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wantcpu (香吉士san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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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轉錄] 沒死刑的國家 就是這樣
時間Sun Apr 27 15:02:13 2008
前文恕刪
當然保留死刑對被害者家屬比較有感情的宣洩, 也許也某種程度的嚇阻犯罪
但是, 前提是法律或是說法庭審理有很高的鑑別品質
這個前提在台灣是存在的嗎?
蘇建和案就暫時不說了, 我想很多人都有不同看法
另外, 台灣人在發生不幸事件後急於找人負責的心態也是很可怕的...
(ex.難道馬英九不用負責嗎~ XD)
車禍的受害者家屬, 會把停下來救援的路人堅持提告
玻璃娃娃的家屬, 把幫忙的同學跟學校一併提告
急救中病人的家屬抄下在場所有醫師姓名, 威脅沒救回來就告
星星王子...嗯...聽說也要告
當然以上的罪責應該都不到死刑, 但是冤獄冤死要如何補救?
關久一點可以補償金錢, 人死了咧? 蓋一座紀念碑? 紀念堂? 紀念公園?
我目前仍然認為, 要保留死刑的前提是提高司法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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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5.185
1F:→ iwantcpu:有些重案也是疑案... 法檢警的素質很重要的 04/27 15:04
2F:→ iwantcpu:我沒有法學的背景 只是站在一個一般人的角度來想 04/27 15:08
3F:推 mysmalllamb:那請人權團體們轉向推動提高司法品質, 不要只是關注在 04/27 17:54
4F:→ mysmalllamb:死刑這個冰山一角. 04/27 17:55
5F:→ iwantcpu:謹慎劃清有罪和沒罪的界線, 勿枉勿縱 04/27 18:02
6F:→ iwantcpu:這樣被判死刑的就沒話可說了 04/27 18:03
7F:推 tony0104:關久一點的補償就可補救嗎???原po確定???? 04/27 21:17
8F:→ iwantcpu:當然不夠補救, 但總比人死了好吧? 04/27 21:40
9F:→ iwantcpu:既然你提出質疑, 是否可以講一些比較具體的方案? 04/27 21:41
10F:→ iwantcpu:只要比"原po確定??"更有用一點的... 我相信你的專業 04/27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