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ndlener (阿程程)
看板KMT
標題Re: 給關心台灣政治的人 e
時間Sat Sep 4 09:01:49 2004
這些覺得要為自已和他人的生命負起責任的人,我們稱之為公民。在一個民主社
會,一個「人民」、「老百姓」享有的,是自由(freedom),而公民享有的,是自主
(liberty)。自由,是一種「沒有人管轄」的狀態;而自主,是一種「知道自己要什
麼,自己該做什麼,對自己的處境有所自覺和要求,並願意為自己和他人的處境奮
鬥」的狀態。
「人民」,是外在情況被動的接受者,他們在遭遇危難的時候或許會發出悲號,
卻從不事先想到改造大環境保護自己;在看到別人受到災害的時候,或許會嘆息,
如果他不到麻木的地步。但其他的時間,他們過「自己的生活」,著眼於自己的快
樂,週遭無關痛癢的小事,不參與事非對錯的辯論。人民可以是自由的,但他們從
來沒有自主過。政府最希望他總治的是「人民」,他們不會危及他的權力,不會批
評,不會監督,不會責難。
「公民」,是外在環境主動的造成者,他們關切生活中的一切,務使一切危險減
少,一切傷害及破壞得以避免。他們不只過「自己的生活」,他們知道自己生活的
一切苦樂,和他人的生活必切相關,他們要爭執是非對錯,要和他人一起保護自
己,創造合理而宜人的環境。公民看似比較不自在,他們感到有責任,有使命和擔
當,但他們自主地掌握生命中可以掌握的部分,他們不要讓別人的失誤減少自己的
福祉,不願別人的惡意造成集體的損失,更希望自己和他人的主動努力,使彼此活
得更好。政府若看到他的人民變成公民,他會有壓力,因為哪裡有公民,哪裡就有
批評,有監督,有責任。
公民不會放棄政治,雖然知道就像運動場上會遇到無運動家精神的人,被暗架拐
子一般,在政治中也會看到沒素養的人用出不堪的手段。但公民不以此為忤,對自
己生命的愛,和對他人生命的愛,讓他們願意付出,願意忍耐。法國大革命可能是
暴力的,但現今的學者看歷史的此頁,卻可以發現在野蠻的動作下,它韻涵了高尚
和文明的意義: 人類願意,而且要求,不再讓自私且惡質的少數人決定多數人的生
命。文明在那一天,似乎由一個少年變「成人」了,要求照顧自己,要求用自己的
智慧和理智,決定自身的事務。我們今日承繼先人的成就,得到決定生活的權力,
或是參與政治的權力,當然,這是一種壓力,但,我們甘心回復到事事被蒙蔽,被
安排的狀態? 還是我們擔起責任,為自己和本身社會付出心智和努力? 公民的選擇,
是不會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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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you're down and out / When you're on the street
When evening falls so hard / I will comfort you
I'll take your part / When darkness comes / And pain is all around
If you need a friend, I'm sailing right beh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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