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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校友老人
發信站無名小站 (Sat Apr 21 16:26:0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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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很久了(民國90年)
突然想到來看看,上一次逛也不知道啥時候了…
沒想到基中還真不平靜= =
關於那個溫書假的問題
雖然現在講有點lag了
好奇上了教育部網站
查到這樣的標題「各校於校內各項考試期間,不應安排溫書假」
發稿單位:中部辦公室第二科
內文如下︰
關於學校各種假期之安排,本部於90年7月10日邀集台北市政府教育局、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研議週休二日後,上課日數已明顯減少
,取消春假三日,並修訂「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自90學
年度起實施;業以90年8月14日台(90)國字第90115613號函函知各相
關單位。
本部中部辦公室依「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重申是項辦法
並未授權各校可安排「溫書假」,各校於校內各項考試期間,仍應依法
行政避免溫書假之安排;如因考試期間之需求,調整上課作息,學校應
基於教育本質,學生學習需求,安排學生在校複習課業,教師在校批改
考卷或進修,以有效提昇學習成就,促進學習動機。
這樣已經很清楚了,溫書假早在90年就說過未受權,也發函通知了,
再舉例其他學校怎麼放溫書假也是枉然,實際上就是不能放,
只能說比較倒楣沒事溫書假放得好好的,偏要東窗事發來查規定,
校方也只是依法行政並沒有錯,頂多想想臨時更改行程有產生如何相當損害,
不過實際上太難了,要舉證溫書假取消對學習成效有何重大妨害,難囉難囉,
難道說要利用「溫書假取消後成績普遍大幅滑落」來證明嗎?可是誰願意呢?
「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短短十條的確沒有任何類似溫書假的規定…
要修法?立法院連預算案都卡在哪邊成為神話,怎可能來管這種事情?
行之有年的慣例或行政習慣當然不能違背法律或者命令,否則無效,
何況這是校方片面違法施行,總不能說錯久了就變成對的吧。
教育部未主動查明各校放行溫書假的狀況,可說是一種行政怠惰,
可是那又能怎麼樣呢?從另一個角度想想溫書假算是施以小惠吧…只是現在收回了。
只是抗議的活動可別太激烈,小心觸法才是,尤其是公然侮辱,小小建議,
學生忙功課都來不及了,再搞行政訴訟只是浪費自己的時間而已,沒有辦法改變什麼,
站在學生的立場固然不滿意,可是最好的辦法就是接受現實,
其實大學自治更有可能漠視學生權益,尤其是私立的…
然後憲法規定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義務云云,特別指出,
憲法根本不能直接拿來援引作為實體法的法源基礎,
法官在判決書上也不可能拿憲法第幾條來當作依據,最多是法理的參考,
再說,有無違憲是大法官會議的權責,法官不會也不能去管這個…
當然,國民義務教育跟這個事件又打不著關係,也不用再繼續下去了。
由於溫書假是很旁枝末節的細項,記者頂多對於學生集體抗議的場面感興趣罷了,
也是會有反效果啦,對於基中的印象會不好,大家真的要理性點。
另外,如果對法律有興趣的話,看要不要去唸法律系了,
國立不用說,台大政大北大成大都是上上選,
私立的話以東吳→輔仁→文化為考量,(我沒有強烈暗示次序高低怎麼排= =||)
最後,祝各位學弟學業順利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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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兵法
http://www.wretch.cc/blog/cooldee亦虛若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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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
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於天下
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眾以哀悲泣之戰勝以
喪禮處之道常無名樸雖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
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知止 61-230-99-216.dynamic.hinet.net海
1F:→ edctw:文中的溫書價定義是整天的那種 04/22 14:42
2F:→ edctw:考半天放半天那種應該只是叫 提前放學 04/22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