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ylu91 (R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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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媒体界的白色恐怖....
时间Tue Aug 2 22:45:30 2005
言论自由在今天民主的台湾应该被绝对的尊重
政府的黑手不应该伸入媒体
但重点在於
政府维持新闻的秩序下是否侵犯了媒体的言论自由
而不是将新闻自由无限上纲
卫星广播电视法第十七条就已经规定
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及境外卫星广播电视事业播送之节目内容,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违反法律强制或禁止规定。
妨害儿童或少年身心健康。
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
而卫星广播电视法第6条也规定了
申请卫星电视执照有效期限为六年,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应向主管机
关申请换照。
主管机关应就卫星广播电视事业所提出之营运计画执行情形,每二年评监一次。
前项评监结果未达营运计画且得改正者,主管机关应通知限期改正;其无法改正,主管
机关应撤销卫星广播电视许可,并注销卫星广播电视事业执照。
换言之
新闻局是有这样的权力
只是行使这样权力的後果是必须很小心
毕竟箝制言论自由跟规范新闻报导是只有一线之间
但问题是
现在的事实很明显
东森这样的新闻品质
是否该被无限上纲的新闻自由所保护
是东森该跟人民解释怎麽会做出这样的新闻内容
森新闻台为6年来违反相关规定,计罚款达1015万5千元
东森新闻S台,罚款亦达755万5千元
东森有着个脸跟人家吵
他的新闻如何真?他的社会追缉令如何棒?
他的嗜血新闻如何的符合社会正义?
试问之?
※ 引述《doz1031 (咬着年糕跳舞的猫 N)》之铭言:
: 其实今天这问题的中心点,不是新闻台办的好还是不好...
: 问题在於 "为何政府要介入媒体"
: 媒体到底违反了哪些法律,有吗??
: 媒体烂,是谁要给他制裁,消费者,消费者可以用遥控器去制裁他.
: 你不爽他的节目可以不看他,自然他收视率低了,广告少了,也就无法营运了.
: 只要媒体没有违法,政府就不应该介入,
: 说到底只有一句话.新闻局为何有制裁媒体的权力.
: 是消费者赋予的吗? 还是谁呢??
: 说穿了这不过政府进一步控制媒体的手段罢了..
: 要举例子的话就是..冷水青蛙..
: 今天关七台..有名有目..人民不知道反对.
: 明天呢..後天呢??
: 退一万步说.就算这七台节目不好,但他营运至今,也就有一定的收视族群吧.
: 这族群的权益呢?? 谁来照顾.....
: 难道新闻局可以宣布说,这些族群选看的节目很烂,所以不准他们看.
: 政府有这个权力吗???
: 试问之...
: ※ 引述《yoyoruru (阿哩勒佑)》之铭言:
: : S台是 东森新闻S台
: : 既然是新闻台 就不该大部分时间都不是新闻(几乎都不是)
: : 深蓝不深蓝 比起TVBS 等新闻台 S台应该还不算深蓝
: : 今天新闻局该骂的是 为什麽不多砍点
: : 大家都在说 新闻媒体现在是台湾最大乱源
: : 该砍就该砍 哪个国家一次有7个以上的新闻台同时拨放
: : 且不实的报导,记者揣测充斥(常有一则新闻7台数据跟说法都不同的)
: : 不要说什麽白色恐怖 新闻媒体才是真正的思想改造
: : 别说新闻局用砍节目来约束新闻就是箝制新闻自由
: : 难道说NCC通过前 都不用对媒体有所管理?
: : 新闻局够不够独立超然-->不够
: : 但是现在这个时候仍需要新闻局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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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fat123:有罚还天天播这种内容喔..真是罚不怕 203.70.2.119 08/02
2F:推 polyhedron:有这麽多人看这种新闻﹖ 134.102.113.79 08/03
3F:推 chivalry10:好文 一真见血 推 220.130.164.58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