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wantcpu (香吉士sanji)
看板KMT
标题Re: [转录] 没死刑的国家 就是这样
时间Sun Apr 27 15:02:13 2008
前文恕删
当然保留死刑对被害者家属比较有感情的宣泄, 也许也某种程度的吓阻犯罪
但是, 前提是法律或是说法庭审理有很高的监别品质
这个前提在台湾是存在的吗?
苏建和案就暂时不说了, 我想很多人都有不同看法
另外, 台湾人在发生不幸事件後急於找人负责的心态也是很可怕的...
(ex.难道马英九不用负责吗~ XD)
车祸的受害者家属, 会把停下来救援的路人坚持提告
玻璃娃娃的家属, 把帮忙的同学跟学校一并提告
急救中病人的家属抄下在场所有医师姓名, 威胁没救回来就告
星星王子...嗯...听说也要告
当然以上的罪责应该都不到死刑, 但是冤狱冤死要如何补救?
关久一点可以补偿金钱, 人死了咧? 盖一座纪念碑? 纪念堂? 纪念公园?
我目前仍然认为, 要保留死刑的前提是提高司法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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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5.185
1F:→ iwantcpu:有些重案也是疑案... 法检警的素质很重要的 04/27 15:04
2F:→ iwantcpu:我没有法学的背景 只是站在一个一般人的角度来想 04/27 15:08
3F:推 mysmalllamb:那请人权团体们转向推动提高司法品质, 不要只是关注在 04/27 17:54
4F:→ mysmalllamb:死刑这个冰山一角. 04/27 17:55
5F:→ iwantcpu:谨慎划清有罪和没罪的界线, 勿枉勿纵 04/27 18:02
6F:→ iwantcpu:这样被判死刑的就没话可说了 04/27 18:03
7F:推 tony0104:关久一点的补偿就可补救吗???原po确定???? 04/27 21:17
8F:→ iwantcpu:当然不够补救, 但总比人死了好吧? 04/27 21:40
9F:→ iwantcpu:既然你提出质疑, 是否可以讲一些比较具体的方案? 04/27 21:41
10F:→ iwantcpu:只要比"原po确定??"更有用一点的... 我相信你的专业 04/27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