y1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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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藍完全執政!高雄議長 許崑源有望再上位
時間Fri Nov 30 11:54:25 2018
※ 引述《tkucuh (無)》之銘言:
: ※ 引述《TWNchurchill (金城武)》之銘言: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87269
: 2018年初勞基法修正,有幾個要點。
: 1, 一例一休而非兩例,民進黨過去支持兩例政見破功。
: 好啦,有些產業說特殊,一週休一天,我也接受。
: 但是為什麼又改成
: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行業,雇主得將例假於每7日週
期
: 內調整,即不受最長只能連上6天班限制"
: 這樣等於放寬可以連上12天班。
因為老闆不想多請人,所以會有這種問題
: 2, 加班工時放寬,每個月最高54小時
: 有勞工體力好,想多賺點加班費,勉強接受,但是比較操的行業會逼近到一個月240小
時
: (170+54)
: 三個月總加班時數不得超過138小時
: 到底是哪三個月??這邊不是指連續喔。
連續3個月不能超過總工時138hrs
: 3,輪班間隔「有條件」放寬至8小時
: 以前是11小時,但是被修成8小時,在公聽會一堆人說特殊行業會擋,不是每個行業都會
放行
對每個行業需求修的不夠完善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121/1056755.htm
: 好笑了,林立委因為醫界所以支持護理師不應該是8小時,那其它行業就該死嗎?
: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393125
: 台鐵該死
台鐵不補人,又沒強力法規要求
: 4, 工時工資核實計算
: 以前是做一算四,做五算八,就是要老闆不輕易叫勞工來加班,讓勞工可以完整休息
: 半日或全日;現在好了,我就算只工作一小時我也合法可以叫勞工來,
: 只算一小時加班再要你滾。
老闆問題
: 5, 加班換補休
: 好笑了,啊不是說勞工要多賺加班費所以彈性?怎麼又換補休?
: 勞工到底是要錢還是要休息啊?
: 然後加班時數是1:1換補休時數,這讓資方會以加班換補休,因為加班費是1:1.33 1.66
: 資方算得精的,當然用休假去算啊。
: 而且補休時數可以拉到公司空閒時段,而不是勞工願意放假時段。
我記得是彈性選擇,要補休或加班費,在於員工
: 個人就是因為修這樣的勞基法所以才不想投DPP
: 這樣的勞基法對勞工是好的嗎??
: 說要加強勞檢勒??工會勒??
: 說個高雄點。
勞檢的問題沒改前就存在了,看要怎麼補強這個問題,重點還是要有人舉報
以前輪班有這7天,算加班。現在一例一休下,老闆直接換成8.7小時給員工
這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看你老闆怎麼選
兩例的時候星期六還要出來半天補足工時
新法特休對年輕人很有利
修法有好有壞,別往壞的死裡打
https://i.imgur.com/roWKwAB.jpg
新法設立是希望公司能補充人力問題,但不是每間公司都這樣想
一例一休卡到輪班人員排班或加班的問題
當初的用意還是在於過勞死的問題
所以這部分確實修的不夠彈性
政府只能訂出方向,公司要亂搞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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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Kaohsiung/M.1543550067.A.926.html
※ 編輯: shy11009 (175.96.64.202), 11/30/2018 11:54:57
※ 編輯: shy11009 (175.96.64.202), 11/30/2018 11:56:29
1F:→ OK8066889: 讚 八卦剛好也在討論 能請你把這篇論述拿去電爆他們嗎?11/30 11:56
賣啦,我在吃飯不想用了
※ 編輯: shy11009 (175.96.64.202), 11/30/2018 11:57:10
2F:→ tkucuh: 新法唯一有利就是新人特休變多...11/30 11:58
3F:推 fdf0601: 我之前做食品業務..中下游很多廠商都一例一休後真的週休11/30 11:59
4F:→ fdf0601: 二日了...因為老闆不想禮拜六發加班費11/30 11:59
5F:→ tkucuh: 裏面一堆都是要勞資協商,但在台灣有跟沒有一樣,資方還是11/30 11:59
6F:→ tkucuh: 優勢。11/30 11:59
7F:→ fdf0601: 但工場員工很多原本之前需要加班..因為這樣沒辦法加班11/30 12:00
8F:→ fdf0601: 這些人不要說為什麼不要放假要加班..底層真的只能靠加班11/30 12:01
9F:→ tkucuh: 加班問題就是多請人或多付加班費兩個。11/30 12:02
10F:推 elbira: 加班過多又有過勞多問題...11/30 12:02
※ 編輯: shy11009 (175.96.64.202), 11/30/2018 12:06:27
11F:→ tkucuh: 要靠加班多賺錢我認同,但以現在勞基法,加班不一定給加班11/30 12:04
12F:→ tkucuh: 費,可以換補休,這是要經過勞資協商。11/30 12:04
13F:→ tkucuh: 而且補休期限一樣是勞資協商11/30 12:05
14F:→ tkucuh: 勞基法本來就不是規定好老闆,是在限制壞老闆。
壞老闆你拼命舉報,我相信他也不怕啦 11/30 12:05
※ 編輯: shy11009 (175.96.64.202), 11/30/2018 12:06:59
※ 編輯: shy11009 (175.96.64.202), 11/30/2018 12:08:14
15F:推 lpllpllpl: 補休就真的是一個很大的盲點 用的好是彈性 用不好變成11/30 12:08
16F:→ lpllpllpl: 壓榨 我個人真的不太能認同這種做法 第一次修法一定不能滿
足啊,只是dpp那種說法會搞怒很多人,有點蠢!
彈性確實真的不好,強制規定就蘇福多了 11/30 12:08
17F:→ tkucuh: 勞檢?工會? 放寬彈性但是沒加強勞方武器,根本被吊著打11/30 12:08
※ 編輯: shy11009 (175.96.64.202), 11/30/2018 12:11:31
18F:推 evan1093: 勞工不主動檢舉都沒用啦 11/30 12:09
19F:→ tkucuh: 以我看過的公司,資方對於被勞檢還是很不爽,認為在找麻煩 11/30 12:09
20F:→ azureashin: 垃圾公司就是員工休假還叫員工來上班..沒出勤紀錄.. 11/30 12:10
21F:→ azureashin: 放假業績放上班日 11/30 12:10
22F:→ lpllpllpl: 但公司 也真的有新進員工(特休不夠放的)願意換成補休 11/30 12:10
23F:→ lpllpllpl: 來湊假出國...這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 11/30 12:10
24F:→ evan1093: 靠勞檢,那才多少人。不然每個縣市先補個1000名勞檢 11/30 12:10
25F:→ tkucuh: 勞工檢舉很容易個資被曝光,除非不想幹了。 11/30 12:10
26F:→ tkucuh: 當初就說要補勞檢人員啊。11/30 12:11
27F:推 elbira: 整天喊著又老又窮的勞工,還要湊假出國,笑了 11/30 12:11
28F:→ evan1093: 重點就在這,你不想曝光又想要爭取自己權益 11/30 12:11
29F:→ tkucuh: 所以才說工會啊... 11/30 12:12
30F:→ evan1093: 問題能補多少勞檢員?政府一直在縮編11/30 12:12
31F:→ tkucuh: 我說的不是企業工會那種。11/30 12:12
※ 編輯: shy11009 (175.96.64.202), 11/30/2018 12:13:18
32F:→ tkucuh: 補勞檢員是二修時賴清德說的。11/30 12:12
33F:→ evan1093: 然後每週都勞檢,你看中小企業主會不會跳腳 11/30 12:12
34F:→ azureashin: 同業的喜歡搞封殺呀..很怕被員工嗆 11/30 12:13
35F:→ evan1093: 到最後又是兩邊不討好。。11/30 12:13
只能慢慢修阿
36F:→ elbira: 我朋友開螺絲工廠,他說高雄勞檢比台北嚴格?
大企業好抓,中小不舉報沒辦法 11/30 12:13
※ 編輯: shy11009 (175.96.64.202), 11/30/2018 12:14:08
37F:→ tkucuh: 不用到每週,每三個月就跳 11/30 12:14
※ 編輯: shy11009 (175.96.64.202), 11/30/2018 12:15:19
38F:→ tkucuh: 每家公司都馬說在地政府很常勞檢...XD 11/30 12:14
39F:推 evan1093: 正確來說台北都金融服務業,勞檢問題本來就不大 11/30 12:15
40F:→ evan1093: 中小傳統產業要如何落實才是頭痛
kmt都不敢動了,動的人衰小阿 11/30 12:15
※ 編輯: shy11009 (175.96.64.202), 11/30/2018 12:16:43
41F:→ tkucuh: 有家公司頭頭跟我說,他有個員工離職接著被勞檢,說一定是 11/30 12:17
42F:→ tkucuh: 那個員工舉報,但是他沒證據... 11/30 12:18
43F:推 lpllpllpl: 就過去跟現在 只要修法有彈性 基本上都是偏向資方 11/30 12:20
這種怎麼修都會有問題,難搞...
※ 編輯: shy11009 (175.96.64.202), 11/30/2018 12:40:37
44F:→ elbira: 有哪個國家對資方和勞方一樣公平的... 11/30 12:42
45F:推 suckdickman: 講白了台灣勞工自己廢,歐洲一個不爽就集體罷工11/30 12:50
46F:→ hahaluck: 某超大集團的企業文化就是責任制 平日加到爆也沒在報加 11/30 12:52
47F:推 suckdickman: 你要嗎就像日本勞工乖乖給人幹,要嗎就學歐美起來反 11/30 12:53
48F:→ suckdickman: 抗,現在台灣就是只會上網哭哭勞工自己也不改變 11/30 12:53
49F:→ hahaluck: 班費的 事實上要員工自己出來檢舉跟叫員工自己在公司黑 11/30 12:54
50F:推 suckdickman: 身邊大多數都馬那種每天哭爸說公司多爛多怎樣,結果11/30 12:55
51F:→ suckdickman: 乖乖幹到退休的,這就是目前台灣人現況11/30 12:55
52F:→ hahaluck: 掉是一樣的 除非他本來就不想作了 在這集團的通常就只能11/30 12:55
53F:推 elbira: 但是歐美失業率高捏...11/30 12:56
54F:→ elbira: 失業加經濟蕭條,也是常常上街抗議啊 11/30 12:56
55F:→ hahaluck: 轉唸把每年分紅跟獎金 當做加班費的補償11/30 12:57
56F:→ hahaluck: 勞工原本就是比較弱勢所以才有勞基法 很多時候不是怪說 11/30 12:58
57F:→ hahaluck: 怎麼會有小偷強盜 小偷強盜一直都有 重點是要有警察去抓 11/30 12:59
58F:→ elbira: 台灣的問題應該是執法太鬆散11/30 13:00
59F:推 suckdickman: 問題勞工自己就不去檢舉怕黑掉,就像你看到強盜不敢11/30 13:01
60F:→ suckdickman: 去報警制止因為怕被報復,基本上就是台灣人自掃門前11/30 13:01
61F:→ suckdickman: 雪的心態,只要自己好就好 11/30 13:01
62F:推 elbira: 亞洲人心態吧,和前公司撕破臉不是好事,有些公司面試完會 11/30 13:03
63F:→ elbira: 打電話去應徵者的前公司問工作態度 11/30 13:03
64F:→ elbira: 我在公司就接過幾次這種詢問電話11/30 13:03
65F:推 gmoz: 樓上這樣說也不對 很多人不是單純不敢 而是也不能11/30 13:04
66F:→ gmoz: 像岡山一堆螺絲廠都是請中年阿姨歐巴桑 11/30 13:04
67F:→ gmoz: 請問他們有其他選擇嗎? 勞檢該保障的是這些人才對11/30 13:04
68F:→ hahaluck: 記得小時候當時警局還有收特種的規費 結果當時連讀國小 11/30 13:04
69F:→ gmoz: 樓樓上才對 11/30 13:05
70F:推 elbira: 我有朋友開工廠找歐巴桑,時薪不到規定工資,我問他為何, 11/30 13:05
71F:→ elbira: 他說工作內容很輕鬆,只是貼個貼紙... 11/30 13:05
72F:推 suckdickman: 但是中年歐巴桑不會到處抱怨勞基法怎樣勞檢怎樣,他11/30 13:05
73F:→ suckdickman: 們知道自身情況所以比較安份11/30 13:06
74F:→ hahaluck: 的學生都知道那間是幹嘛的 大家都知只有警察不知 目前勞11/30 13:06
75F:→ gmoz: 不能把責任都歸咎到弱勢勞工上 而是應該靠大家一起PUSH政府11/30 13:06
76F:→ gmoz: 對阿 很多老闆就是吃死他們這一點QQ 11/30 13:06
77F:→ hahaluck: 檢就像當時一樣 大家都知只有勞工局不知道11/30 13:06
78F:→ gmoz: 螺絲廠要是認真勞檢 一定一整串像肉粽一樣 11/30 13:07
79F:推 atb: 台鐵被退休金拖累 11/30 13:07
80F:推 suckdickman: 這樣講好了,一間公司3.400人,看敢跳出來檢舉的有沒11/30 13:08
81F:→ suckdickman: 有1個11/30 13:08
82F:→ hahaluck: 事情想的跟S大那麼簡單 哪世界上應該也不用警察了11/30 13:08
83F:→ gmoz: 總之現在40000以下的不可面議是好事 看能不能連帶影響 11/30 13:08
修法本意是好的,只是又被曲解了
※ 編輯: shy11009 (175.96.64.202), 11/30/2018 13:09:37
84F:推 elbira: 而且檢舉還要勞工提供證據,這其實滿麻煩的 11/30 13:08
85F:→ atb: 週休二日→沒得加班沒錢,放寬加班限制→過勞累死人 11/30 13:08
86F:→ hahaluck: 不出來檢舉很正常呀 還有老婆小孩要養 你出來跟公司對釘 11/30 13:09
87F:→ gmoz: 本意好不好是好聽話而已 民眾還是在意實際受益就是了 11/30 13:10
88F:→ hahaluck: 你是不想要工作了嗎?沒工作沒收入怎麼養家,就算還待 11/30 13:10
89F:推 atb: ㄕu勞基法的公司還有必要拿勞基法來評論嗎?直接就是違法了 11/30 13:11
90F:→ atb: ,這是不同層面的事了 11/30 13:11
91F:→ hahaluck: 公司黑掉你也不好過,就跟當兵黑掉一樣 11/30 13:11
92F:→ atb: 我相信國道收費員臥軌爭取權利或是運輸業合法罷工你們還是會 11/30 13:13
93F:→ atb: 喊壓過去和貪得無厭的 11/30 13:13
94F:→ cuppy: RIGHT!!! 11/30 13:16
95F:→ hahaluck: 直接講結論 勞工本來就是弱勢 要怪勞工 就跟怪被強暴的 11/30 13:16
96F:→ hahaluck: 的受害者怎麼不反抗是一樣的 11/30 13:17
97F:推 suckdickman: 你這結論完全錯誤...邏輯問題很大 11/30 13:19
98F:→ hahaluck: 就跟洪仲丘死掉一樣 怪軍中爛人多是沒用的 一直都有 要 11/30 13:19
99F:推 atb: 給你武器,還嫌怎麼不是全自動的,最好有讀心術 11/30 13:20
100F:→ hahaluck: 怪的是政戰沒作為 洪就算反應了 也沒處理 11/30 13:20
101F:推 suckdickman: 應該改成,你們看著一個強暴犯在性侵你的鄰居,但你 11/30 13:21
102F:→ suckdickman: 怕也被他強所以不敢報警,最後在怪警察怎麼抓不到犯 11/30 13:21
103F:→ suckdickman: 人 11/30 13:21
104F:→ hahaluck: 現在講勞工問題 反過來怪勞工 真的還蠻好笑的11/30 13:22
105F:推 suckdickman: 你勞工不出來說問題在那,每天一樣地粉飾太平照常上11/30 13:24
106F:→ suckdickman: 班,誰知道你公司違反哪條法令? 11/30 13:24
其實公司有公會啦!如果連公會都不挺,公司文化有很大的問題
※ 編輯: shy11009 (175.96.64.202), 11/30/2018 13:25:52
107F:→ hahaluck: 對啦 台灣勞工該死自己弱 被剝削欺負應該 是這樣吧 11/30 13:25
109F:→ hahaluck: ok 我懂你的意思了 11/30 13:26
110F:推 suckdickman: 強姦犯姦完你後說你敢報警我就姦你全家,導致你不敢 11/30 13:26
111F:→ suckdickman: 報警然後怪警察怎麼不抓 11/30 13:26
112F:推 silencedance: 所以我說那個吹哨者保護法案呢?工會推行進度呢? 11/30 13:27
113F:→ silencedance: 勞動法庭設置呢?重點一直都不是勞工不願意檢舉 11/30 13:28
114F:→ silencedance: 檢舉之後政府能不能保護弱勢的勞工才是重點 11/30 13:28
115F:→ silencedance: 怪勞工不檢舉 檢舉之後重罰2萬 然後勞工回家吃自己 11/30 13:28
116F:推 gmoz: 我覺得s大那種說法是一種生存者傲慢 11/30 13:29
117F:→ silencedance: 政府再來說遺憾好了 11/30 13:29
※ 編輯: shy11009 (175.96.64.202), 11/30/2018 13:30:25
118F:→ hahaluck: 真的每間公司都有工會?被勞檢罰錢公司就改善?底層的真的 11/30 13:30
119F:推 suckdickman: 性侵犯被抓後重判2年,以後看到都不要報警了 11/30 13:30
120F:→ gmoz: 不用再拿那種在雲端上不知民間疾苦的觀點來做譬喻了 沒用 11/30 13:30
修法前好像也沒保障到底層員工的問題,也沒人敢檢舉,修法後有卡到這個問題嗎?
※ 編輯: shy11009 (175.96.64.202), 11/30/2018 13:33:13
121F:→ gmoz: 會丟掉政權就是你這種想法 11/30 13:31
122F:→ hahaluck: 就很容易反應問題然後就能得到解決?我覺得S大真的想太簡 11/30 13:31
123F:→ gmoz: 用這種雲端上的邏輯去訂法律 難怪搞得烏煙瘴氣 11/30 13:32
124F:→ gmoz: 兩邊都沒討好 反而變四不像11/30 13:32
125F:→ hahaluck: 單了,很多被剝削的就是沒有其它更好的選擇不得已才做11/30 13:32
126F:→ gmoz: 他搞不清楚重點啦 重點不在檢舉 而在檢舉後的保障 11/30 13:33
127F:→ hahaluck: 他們的無奈跟無力不是你在雲端上就能體會的 自以為是並 11/30 13:33
128F:→ gmoz: 原PO不用幫新法解釋啦 新法如果這麼完美還會搞成今天這樣? 11/30 13:34
129F:→ gmoz: 反正虛心檢討 就持續修正 11/30 13:34
我只是單純對問題有疑惑啦,也沒說修的很好
※ 編輯: shy11009 (175.96.64.202), 11/30/2018 13:35:58
130F:→ hahaluck: 不太好 對我來說遇到了還好 反正就換一間公司沒差 我能 11/30 13:35
131F:→ hahaluck: 力可以換 但很多底層的 並不是這樣 也不能不爽不要做 11/30 13:35
132F:→ hahaluck: 有老婆小孩要養 經濟壓力 這種是非常實際而且很大的問題 11/30 13:37
※ 編輯: shy11009 (175.96.64.202), 11/30/2018 13:38:09
133F:→ hahaluck: 所以他們選擇了忍受 11/30 13:38
如果這問題是修法前就有,所以是期望修法完政府強力介入落實勞檢;勞檢無多餘人力能
去完成,也無法保障基層員工。這部分是蠻難的.
※ 編輯: shy11009 (175.96.64.202), 11/30/2018 13:44:09
134F:推 gmoz: 處罰這一塊吧 沒有一例一罰 重罰2萬不痛不癢 11/30 13:54
135F:→ gmoz: 另外合法的獎勵也是誘因不大 11/30 13:54
136F:推 new8gi: 員工賭生計換來了不起重罰2萬11/30 13:57
罰100萬會有人檢舉嗎?定這種資方就跳腳啦!怎麼修還是偏向資方
※ 編輯: shy11009 (175.96.64.202), 11/30/2018 14:04:03
137F:→ fdf0601: 勞檢就是假議題..不主動檢舉你要勞檢員什麼時候才能檢到 11/30 14:04
我知道是假議題,只是看看其他人的心聲
138F:→ fdf0601: 勞檢員自己本身都過勞了 11/30 14:04
※ 編輯: shy11009 (175.96.64.202), 11/30/2018 14:05:39
139F:推 gmoz: 勞檢只要配合有效的處罰機制 達成恐怖平衡(?就可以了 11/30 14:14
140F:→ gmoz: 不需要一間一間查 11/30 14:14
141F:→ gmoz: 現在比較囧是檢到了 重罰兩萬 老闆根本不痛不癢 11/30 14:15
142F:→ gmoz: 質夠了 量就可以壓下來11/30 14:15
143F:→ hahaluck: 本來就是假議題 因為根本沒用11/30 14:16
144F:推 pkibing: 怎麼改都有人說話啦,但還是要回歸勞基法本質在於給勞工 11/30 14:39
145F:→ pkibing: 最低保障。砍7天換雙週80,實際薪水就沒增加,反而砍到7 11/30 14:40
146F:→ pkibing: 天如果有排到班的人會少掉1.33*2+1.67*6的加班費計算。 11/30 14:40
147F:→ pkibing: 就算整體有成長,但感受真的不深。11/30 14:40
※ 編輯: shy11009 (175.96.64.202), 11/30/2018 16:02:20
※ 編輯: shy11009 (175.96.64.202), 11/30/2018 16:04:09
※ 編輯: shy11009 (175.96.64.202), 11/30/2018 16:14:37
148F:推 missin: 曝光檢舉者身份真的很噁心 11/30 17:55
149F:→ missin: 應該要變代號才對 11/30 17:55
150F:推 rockhart: 老闆違法去檢舉,新市府肯定辦,再不行就換工作。 11/30 18:06
151F:推 chipher: 問題不在勞基法,而是在勞檢,!馬上把罰金提高10倍,增 12/01 03:17
152F:→ chipher: 加吹哨者條款,檢舉成功就拿一半罰金當獎金,萬一失業保 12/01 03:17
153F:→ chipher: 障救濟金六個月,保證一堆慣老闆馬上現形,沒人敢再違反 12/01 03:17
154F:→ chipher: 勞基法,結果現在居然放風聲說考慮把7天假加回來?年輕人 12/01 03:17
155F:→ chipher: 不會感激老闆會更反彈,為了勞基法再引發勞資大戰的蠢事 12/01 03:17
156F:→ chipher: 還要再做一次嗎 12/01 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