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mcse (bon a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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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檢舉] 擅改政治人物姓名
時間Sat Oct 14 09:16:41 2006
※ 引述《wetteland ()》之銘言:
: ※ 引述《zmcse (bon ami)》之銘言:
: : 嘉義有三寶
: : 林國慶 蔡啟芳 曾正濃
: 振農
: 請處理。
: 而且置底檢舉區無法推文,
: 板主是想放任人身攻擊嗎?
攻擊什麼呢 ?
濃叫攻擊嗎 ?
試申論之
選錯字不叫 人身攻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32.56
1F:推 wetteland:ㄓㄣˋ 跟 ㄓㄥˋ 完全不同 10/14 09:21
2F:→ wetteland:竄改名號║擅改他人或團體現用之名號以貶抑之 10/14 09:23
3F:推 serpens:貶抑什麼啊 = =a 10/14 09:24
4F:推 zmcse:那就算我記億有誤 國文不好 這總該可以吧 10/14 09:25
5F:推 ChizCake:置底檢舉區應該要可以推文,才能檢舉吧? 10/14 09:26
6F:→ ChizCake:重點在於篡改名號,如果曾正濃可以,那馬湮九也可以囉? 10/14 09:26
7F:推 ChizCake:板主不該帶頭違規吧?還有,23365的改名也可以嗎? 10/14 09:30
8F:推 zmcse:沒有帶頭違規 不小心打錯字 沒有竄的意圖吧 10/14 09:31
9F:推 zmcse: 故意就不行啦 10/14 09:34
10F:推 kkeenn:媽的...最好看的出來有沒有故意..打錯就是打錯... 10/14 09:34
11F:推 wetteland:22365的竄改名號,板主處理一下吧 10/14 09:35
12F:→ kkeenn:廢物版豬..只會包庇自己看的爽的...這版也廢一廢算了.... 10/14 09:34
13F:→ kkeenn:反正也都些自爽自high文..... 10/14 09:35
14F:推 a12361510:KMT是自high版~只有扁版才是中立清新優質好版啊~ 10/14 09:37
15F:→ a12361510:咱們還是團團一起去扁版討論吧~這裡實在太不自由了 10/14 09:38
16F:推 serpens:版規後面的[以貶抑之]是故意裝作沒看到喔 = = 10/14 09:38
17F:推 ChizCake:那很好,以後改名字都可以說是「不小心打錯字」 10/14 09:39
18F:推 wetteland:那曾振農是哪邊濃????豆漿濃嗎??錯了就錯了,還一堆理由 10/14 09:40
19F:→ ChizCake:所以板主可帶頭違規,只須托辭「不小心打錯非貶抑」就好 10/14 09:40
20F:推 serpens:不小心打錯字就更正就好了,有貶抑的話就水桶,很難嗎 10/14 09:42
21F:→ ChizCake:那大家都可以「不小心打錯更正就好了」,板規僅供參考? 10/14 09:42
22F:推 serpens:沒貶抑,不小心打錯經告知不能更正嗎 10/14 09:49
23F:→ serpens:這裡又不是只要打錯就水桶 10/14 09:49
24F:→ ChizCake:很簡單,「篡改人家的名字」這件事本身就是一種貶抑 10/14 09:51
25F:推 wetteland:要不要我請張花冠來看看,如果他先生被這樣寫錯,介意否? 10/14 09:53
26F:→ wetteland:名字寫錯很嚴重耶 10/14 09:54
27F:推 serpens:那你們建議版主們改版規吧 10/14 09:57
28F:→ serpens:不過我會建議,若打錯(無貶抑)警告修正,不修正or有貶抑水桶 10/14 09:59
29F:→ serpens:現在打字,別說名字,其他字還不是選錯的一堆 = = 10/14 09:59
30F:推 ChizCake:很好笑耶,板主違規,然後你說要「建議板主們改版規」? 10/14 10:05
31F:推 serpens:我說以後ㄟ = = 我有說改了就地讓此次合法嗎 10/14 10:07
32F:→ serpens:你才好笑,版主只有一個喔 = = 10/14 10:07
33F:推 aapen:唉~這年頭緊咬不放的魔人還真不少,啥事都可以追究到底 10/14 10:06
34F:→ aapen:不過話說回來,Z版主既然說是選錯字,是不是該編輯改正一下 10/14 10:08
35F:→ serpens:他大概怕被xx咬著不放說違規還湮滅證據吧 10/14 10:09
36F:→ aapen:說選錯字,又遲遲不改正,難怪人家可以窮追猛打了 10/14 10:09
37F:推 ChizCake:1.改了這次也不能就地合法,所以z板主應浸水桶,對嗎? 10/14 10:08
38F:→ ChizCake:2.板主有幾個跟我講的有什麼關連? 10/14 10:09
39F:→ serpens:1.除了上面w說到啥豆漿的論述,到底哪裡有貶抑 10/14 10:10
40F:→ ChizCake:我的疑問是板主違規以後,你不先主張比照一般板友辦理 10/14 10:10
41F:→ serpens:2.你說版主違規vs建議版主們以後改版規,這叫好笑,好笑在哪 10/14 10:10
42F:→ aapen:怕被說湮滅證據,就編輯時說明訂正錯字就好啦~ 10/14 10:10
43F:→ ChizCake:倒是建議要改板規,這是什麼道理? 10/14 10:11
44F:→ serpens:問題是違規沒有 = = 10/14 10:11
45F:→ serpens:你除了研究鑽漏洞的可能性,有提出到底這名字哪裡貶抑了沒 10/14 10:12
46F:→ serpens:若沒,本來就沒違規,但版規如你說有漏洞,就該修改 10/14 10:12
47F:→ ChizCake:s,好笑的是以後板主可以隨意違規,反正再改板規就好了 10/14 10:12
48F:→ aapen:Z版主,快改正錯字啦~這種事改正+小小道歉一下,就免吵了 10/14 10:12
49F:→ ChizCake:我前面已經說過也舉例了,「篡改名號」本身就是一種貶抑 10/14 10:14
50F:推 serpens:C你不要在嚕了,你要嘛就說出此次到底哪裡貶抑造成違規 10/14 10:15
51F:→ serpens:版規可不是降寫的樓上.. 10/14 10:15
52F:→ serpens:你愛自嗨降解釋,那隨便你,懶得跟你廢話了 10/14 10:15
53F:推 zmcse:你想請就請便吧 10/14 10:16
54F:推 zmcse: 我改了 又有人說我湮滅證據 這文史工作碰多了 就是這樣 10/14 10:17
55F:推 zmcse: 一般版友也是這樣處理 有問題嗎 ? 10/14 10:21
56F:推 zmcse: 錯了就錯了 沒有人說沒錯啊 10/14 10:21
57F:推 zmcse: 若有問題請網上反應 this is my court 10/14 10:22
58F:推 ChizCake:用「篡改名號」這個動作以「貶抑」之 10/14 10:24
59F:→ ChizCake:可不是「用貶抑的字篡改名號」,兩者不一樣 10/14 10:24
60F:推 Hanglin:讚讚讚!裝死萬歲! 10/14 10:51
61F:推 sunti:從這篇可以看出挺扁群眾壓抑已久的憤怒 (我不想酸了) 10/14 12:04
62F:→ llmy:有人沒事找麻煩 10/14 12:37
63F:推 BusBigSu:版主沒擔當 , 請自請處份 不然會被人看雖小 10/14 12:44
64F:推 serpens:真的是一群無聊的人.... 10/14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