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taipei (.)
看板KMT
標題Re: 今天報紙的頭條
時間Thu Oct 14 13:33:01 2004
我看到了...不過現在分身乏術
只能等到下午在處理 或是請i大先行處理
請大家諒解
所以標記相關文章
也請版友克制勿再針對此一情形回文
有話要說請在本篇推文即可
否則一律視為筆戰文水桶三天
另外 關於開放噓文一事
我已經跟i大提過
如果能設定相關規範針對濫用噓文之行為
而大家也無異議願意配合相關配套措施
以及善用噓文功能
我想噓文就會很快的開放給大家使用
請大家多多配合
lovetaipei
※ 引述《polarbear ()》之銘言:
: ※ 引述《Qutineen (我是南部的強姦選民)》之銘言:
: : 嗯嗯~~我舉個例子
: : 只是例子哦
: : 我很認真哦...只是例子:
: : RealJustice很像白痴
: : 不知道RealJustice如果看到這種文會不會檢舉?
: : 如果不會的話,那就不算抹黑造謠...XD
: 你又來貢獻啦^^
: 他可是在討論喔,JS說"阿扁收紅包"都沒事了,
: 這位板友說聯合報好像是中共的傳聲筒,
: 也是自媒體各大政論節目所得之看法,
: 就像JS看完陳由豪事件後得到"阿扁收紅包"的觀感而直接沒查證就推文一樣..
: 板主已經認定不是造謠囉..你真的該回去看看前面的文章,
: 不要一直做這樣的事.
: 還有,以前我也拿bolam jerryen來舉例過,我也說是舉例喔,
: 還是被浸水桶,至於舉例的字眼跟你的差不多,
: 所以你強調你是舉例也沒用,
: 我還是要檢舉你,對網友人身攻擊,
: 雖然板主有說要本人提,不過我還是先提,讓R兄知道自己的權益,
: 看看板主如何認定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51.126
※ 編輯: lovetaipei 來自: 140.119.51.126 (10/14 13:34)
※ 編輯: lovetaipei 來自: 140.119.51.126 (10/14 13:34)
1F:推 JOKERPLUS:心得:我知道Q大搞笑,但沒想到搞笑到這種程 140.119.41.135 10/14
2F:→ JOKERPLUS:度 140.119.41.135 10/14
3F:推 BO1AM:感覺就是不認輸 人家po證據給他 他還一直 203.203.26.230 10/14
4F:→ BO1AM:推文 看了很煩 認哉技不如人不就好了 203.203.26.230 10/14
5F:推 JOKERPLUS:討論無效!!!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 140.119.41.135 10/14
6F:推 Qutineen:樓上兩位在說別人的同時也看看自己吧 61.70.153.67 10/14
7F:→ Qutineen:蠻沒說服力的 Orz 61.70.153.67 10/14
8F:推 BO1AM:又來了.╮(﹋﹏﹌)╭.還有嗎 網軍 唱雙簧? 203.203.26.230 10/14
9F:推 Qutineen:沒興趣跟你吵 61.70.153.67 10/14
10F:→ Qutineen:你的大文早就拜讀過了~~~ 61.70.153.67 10/14
11F:推 BO1AM:你轉的新聞我也拜讀過了 ╮(﹋﹏﹌)╭... 203.203.26.230 10/14
12F:推 BO1AM:Q兄最愛推一推文就開始說人家文章怎樣怎樣 203.203.26.230 10/14
13F:→ BO1AM:雖然沒直接罵 但是感覺很差 像是說嘴說 203.203.26.230 10/14
14F:→ BO1AM:不過人 想罵人又怕犯版規 就用這招攻擊人 203.203.26.230 10/14
15F:→ BO1AM:連跟你同陣營的板友都勸你酸人的文少po 203.203.26.230 10/14
16F:→ BO1AM:還這樣不知悔改 ╮(﹋﹏﹌)╭...... 203.203.26.230 10/14
17F:推 Qutineen:是嗎?我怎麼記得是某R之前辯到最後 61.70.153.67 10/14
18F:→ Qutineen:在文章中罵人啊~~~罵完了還不敢承認 61.70.153.67 10/14
19F:→ Qutineen:你可以去問他啊~~~既然你們這麼熟的話 61.70.153.67 10/14
20F:推 JEON:埃..你都不會累嘛?黨工不是領不到錢了嘛? 222.157.68.1 10/14
21F:推 po1arbear:推樓上的 218.166.81.239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