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shrain (I am Whoi AM)
看板KMT
标题[询问] 版主~~
时间Mon Jan 7 18:49:37 2008
『参考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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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蓄意诽谤║1.意图散布於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举证具毁损║禁言七日║禁言七日║
║ ║ 他人名誉之事者之诽谤。 ║ ║ ║
║ ║2.发表不实言论,辱骂他人等行为,侵犯他人║禁言七日║禁言七日║
║ ║ 权益,妨害他人名誉,而能被举证有妨害名║ ║ ║
║ ║ 誉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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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问版主~
意图再版上回文,胡乱指控他人是「党工」,是否促法 「他人名誉之事」
回文如下~~
dpp党工啊 每天上网po文 还想说可以藉此对乡民洗脑
没想到因为自己的执政党做太烂
每天拿\政府的钱一直到电视上打广告
打了不知道国民党的几倍
从一年多钱就一直打了 我还不常看到 自己的政府上电视打广告宣扬自己的政绩好的
看到真的orz
拿政府的钱上电视广告 好像都不用钱一样
结果我想鸟他的没几个吧
全文请参考~~「18075」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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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29.162.118
1F:推 esproject:喔 我好怕阿 作的烂还能理直气壮 不愧是XX 01/07 18:53
2F:推 nanokevin:可否解释 是否"促法" 的意思? 01/07 19:01
3F:推 CrazyMarc:板规只保护人不保护非人类动物 01/07 19:22
4F:推 JACKGUNDAM:回文没指名是谁啊? 好像有人在"此地无银对号入座"呢 01/07 19:49
5F:推 dannyxx:可以到置底检举,但会给被检举人举证或答辩机会,end 01/07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