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ylu91 (R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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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媒體界的白色恐怖....
時間Tue Aug 2 22:45:30 2005
言論自由在今天民主的台灣應該被絕對的尊重
政府的黑手不應該伸入媒體
但重點在於
政府維持新聞的秩序下是否侵犯了媒體的言論自由
而不是將新聞自由無限上綱
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七條就已經規定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播送之節目內容,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
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
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而衛星廣播電視法第6條也規定了
申請衛星電視執照有效期限為六年,期限屆滿前六個月,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應向主管機
關申請換照。
主管機關應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所提出之營運計畫執行情形,每二年評鑑一次。
前項評鑑結果未達營運計畫且得改正者,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改正;其無法改正,主管
機關應撤銷衛星廣播電視許可,並註銷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
換言之
新聞局是有這樣的權力
只是行使這樣權力的後果是必須很小心
畢竟箝制言論自由跟規範新聞報導是只有一線之間
但問題是
現在的事實很明顯
東森這樣的新聞品質
是否該被無限上綱的新聞自由所保護
是東森該跟人民解釋怎麼會做出這樣的新聞內容
森新聞台為6年來違反相關規定,計罰款達1015萬5千元
東森新聞S台,罰款亦達755萬5千元
東森有著個臉跟人家吵
他的新聞如何真?他的社會追緝令如何棒?
他的嗜血新聞如何的符合社會正義?
試問之?
※ 引述《doz1031 (咬著年糕跳舞的貓 N)》之銘言:
: 其實今天這問題的中心點,不是新聞台辦的好還是不好...
: 問題在於 "為何政府要介入媒體"
: 媒體到底違反了哪些法律,有嗎??
: 媒體爛,是誰要給他制裁,消費者,消費者可以用遙控器去制裁他.
: 妳不爽他的節目可以不看他,自然他收視率低了,廣告少了,也就無法營運了.
: 只要媒體沒有違法,政府就不應該介入,
: 說到底只有一句話.新聞局為何有制裁媒體的權力.
: 是消費者賦予的嗎? 還是誰呢??
: 說穿了這不過政府進一步控制媒體的手段罷了..
: 要舉例子的話就是..冷水青蛙..
: 今天關七台..有名有目..人民不知道反對.
: 明天呢..後天呢??
: 退一萬步說.就算這七台節目不好,但他營運至今,也就有一定的收視族群吧.
: 這族群的權益呢?? 誰來照顧.....
: 難道新聞局可以宣布說,這些族群選看的節目很爛,所以不准他們看.
: 政府有這個權力嗎???
: 試問之...
: ※ 引述《yoyoruru (阿哩勒佑)》之銘言:
: : S台是 東森新聞S台
: : 既然是新聞台 就不該大部分時間都不是新聞(幾乎都不是)
: : 深藍不深藍 比起TVBS 等新聞台 S台應該還不算深藍
: : 今天新聞局該罵的是 為什麼不多砍點
: : 大家都在說 新聞媒體現在是台灣最大亂源
: : 該砍就該砍 哪個國家一次有7個以上的新聞台同時撥放
: : 且不實的報導,記者揣測充斥(常有一則新聞7台數據跟說法都不同的)
: : 不要說什麼白色恐怖 新聞媒體才是真正的思想改造
: : 別說新聞局用砍節目來約束新聞就是箝制新聞自由
: : 難道說NCC通過前 都不用對媒體有所管理?
: : 新聞局夠不夠獨立超然-->不夠
: : 但是現在這個時候仍需要新聞局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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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polyhedron:有這麼多人看這種新聞﹖ 134.102.113.79 08/03
3F:推 chivalry10:好文 一真見血 推 220.130.164.58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