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shrain (I am Whoi AM)
看板KMT
標題[詢問] 版主~~
時間Mon Jan 7 18:49:37 2008
『參考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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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蓄意誹謗║1.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舉證具毀損║禁言七日║禁言七日║
║ ║ 他人名譽之事者之誹謗。 ║ ║ ║
║ ║2.發表不實言論,辱罵他人等行為,侵犯他人║禁言七日║禁言七日║
║ ║ 權益,妨害他人名譽,而能被舉證有妨害名║ ║ ║
║ ║ 譽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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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問版主~
意圖再版上回文,胡亂指控他人是「黨工」,是否促法 「他人名譽之事」
回文如下~~
dpp黨工啊 每天上網po文 還想說可以藉此對鄉民洗腦
沒想到因為自己的執政黨做太爛
每天拿\政府的錢一直到電視上打廣告
打了不知道國民黨的幾倍
從一年多錢就一直打了 我還不常看到 自己的政府上電視打廣告宣揚自己的政績好的
看到真的orz
拿政府的錢上電視廣告 好像都不用錢一樣
結果我想鳥他的沒幾個吧
全文請參考~~「18075」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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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29.162.118
1F:推 esproject:喔 我好怕阿 作的爛還能理直氣壯 不愧是XX 01/07 18:53
2F:推 nanokevin:可否解釋 是否"促法" 的意思? 01/07 19:01
3F:推 CrazyMarc:板規只保護人不保護非人類動物 01/07 19:22
4F:推 JACKGUNDAM:回文沒指名是誰啊? 好像有人在"此地無銀對號入座"呢 01/07 19:49
5F:推 dannyxx:可以到置底檢舉,但會給被檢舉人舉證或答辯機會,end 01/07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