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line (漫長的等待與相遇)
看板KMT
標題[心得] 很簡單的事情
時間Sat Sep 23 14:53:08 2006
1.小狗是怎了來的?
八十八年八月農委會主委彭作奎參加建設局和農委會合辦的活動,由台北市流浪動物
之家提供剛出生的一黑一黃小流浪犬讓他們認養,當時彭作奎認養的小黑狗叫彭小奎
,他的小黃狗叫馬小九 配合坐公益宣導認養的其中一隻狗
2.小狗還沒被認領時(野狗時期) 在衛生局的花費(9900)應由誰支出
檢疫+在衛生局病了一個月共9900 台北市民共同支出 馬英九特支費
3.馬太太把狗領回家時有無付款
無 由市政府支出如上述
4.馬英九收到9900的帳單 發現什麼事情 有什麼動作
發現原來馬太太把狗領回家時 並沒有付一開始在衛生局的9900元
經審計處認可該筆錢理應由特支費公益支出
5.有無浮報或是以禮品名義報
沒有 所有項目都詳細記載 沒有禮品這項 僅第一期9900元是由特支費支出
6.事後馬英九有無還由特支費支出9900元給市政府
有 在媒體報導之前 已經回給市政府
7.違法處
無
8.應由特支費合法支出支項目 有無變更
有 依據道德標準 已改由馬英九個人支出
9.不合理處
無
補充 剛剛政黑板rommel1補充
整件事情的前因後果是...
之前不是有民進黨立委去高檢署告發馬英九的特別費...
高檢署把馬英九特別費的相關單據全部影印起來...一筆一筆的查...
查了一段時間...只發現兩張奇怪的單據...
一是馬小九的診療費7500(除蝨費而已 沒有結紮 兩個月大的小狗不能結紮)單據...
二是馬小九留置在高檢所的2400單據...
合計9900元...
於是高檢署就發文詢問市府...市府要回文...公文經過市長時...
市長才知道七年前的小狗診療費是由特支費出...
即使是公務...合法...合乎公益的情況下...為了避嫌...
市長仍執意要自己掏腰包出9900元...
上週事情就處理掉了...自行付清...
到了這週立委才爆料...
自行付清在前...立委爆料在後...就這樣...
回文後...高檢署就沒在查了...個人猜想...
案情已經告一段落...馬英九的特別費全部合法...
也符合高道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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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1.221.221
1F:推 serpens:推簡單扼要 XD 09/23 14:39
2F:推 johnnyjazz:這篇很清晰 要不要置底 來亂的直接推文叫他去看此文:) 09/23 14:44
3F:推 zaarri:推 就是這麼簡單明撩 09/23 14:46
4F:推 aagogogo:我猜到2008為止此事會一直被拿出來攻擊馬 他們才不管事實 09/23 14:48
5F:推 serpens:推簡單扼要 XD 09/23 14:39
6F:推 VersaceII:順便轉去馬板拉 XD 09/23 14:46
7F:推 BusBigSu:喔 ( 挖耳朵 ) 09/23 14:57
8F:推 table0215:簡單扼要.不像某人,死拖爛拖無恥倒底,超愛錢!! 09/23 15:15
9F:推 albert:看起來調理清晰,不過你根本沒搞清楚這事情的重點 09/23 15:18
10F:→ albert:重點根本不是馬有沒有違法,這件事只是要模糊焦點 09/23 15:18
11F:→ albert:事實如何根本不重要,只要把馬拖下水就好.. 09/23 15:19
12F:推 ilyvonne:推...置底啦~給阿扁類的看看 09/23 16:07
13F:推 sevenhahaha:我也認為該置底 ^^ 09/23 16:08
14F:推 zxcvbbb:連養狗的錢都要貪 實在是... 09/23 17:25
15F:推 uilmas1:置底了 感謝說明 09/23 17:25
16F:推 newline:有新的補充 09/23 18:27
17F:→ newline:如果有新的資料會加上去 09/23 18:28
※ 編輯: newline 來自: 140.121.221.221 (09/23 19:09)
18F:推 besamey:為什麼大家覺得這個說法就是真相? 09/23 22:49
19F:→ besamey:走錯地方了...因為這裡是kmt版.... 09/23 22:51
20F:推 newline:樓上....因為你還沒進入狀況 09/23 23:30
21F:推 graciehunter:這是人民觀感問題 啥 人民觀感不適用泛藍? 09/24 07:35
22F:→ burdette:9900元也可以大作文章,真是無聊 09/25 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