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fo15526368 (上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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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總長洩密案》反擊黃世銘 檢:本案無關憲
時間Mon Nov 4 04:29:53 2013
根本就是法治大於人治吧
總長說行政不法就帶頭衝了
馬英九覺得有關說 就當起法官 丟給媒體全民公審
台灣的法治還真是個人色彩鮮明
然後國會自律原則 又訂的跟沒訂一樣
自律還是自肥阿
拜託...幫幫忙
※ 引述《hayabusa (活在當下)》之銘言:
: 總長洩密案》反擊黃世銘 檢:本案無關憲政危機
: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894277&type=
: %E6%94%BF%E6%B2%BB
: 〔本報訊〕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洩密案,今天偵查終結,依洩密罪和違反通
: 訊保障及監察法起訴黃世銘;原本黃世銘援引憲法第44條,稱是因為院際爭執,以及可能
: 產生憲政危機,才會直接面報馬英九總統,但檢方在《起訴書》中直接駁斥黃世銘說法,
: 稱全案根本無關院際爭執或憲政危機。
: 檢:不見總統協商之作為
: 黃世銘曾稱,自己本於憲政體制及公務員服務法之忠誠義務,並根據憲法第44條規定「
: 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為做
: 出最適於國家利益之決定,才面報總統。
: 不過檢方指出,憲法第44條規定,乃指在「權力分立原則下,各憲政機關在相互間權限
: 範圍互有爭執;抑或對於國家重大政策之執行,憲政機關間相互扞格,爭論不休,甚至有
: 產生憲政危機之際,始由國家元首出面協商解決之,要屬總統憲法上的權力」。
: 檢批黃對外「大放厥詞」
: 檢方認為黃世銘8月31日首次面報馬英九總統後,至9月6日特偵組召開記者會,甚至到
: 今日,「皆不見總統有何為此邀集立法院及行政院共同協商之作為」,顯示本案無權限爭
: 議、無憲政危機,國家亦無陷於立即危險之情形,純屬個人事項。
: 檢方在《起訴書》中批評黃世銘作為,若成辦案人員效法對象,「逕予認定係行政不法
: 非刑事案件,即對外大放厥詞並逕前往官邸,要求面報總統」,根本是置相關制度於不
: 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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