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ntbu (kent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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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貪汙召妓搞車震 司改會:淘汰不適任 儘 …
時間Tue Sep 7 00:59:01 2010
※ 引述《atzkgb (加油)》之銘言:
: 先說這些東西沒有對錯唷
: 只是兩派對彼此的攻擊
: 常源自對彼此的不了解
: 其實很多東西是可以相容並蓄的
先推你這段話 正是我的想法
: ※ 引述《kentbu (kentbu)》之銘言:
: : 但陪審團的弊比獨立法官更加可怕
: : 陪審團是個雙面刃 反而更注重法官的素質
: 弊其實還包括操作不易
: 配套多
: 而且費用不小
: 但利就是出來的判決 就人民法感情而言 對人權保障可能較為充沛
有時候我會以為 人民的"法感情"也只是一種單純感情 帶有預設立場
所以我比較喜歡專業法官來獨立審判 以避免陪審團這種"鄉民式審判"
但也因為人民感情因素 所以再帶有高度政治性質或牽扯金融的案件
反而應該"技術性"的交給陪審團處理
以避免像之前判阿扁有罪結果法官老家被噴漆蛋洗的事情發生
: : 沒錢 打官司就像賭博XD
: : 況且 高額賠償金不是天天都會出現
: : 在這種制度下 被犧牲的幾乎都是弱勢者
: 但是像台灣這種案件 常常被合蟹了 主管機關瘋狂搓湯圓
: 賠償金額又低 又禁止律師約定後謝 權益受損當事人很難獲得法律的支援
: 偏偏這些弱勢群相當需要幫助
: 英美早期的法制史的確發生過這些問題
: 但到如今 反而更週到的保護弱勢
: 可惜這種訴訟制度的法制史沒有人翻譯成中文
: 很多問題都已經發生過 且已經獲得控制
: 這些資訊台灣一般法律人並不清楚
這部分我的資訊應該是落後了 還請你多指教一些內容 感謝
: : 所以 律師的好壞在訴訟佔有很重的份量
: : 這又回歸到錢的基本面了........
: 胡定X開庭 三個檢察官對五個律師
: 三個坐在律師席 兩個坐在見習律師席那邊 發言我還嚇一跳
我個人以為 律師影響陪審團比影響法官還簡單很多
好律師知道如何有效影響陪審團 壞的律師無法有效影響
而且是以游走邊緣的方式來影響....我相信 縱使法官提出糾正 影響仍會繼續發酵
: : 並非拖延喔 而是在聽證與證據程序上 訴訟會被拉得很久
: : 民事訴訟希望快速解決紛爭 但陪審團制偏偏無法達到快速解決
: : 還有 一系列的攻防打下來 心證往往都被影響到搞不清楚焦點了
: 才能實質幫助弱勢勞工 台灣能改進的地方相當多
: 要改其實很簡單 比較法上都有得抄
: 這方面用勞工專業法庭劃分審判權 是我國比較容易的做法
用審判權來做特殊分類完全贊同
但陪審團制度要如何做到快速解決紛爭(或刑事訴訟快速判決)
這邊還請問一下近代英美有何作為 謝謝
: : 重點是 配套措施真的能有效達成嗎?
: : 尤其是在華人社會....我個人很懷疑
: 沒效就再試囉
: 我覺得跟種族比較無關
: 美國的律師 也是能鑽就鑽 常只為了名聲犧牲當事人跟證人
我個人是以為 連法官都能賄賂的地方 配套措施真的只是擺好看的
司改的問題不光是要解決這些不良法官 也要將這些想花錢解決事情的腳色一併處理
畢竟 司法的問題不光只是法官單方的問題
: : 可是 美國的法官也是用法律的邏輯與學說來監督整個過程
: : 如果陪審團做出的決定有背於法官所認知的結果 法官仍可廢棄陪審團決定而自為判決
: 陪審團審判時 法官監督兩邊律師的秀是否過頭
: 可以自為判決嗎?秀過頭了才會吧
法官可以廢棄陪審團的決定 這點以前還在讀書時老師有強調過所以印象很深
除了律師秀過頭 陪審團的決定如果是因為律師秀過頭而產生(這又是心證了)
一樣可以廢棄陪審團決定而自為判決
: 我讀過的史料是 頂多法官一直糾正陪審團
: 叫她們重新作事實認定 但後來發生了一些政治案件
: 才修法把這些東西修正
: : 如果所有案子都要由大陪審團來決定是否進行 那證據也會變成很關鍵的問題
: : 有利有弊 放在適合的案子是好事 不適合的案子是壞事
: : 但以引進陪審團做為司法改革的萬靈丹 我個人以為想像永遠都是那麼美麗XDD
: 限定於重罪才適用陪審團制 會好一點囉
: 尤其是高度政治性的案子
: 特別需要陪審團來糾正可能受政治力影響的法官心證
我個人是以為 政治本來就帶有各種不同的解讀
法官的觀點並非最適合的想法 "政治"就是需要多數人的想法集合才有其意義
這時候採陪審團制 對於牽涉政治成分的內容 反而比獨任法官更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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