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ondark92 (明星黯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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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建議] 李慶安~~
時間Thu May 22 17:41:32 2008
幾個層面
1.雙重效忠?
外國籍是一種權利,也是義務
由於可能發生雙重效忠義務問題,
所以美國才訂出對外國宣誓效忠即喪失美國籍的法律
有了那一條法律,當美國要求其履行效忠義務時
李慶安就可以依據該法喪失國籍規定拒絕履行對美國義務
至於潛在雙重權利部分,並不直接影響公職適任性
2.還錢?
請問立委薪資是基於忠誠的獎金,還是基於其職務履行的報酬?
如果是"無他國籍獎金"那他該退還
否則只要他有履行立委職責,就沒有要他退錢道理
3.範圍?
助理薪資算是立委收入嗎?
如果立委當作自己收入這才違法吧
但這是另一回事
4.利用職權?
立委薪資好像不是立委自己,甚至李慶安一人可以決定的
這不能算是李慶安的職權
5.隱瞞消極條件與製造積極條件不同
積極條件者如學歷,得票而當選,其中部分涉及第三人或機構出具之文(證)書
故偽造文書或行使偽造之文書會有罪
但鮮有因為單純隱瞞消極條件而獲罪者(無使第三人製造不實文書)
即便漏稅也以行政罰為主
否則檢察官遇到嫌疑犯就請他先簽個無罪切結書
一旦查明有罪,就加控一條偽造文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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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3.130.67
1F:推 somedoubt:寫那麼多你是把國籍法放在哪? 05/22 17:43
2F:→ q1234:民國幾年修定的呀? 說來聽聽 ! 05/22 17:45
3F:→ moondark92:國籍法可沒說要追繳依法支付的薪資喔 05/22 17:47
6F:→ q1234:既然依美國國籍法, 李在對外國政府宣示效忠時已喪失美國籍. 05/22 17:51
7F:→ moondark92:#17zuLz9w 看看誰沒把國籍法放眼裡 05/22 17:52
9F:→ moondark92:國籍法哪一版哪一條說要追繳依法支付的薪資? 05/22 17:52
10F:→ somedoubt:89年就不准立委有雙重國籍了ㄟ~ 05/22 17:53
11F:→ q1234:這就對啦! 民國89年時,李早已喪失美國籍多年囉 !! 05/22 17:53
12F:→ somedoubt:你哪隻眼睛看到我說要追繳薪資?我只說要除名補選 05/22 17:54
13F:→ moondark92:這種法律就像沒有罰責的法條一樣 05/22 17:54
14F:→ somedoubt:他沒了最好,看他有沒有繳稅就知道。 05/22 17:55
15F:→ moondark92:他前一任立委甚至議員宣誓時就已喪失國籍 05/22 17:55
16F:→ moondark92:此任立委當選時依美國法律早已沒有美國籍 05/22 17:55
17F:→ somedoubt:講的那麼容易,搞不好她還是美國欠稅大戶勒 05/22 17:56
18F:→ moondark92:閣下可以考慮對上一屆立委除名補選... 05/22 17:57
19F:推 q1234:一樓可能是大話新聞看太多, 搞不清楚實情... 05/22 17:57
20F:→ moondark92:搞不好?這就牽涉到法律保留原則,執法者是否可以進行 05/22 17:58
21F:→ moondark92:超出法律授權的查證行為? 05/22 17:58
22F:→ somedoubt:看大話似乎可以是解釋,可惜不為真。我不看大話 05/22 17:58
23F:→ somedoubt:如果他是欠稅大戶,就代表在美國眼裡他依舊是國民 05/22 17:59
24F:→ moondark92:重點是法律連要求填寫授權國籍查證的條款都沒有 05/22 18:00
25F:→ moondark92:刑事訴訟法中有羈押,有偵訊,但沒有要求"授權書"這項 05/22 18:01
26F:推 somedoubt:對啊,犯國籍法沒有罰則,所以要他辭職不是法律上必須 05/22 18:01
27F:→ moondark92:民主國家更應該尊重程序正義 05/22 18:04
28F:推 somedoubt:程序正義的必要性是有條件的。 05/22 18:05
29F:推 q1234:聽說外國人在美國置產不必繳稅 ?? 05/22 18:06
30F:→ moondark92:至少採取的蒐證措施必須是法律有授權的 05/22 18:06
31F:→ somedoubt:聽說美國人的境外收入要繳稅 05/22 18:07
32F:→ moondark92:簡單的說,他只要拒填授權書,有哪項文件證明目前"仍有" 05/22 18:08
33F:→ moondark92:美國籍或者他是不是欠稅大戶? 05/22 18:09
34F:推 q1234:所以有在美國置產繳稅的就是美國人 ?? 王健民該擔心了... 05/22 18:09
35F:→ moondark92:而且目前也沒有法律說拒填授權書就視同具外國籍 05/22 18:09
36F:→ moondark92:針對他量身修法則更有違程序正義 05/22 18:10
37F:推 somedoubt:不知道是您邏輯爛還是看我看得太扁,請問我所說的 05/22 18:10
38F:→ somedoubt:何時可以推出有繳稅給美國的就是美國人? 05/22 18:11
39F:→ somedoubt:我說的是李慶安的美國籍沒消失,所以美國有權要他繳稅 05/22 18:11
40F:→ somedoubt:這個條件句很難懂嗎? 05/22 18:12
41F:推 q1234:美國現在也有權要求王建民繳稅呀! 那又怎樣 ?? 05/22 18:20
42F:推 somedoubt:那又怎樣?我怎麼知道你想怎樣? 05/22 18:21
43F:推 q1234:我說的是王建民的美國籍沒消失,所以美國有權要他繳稅. 05/22 18:23
44F:→ somedoubt:美國政府不會要王建民因其境外所得繳稅 05/22 18:23
45F:→ q1234:幫你改幾個字也通喔 !! XD 05/22 18:23
46F:→ somedoubt:若李慶安具有美國籍,他在台灣的收入要被課稅 05/22 18:23
47F:→ somedoubt:怎麼感覺你很喜歡打稻草人? 05/22 18:24
48F:→ q1234:所以說啦, 欠稅不表示就是美國人就是了. 要欠"境外所得"才算 05/22 18:25
49F:→ somedoubt:然後勒?你想澄清的就是這個? 05/22 18:26
50F:推 q1234:現在連李是否是美國人都沒人有證據可證明, 居然還去擔心人家 05/22 18:30
51F:→ q1234:在美國有沒有殺人 放火 繳稅咧 ..... 05/22 18:31
52F:推 somedoubt:顯然你真的無法理解當中的理由關係,檢視他是否有繳稅 05/22 18:59
53F:→ somedoubt:記錄就可以知道他是否還保有美國籍。您可以不要那麼愛 05/22 19:00
54F:→ somedoubt:打稻草人或裝笨嗎? 05/22 19:00
55F:→ moondark92:所以政府有權去查他有沒有繳稅嗎? 05/22 19:02
56F:推 q1234:我就說啦 王建民也有在美國的繳稅紀錄哩 !! 05/22 19:04
57F:推 q1234:自己紮個稻草人猛K , 有夠沒意思. 05/22 19:08
58F:推 somedoubt:有沒有那種一邊狂用非演繹推論,一邊批人用非演繹推論 05/22 21:52
59F:→ somedoubt:不合理的人的八卦?邊猜測別人大話看太多,邊說人查繳稅 05/22 21:53
60F:→ somedoubt:記錄不合理?有腦的都不會這樣吧?況且查稅務記錄還可 05/22 21:53
61F:→ somedoubt:以知道他是繳境外收入還是境內收入。這才是重點。 05/22 21:54
62F:→ somedoubt:口黏喔~ 05/22 21:54
63F:→ homeaoi:慶安是牆頭草 看了就想吐 快滾出國民黨 跟周息委一起走 05/23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