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aughn (小胖子)
看板KMT
標題[轉錄][閒聊] 說起一黨獨大
時間Mon Jan 14 17:59:40 2008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作者: moist (皓月清風)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閒聊] 說起一黨獨大
時間: Mon Jan 14 17:51:36 2008
最近網路上很多人故意在散播一些謬論
基本上都跟獅子鬃毛一樣無稽 不過造謠的人說得活靈活現
也許真的能騙到一堆對這並沒有研究的網友
所以藉這個角落來跟大家談一談
謠言一 國民黨現在席次過四分之三 已經可以自己修憲
以後國民黨要怎麼修改憲法 老百姓都沒辦法制止
馬英九上台之後要是搞帝制或是賣台 台灣人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事實是: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二條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
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
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簡單來說,國民黨現在的優勢是可以自己提修憲案;但是修憲案過不過,
還是要由全體國民來複決.
說國民黨自己就可以偷改憲法,基本上是憲法白癡才會這樣講.
謠言二 國民黨現在席次逾三分之二,所以隨時可以罷免總統.就算民進
黨謝長廷選上,國民黨一直提罷免,台灣就會亂到倒店.
事實是: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節錄)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
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
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七十條(節錄)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
之二之同意提出後,立法院應為罷免案成立之宣告。
但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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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在這次選舉中大勝 拿下了壓倒性的席次
大家對於國民黨多所鞭策 監督與批評 這些都是應該的
也是一個國會多數黨理所當然要面對的
只是 任何的批評與指教 都應該建立在事實的基礎上
而不是憑空捏造 更不應該造謠生事 胡說八道
用說謊與欺騙的方式 來誤導民眾
這樣不僅對國家沒有幫助 對於大家也都沒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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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要有規則 規則不可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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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0.88.72
1F:推 TCD:推~~ 這篇文章幫助很大 01/14 17:53
2F:推 linderberg:推 吱吱聽不懂人話啦 01/14 17:54
3F:推 zero:有道理~修憲通過要公民50%同意啊!?!?那還修的動嗎??鳥籠修憲 01/14 17:53
4F:推 kjHsu:我覺得國民兩黨是本質完全不一樣的兩個政黨 01/14 17:54
5F:→ kjHsu:我相信國民黨做事一定會經過標準的程序來 01/14 17:55
6F:→ kjHsu:而民進黨就不一樣了 想怎麼幹就怎麼幹(有很多例子) 01/14 17:55
7F:推 djcc:推啦 01/14 17:56
8F:→ djcc:修憲是過半同意 不是過半要投票 01/14 17:57
9F:→ djcc:跟公投不一樣 01/14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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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推 q1234:我看那幾位網友會裝做沒看到, 繼續跳針吧 !! 01/14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