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ondark92 (明星黯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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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李慶安擔任公職 其美國籍就自動失效???
時間Fri Apr 4 07:59:43 2008
1F:→ bookend:嗯。我發表這篇文章的用意只是看不慣老是消費「中華民國」04/04 04:01
2F:→ bookend:但卻一直在留美國這條後路,令人感覺「投機」。04/04 04:01
3F:→ bookend:就像我也看不慣老是消費「台灣」,但卻在日本的金美齡一樣04/04 04:02
4F:→ bookend:而我想美國人是相信阿諾對美國的忠誠度,而李委員的忠誠度04/04 04:04
5F:→ bookend:我是由自列的兩個理由對她的忠誠度強烈批判。04/04 04:05
為什麼會覺得
加州州長阿諾留著奧地利籍,就不是投機,就不是留後路
李慶安就是留後路?
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的人民都在準備逃難?
怎麼閣下也對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也這麼沒信心?
如果是該選區人民不爽
反正罷免立委比總統簡單多了,不須經過立法院2/3,
只要該選區13%人民連署就能成案,請DPP自己去該選區提罷免案
再不然立委部分修法比照總統,依現行法律調查後,公告交由選區人民複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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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財產第一, 別逼我們上戰場
民生經濟第二, 別讓我們餓死
民主自由第三, 我們來公投
民族主義第四, 願中國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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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推 kil1ua:反正法律規定 雙重國籍不能擔定公職 不管是誰 雙重國籍就是 04/04 08:11
7F:→ kil1ua:不能擔任公職 國新親國的李有雙重國籍 那麼她就是要剝奪立 04/04 08:13
8F:→ kil1ua:委的身份 還有以前擔任議員領的錢通通得吐出來 04/04 08:14
9F:→ kil1ua:當然 不只是李慶安 任何有雙重國籍的人就是不能擔任公職 04/04 08:14
10F:→ kil1ua:管你是掃地的工友 還是總統都一樣 04/04 08:15
11F:→ moondark92:反正閣下沒有證據證明他有外國籍,拿報紙當證供!? 04/04 08:15
這樣濫設消極資格的法律,根本就違反憲法對人民工作權的保障,
※ 編輯: moondark92 來自: 123.193.130.67 (04/04 08:20)
12F:推 urban:您的道德標準還真是低 04/04 08:35
13F:→ moondark92:讓選民用各自決定道德標準判斷,是最民主做法 04/04 08:36
14F:→ moondark92:道德標準中何時出現雙重國籍這一項!? 04/04 08:37
15F:→ moondark92:只要工作時能對手上權力負責,就是專業道德 04/04 08:38
16F:→ moondark92:閣下覺得阿諾有沒有道德呢? 04/04 08:39
17F:推 urban:阿諾沒有道德,所以李慶安也可以沒有嗎? 04/04 10:05
18F:→ moondark92:美國人可以容忍,台灣人不能容忍? 04/04 10:08
19F:→ moondark92:如果讓選民用各自決定道德標準判斷,是最民主做法 04/04 10:09
20F:推 molom:很簡單,阿諾跑了,美國可以抓他回去.台灣國際的困境,造成這些 04/04 10:13
21F:→ molom:人的福利. 04/04 10:14
22F:→ moondark92:立法讓兼有外國籍者不能當董事長好了... 04/04 10:16
23F:→ moondark92:立委沒有個案審查權,而且是合議制, 04/04 10:17
24F:→ moondark92:就算跑掉,嚴重性還不如州長 04/04 10:18
25F:推 larusa:美國國安、情報夠強 他當然可以不用在雙重國籍設太多限制 04/04 10:21
26F:→ larusa:雙重國籍都可以當兵了 升不升的上去是另外一回事 04/04 10:22
27F:→ larusa:只是人家行 我們行嗎? 這世上很少有美國要不到的人 04/04 10:23
28F:→ larusa:除非他落跑是跑去恐怖組織的地盤 04/04 10:24
29F:→ moondark92:那看職務性質決定如何? 04/04 10:24
30F:→ moondark92:立委通過的法案沒有隱密性可言,還要總統公佈才能實施 04/04 10:25
31F:推 molom:立委最強的不是通過法案.是包工程,跟插旗各國營事業. 04/04 10:26
32F:→ molom:我也不覺得李委員會提出多誇張的法案. 04/04 10:27
33F:→ molom:就以劉家昌為例,連國民黨都抓不到他了. 04/04 10:29
34F:→ moondark92:工程基本上是行政權範疇,政府採購該檢討 04/04 10:28
35F:→ molom:你說的就又回到一個問題了,政府的採購預算要立法院審的. 04/04 10:32
36F:→ moondark92:預算通過後才能招標,總不會先招標再審預算吧? 04/04 10:34
37F:推 larusa:立法委員因為你不知道他會到什麼委員會 所以才會全面禁止 04/04 11:44
38F:→ larusa:國防 外交委員會的立委具有雙重國籍是件非常危險的事 04/04 11:44
39F:→ larusa:台灣可能經不起一次重大的洩密事件的打擊 04/04 11:45
40F:→ moondark92:那應該針對那兩個委員會立院內法才對 04/04 11:51
41F:推 urban:一視同仁不是比較好嗎? 04/04 13:11
42F:→ urban:何必為了投機份子而量身訂做法律? 04/04 13:11
43F:→ moondark92:憲法有保障人民服公職的權利,設定消極資格時應該謹慎 04/04 13:25
44F:→ moondark92:人家又不是沒盡中華民國國民的義務 04/04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