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ipi1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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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密录不能证贿选 江连褔判无罪
时间Thu May 1 10:37:20 2008
要证明贿选不能靠密录
难道还要光明正大录给对方看?
然後再给对方抢回证据?
这样都不能成为证据
那还有什麽可以成为证据...
看来法官根本是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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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501/4/yb7w.html
国民党立委江连褔被控贿选案,台中地院一审宣判,合议庭认为,证人以MP3录下江连
褔「这是要给你到抠人(台语帮忙找人)」的对话,系非法蒐证,不具证据能力,单凭录
影画面无法证明该五万元现金究竟是政治献金或贿款,将江连褔等五人均判无罪。
江连褔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十四日前往台中县太平市民代表陈连吉住处,交付五万元桩脚费
给陈,同月廿二日,江再度前往陈家,陈欲退还该五万元,江仍要他「到抠人」,但因陈
坚持不收,江才取回现金。
录音未经江同意 院方不采信
由於第二次退钱的画面被陈家监视器拍下,对话则被另一名在场的秘密证人以MP3录音
,一度引发当时蓝绿立委选情的大震撼,成为检方起诉江连褔贿选并求刑五年的两大关键
证物。
对於检方起诉的内容,合议庭却认为,监视器画面的证据能力固然没有问题,但录音的部
分,据秘密证人表示,当天他去买了一台MP3给女儿,前往陈连吉住处测试录音效果,
开启後放在桌下没多久,江连褔就来到陈家,其他人不知道他有录音。
合议庭表示,秘密证人录音时并未经过陈连吉、江连褔的同意,目的也非为了举发贿选,
已侵害到江连褔宪法保障的秘密通讯自由,这部分的证据系以非法方式取得,应无证据能
力。
献金或贿款 影带无法说分明
此外,陈连吉虽明确指证该五万元系江连褔送钱给他的「桩脚费」,要他「到抠人」,但
江连褔辩称该五万元系陈给他的政治献金。另一位秘密证人则说,当时他有听到两人在对
话中提到政治献金,也说到要「到抠人」,但他认为是陈要还钱给江。
法官唐敏宝在与审判长洪俊诚、陪席法官戴博诚合议後认为,秘密证人说法纯属「个人臆
测」,不能单凭陈连吉的指述就认定江连褔行贿;在录音没有证据能力,录影画面也无法
证明究竟是桩脚费或政治献金情况下,判江连褔及涉嫌伪证的秘书柯清栋无罪。
林仲毅、许坤照等人均无罪
另外,大里市长林仲毅被控指示司机曾国顺,将装有五万元现金的信封交由市民代表许坤
照,由许持向新仁里长林水源行贿,请求支持江连褔;许坤照原向检方坦承交给林水源五
万元现金,但审理时又翻供说不知道里面有钱,林仲毅、曾国顺亦否认透过许坤照向林水
源行贿。
合议庭表示,根据现有事证只能认定许坤照送钱给林水源,且这笔疑似贿款的五万元现金
并未扣案,也未查获相关行贿名册,不能认定林仲毅、曾国顺、许坤照行贿,三人均获判
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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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录不能证明贿选 光明正大录给人打才是王道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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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1.224.168
1F:→ yipi1357:这样谁还敢检举贿选? 05/01 10:37
2F:推 kil1ua:司法是公正的 大家要相信司法 科科 05/01 10:38
3F:推 tagso:国民党就是这样呀,自己坏的就没人说了,大家闭嘴.. 05/01 10:40
4F:→ tagso:强辩程度远超过南线专案...真是烂 05/01 10:40
5F:推 jsports1:有楼上三位大大在 怕事的话就会判有罪了 05/01 10:42
6F:推 tagso:国民党人的确一个屁都没说呀 05/01 10:44
7F:→ tagso:2100不是喜欢骂人嘛?怎麽这件事不说? 05/01 10:44
8F:推 gidapops:果然出现这种文 t大又活过来了 05/01 10:46
9F:推 jsports1:还在看2100那种笑话喔? 建议你改看大话 至少心情好点 05/01 10:46
10F:推 tagso:在转移焦点呀,你们说说要不要来出声骂一下? 05/01 10:46
11F:→ jsports1:同样是笑话 何必选个让自己心情差的? 05/01 10:47
12F:推 kil1ua:司法是公正的 大家要相信司法 摸屁股不超过三秒就无罪 科科 05/01 10:47
13F:→ jsports1:骂啥? 你先去念念刑事诉讼法再上来丢脸吧 05/01 10:47
14F:→ tagso:密录不能证明贿选 光明正大录给人打才是王道XD 05/01 10:48
15F:→ tagso:是啦...最好要先徵得别人同意才能录 05/01 10:48
16F:→ tagso:国民党一向律己甚宽吧 05/01 10:49
17F:→ jsports1:所以违法搜证都没问题是吧? 你们的人权立国哩? 05/01 10:49
18F:→ tagso:看到现在还没一个国民党人骂一声,我再等一天好了 05/01 10:49
19F:→ jsports1:我知道啦 这种人没人权 对吧? 05/01 10:50
20F:推 tagso:咦,你们的廉能委员会呢?听说是准法务部长开的,不调查吗? 05/01 10:53
21F:推 jansan:支持真调会展开调查 叭~叭~叭~ 05/01 11:26
22F:推 jc0214:毒树毒苹果理论。法官只是就法论法。 05/01 11:58
23F:推 tagso:不然要怎麽证明贿选呢? 跟贿选的人说"我要录罗,快贿选吗?" 05/01 12:00
24F:推 ace0916:今天是司法最光明的一天 05/01 12:49
25F:推 qaxqwe:科科 马上就无罪 05/01 12:54
26F:→ qaxqwe:给JSP大 台湾很多案子 的证据跟这个一样是违法的 05/01 12:55
27F:→ qaxqwe:但大多最後会判刑 真的只有少数法官觉得有瑕疵的才会说证据 05/01 12:56
28F:→ qaxqwe:有问题 05/01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