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taipei (.)
看板KMT
标题Re: 今天报纸的头条
时间Thu Oct 14 13:33:01 2004
我看到了...不过现在分身乏术
只能等到下午在处理 或是请i大先行处理
请大家谅解
所以标记相关文章
也请版友克制勿再针对此一情形回文
有话要说请在本篇推文即可
否则一律视为笔战文水桶三天
另外 关於开放嘘文一事
我已经跟i大提过
如果能设定相关规范针对滥用嘘文之行为
而大家也无异议愿意配合相关配套措施
以及善用嘘文功能
我想嘘文就会很快的开放给大家使用
请大家多多配合
lovetaipei
※ 引述《polarbear ()》之铭言:
: ※ 引述《Qutineen (我是南部的强奸选民)》之铭言:
: : 嗯嗯~~我举个例子
: : 只是例子哦
: : 我很认真哦...只是例子:
: : RealJustice很像白痴
: : 不知道RealJustice如果看到这种文会不会检举?
: : 如果不会的话,那就不算抹黑造谣...XD
: 你又来贡献啦^^
: 他可是在讨论喔,JS说"阿扁收红包"都没事了,
: 这位板友说联合报好像是中共的传声筒,
: 也是自媒体各大政论节目所得之看法,
: 就像JS看完陈由豪事件後得到"阿扁收红包"的观感而直接没查证就推文一样..
: 板主已经认定不是造谣罗..你真的该回去看看前面的文章,
: 不要一直做这样的事.
: 还有,以前我也拿bolam jerryen来举例过,我也说是举例喔,
: 还是被浸水桶,至於举例的字眼跟你的差不多,
: 所以你强调你是举例也没用,
: 我还是要检举你,对网友人身攻击,
: 虽然板主有说要本人提,不过我还是先提,让R兄知道自己的权益,
: 看看板主如何认定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51.126
※ 编辑: lovetaipei 来自: 140.119.51.126 (10/14 13:34)
※ 编辑: lovetaipei 来自: 140.119.51.126 (10/14 13:34)
1F:推 JOKERPLUS:心得:我知道Q大搞笑,但没想到搞笑到这种程 140.119.41.135 10/14
2F:→ JOKERPLUS:度 140.119.41.135 10/14
3F:推 BO1AM:感觉就是不认输 人家po证据给他 他还一直 203.203.26.230 10/14
4F:→ BO1AM:推文 看了很烦 认哉技不如人不就好了 203.203.26.230 10/14
5F:推 JOKERPLUS:讨论无效!!!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 140.119.41.135 10/14
6F:推 Qutineen:楼上两位在说别人的同时也看看自己吧 61.70.153.67 10/14
7F:→ Qutineen:蛮没说服力的 Orz 61.70.153.67 10/14
8F:推 BO1AM:又来了.╮(﹋﹏﹌)╭.还有吗 网军 唱双簧? 203.203.26.230 10/14
9F:推 Qutineen:没兴趣跟你吵 61.70.153.67 10/14
10F:→ Qutineen:你的大文早就拜读过了~~~ 61.70.153.67 10/14
11F:推 BO1AM:你转的新闻我也拜读过了 ╮(﹋﹏﹌)╭... 203.203.26.230 10/14
12F:推 BO1AM:Q兄最爱推一推文就开始说人家文章怎样怎样 203.203.26.230 10/14
13F:→ BO1AM:虽然没直接骂 但是感觉很差 像是说嘴说 203.203.26.230 10/14
14F:→ BO1AM:不过人 想骂人又怕犯版规 就用这招攻击人 203.203.26.230 10/14
15F:→ BO1AM:连跟你同阵营的板友都劝你酸人的文少po 203.203.26.230 10/14
16F:→ BO1AM:还这样不知悔改 ╮(﹋﹏﹌)╭...... 203.203.26.230 10/14
17F:推 Qutineen:是吗?我怎麽记得是某R之前辩到最後 61.70.153.67 10/14
18F:→ Qutineen:在文章中骂人啊~~~骂完了还不敢承认 61.70.153.67 10/14
19F:→ Qutineen:你可以去问他啊~~~既然你们这麽熟的话 61.70.153.67 10/14
20F:推 JEON:埃..你都不会累嘛?党工不是领不到钱了嘛? 222.157.68.1 10/14
21F:推 po1arbear:推楼上的 218.166.81.239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