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ipi1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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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密錄不能證賄選 江連褔判無罪
時間Thu May 1 10:37:20 2008
要證明賄選不能靠密錄
難道還要光明正大錄給對方看?
然後再給對方搶回證據?
這樣都不能成為證據
那還有什麼可以成為證據...
看來法官根本是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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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501/4/yb7w.html
國民黨立委江連褔被控賄選案,台中地院一審宣判,合議庭認為,證人以MP3錄下江連
褔「這是要給你到摳人(台語幫忙找人)」的對話,係非法蒐證,不具證據能力,單憑錄
影畫面無法證明該五萬元現金究竟是政治獻金或賄款,將江連褔等五人均判無罪。
江連褔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十四日前往台中縣太平市民代表陳連吉住處,交付五萬元樁腳費
給陳,同月廿二日,江再度前往陳家,陳欲退還該五萬元,江仍要他「到摳人」,但因陳
堅持不收,江才取回現金。
錄音未經江同意 院方不採信
由於第二次退錢的畫面被陳家監視器拍下,對話則被另一名在場的秘密證人以MP3錄音
,一度引發當時藍綠立委選情的大震撼,成為檢方起訴江連褔賄選並求刑五年的兩大關鍵
證物。
對於檢方起訴的內容,合議庭卻認為,監視器畫面的證據能力固然沒有問題,但錄音的部
分,據秘密證人表示,當天他去買了一台MP3給女兒,前往陳連吉住處測試錄音效果,
開啟後放在桌下沒多久,江連褔就來到陳家,其他人不知道他有錄音。
合議庭表示,秘密證人錄音時並未經過陳連吉、江連褔的同意,目的也非為了舉發賄選,
已侵害到江連褔憲法保障的秘密通訊自由,這部分的證據係以非法方式取得,應無證據能
力。
獻金或賄款 影帶無法說分明
此外,陳連吉雖明確指證該五萬元係江連褔送錢給他的「樁腳費」,要他「到摳人」,但
江連褔辯稱該五萬元係陳給他的政治獻金。另一位秘密證人則說,當時他有聽到兩人在對
話中提到政治獻金,也說到要「到摳人」,但他認為是陳要還錢給江。
法官唐敏寶在與審判長洪俊誠、陪席法官戴博誠合議後認為,秘密證人說法純屬「個人臆
測」,不能單憑陳連吉的指述就認定江連褔行賄;在錄音沒有證據能力,錄影畫面也無法
證明究竟是樁腳費或政治獻金情況下,判江連褔及涉嫌偽證的秘書柯清棟無罪。
林仲毅、許坤照等人均無罪
另外,大里市長林仲毅被控指示司機曾國順,將裝有五萬元現金的信封交由市民代表許坤
照,由許持向新仁里長林水源行賄,請求支持江連褔;許坤照原向檢方坦承交給林水源五
萬元現金,但審理時又翻供說不知道裡面有錢,林仲毅、曾國順亦否認透過許坤照向林水
源行賄。
合議庭表示,根據現有事證只能認定許坤照送錢給林水源,且這筆疑似賄款的五萬元現金
並未扣案,也未查獲相關行賄名冊,不能認定林仲毅、曾國順、許坤照行賄,三人均獲判
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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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錄不能證明賄選 光明正大錄給人打才是王道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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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1.224.168
1F:→ yipi1357:這樣誰還敢檢舉賄選? 05/01 10:37
2F:推 kil1ua:司法是公正的 大家要相信司法 科科 05/01 10:38
3F:推 tagso:國民黨就是這樣呀,自己壞的就沒人說了,大家閉嘴.. 05/01 10:40
4F:→ tagso:強辯程度遠超過南線專案...真是爛 05/01 10:40
5F:推 jsports1:有樓上三位大大在 怕事的話就會判有罪了 05/01 10:42
6F:推 tagso:國民黨人的確一個屁都沒說呀 05/01 10:44
7F:→ tagso:2100不是喜歡罵人嘛?怎麼這件事不說? 05/01 10:44
8F:推 gidapops:果然出現這種文 t大又活過來了 05/01 10:46
9F:推 jsports1:還在看2100那種笑話喔? 建議你改看大話 至少心情好點 05/01 10:46
10F:推 tagso:在轉移焦點呀,你們說說要不要來出聲罵一下? 05/01 10:46
11F:→ jsports1:同樣是笑話 何必選個讓自己心情差的? 05/01 10:47
12F:推 kil1ua:司法是公正的 大家要相信司法 摸屁股不超過三秒就無罪 科科 05/01 10:47
13F:→ jsports1:罵啥? 你先去唸唸刑事訴訟法再上來丟臉吧 05/01 10:47
14F:→ tagso:密錄不能證明賄選 光明正大錄給人打才是王道XD 05/01 10:48
15F:→ tagso:是啦...最好要先徵得別人同意才能錄 05/01 10:48
16F:→ tagso:國民黨一向律己甚寬吧 05/01 10:49
17F:→ jsports1:所以違法搜證都沒問題是吧? 你們的人權立國哩? 05/01 10:49
18F:→ tagso:看到現在還沒一個國民黨人罵一聲,我再等一天好了 05/01 10:49
19F:→ jsports1:我知道啦 這種人沒人權 對吧? 05/01 10:50
20F:推 tagso:咦,你們的廉能委員會呢?聽說是準法務部長開的,不調查嗎? 05/01 10:53
21F:推 jansan:支持真調會展開調查 叭~叭~叭~ 05/01 11:26
22F:推 jc0214:毒樹毒蘋果理論。法官只是就法論法。 05/01 11:58
23F:推 tagso:不然要怎麼證明賄選呢? 跟賄選的人說"我要錄囉,快賄選嗎?" 05/01 12:00
24F:推 ace0916:今天是司法最光明的一天 05/01 12:49
25F:推 qaxqwe:科科 馬上就無罪 05/01 12:54
26F:→ qaxqwe:給JSP大 台灣很多案子 的證據跟這個一樣是違法的 05/01 12:55
27F:→ qaxqwe:但大多最後會判刑 真的只有少數法官覺得有瑕疵的才會說證據 05/01 12:56
28F:→ qaxqwe:有問題 05/01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