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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校友老人
发信站无名小站 (Sat Apr 21 16:26:0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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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很久了(民国90年)
突然想到来看看,上一次逛也不知道啥时候了…
没想到基中还真不平静= =
关於那个温书假的问题
虽然现在讲有点lag了
好奇上了教育部网站
查到这样的标题「各校於校内各项考试期间,不应安排温书假」
发稿单位:中部办公室第二科
内文如下︰
关於学校各种假期之安排,本部於90年7月10日邀集台北市政府教育局、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各县市政府研议周休二日後,上课日数已明显减少
,取消春假三日,并修订「各级学校学生学年学期假期办法」,自90学
年度起实施;业以90年8月14日台(90)国字第90115613号函函知各相
关单位。
本部中部办公室依「各级学校学生学年学期假期办法」,重申是项办法
并未授权各校可安排「温书假」,各校於校内各项考试期间,仍应依法
行政避免温书假之安排;如因考试期间之需求,调整上课作息,学校应
基於教育本质,学生学习需求,安排学生在校复习课业,教师在校批改
考卷或进修,以有效提昇学习成就,促进学习动机。
这样已经很清楚了,温书假早在90年就说过未受权,也发函通知了,
再举例其他学校怎麽放温书假也是枉然,实际上就是不能放,
只能说比较倒楣没事温书假放得好好的,偏要东窗事发来查规定,
校方也只是依法行政并没有错,顶多想想临时更改行程有产生如何相当损害,
不过实际上太难了,要举证温书假取消对学习成效有何重大妨害,难罗难罗,
难道说要利用「温书假取消後成绩普遍大幅滑落」来证明吗?可是谁愿意呢?
「各级学校学生学年学期假期办法」短短十条的确没有任何类似温书假的规定…
要修法?立法院连预算案都卡在哪边成为神话,怎可能来管这种事情?
行之有年的惯例或行政习惯当然不能违背法律或者命令,否则无效,
何况这是校方片面违法施行,总不能说错久了就变成对的吧。
教育部未主动查明各校放行温书假的状况,可说是一种行政怠惰,
可是那又能怎麽样呢?从另一个角度想想温书假算是施以小惠吧…只是现在收回了。
只是抗议的活动可别太激烈,小心触法才是,尤其是公然侮辱,小小建议,
学生忙功课都来不及了,再搞行政诉讼只是浪费自己的时间而已,没有办法改变什麽,
站在学生的立场固然不满意,可是最好的办法就是接受现实,
其实大学自治更有可能漠视学生权益,尤其是私立的…
然後宪法规定人民有受国民教育之义务云云,特别指出,
宪法根本不能直接拿来援引作为实体法的法源基础,
法官在判决书上也不可能拿宪法第几条来当作依据,最多是法理的参考,
再说,有无违宪是大法官会议的权责,法官不会也不能去管这个…
当然,国民义务教育跟这个事件又打不着关系,也不用再继续下去了。
由於温书假是很旁枝末节的细项,记者顶多对於学生集体抗议的场面感兴趣罢了,
也是会有反效果啦,对於基中的印象会不好,大家真的要理性点。
另外,如果对法律有兴趣的话,看要不要去念法律系了,
国立不用说,台大政大北大成大都是上上选,
私立的话以东吴→辅仁→文化为考量,(我没有强烈暗示次序高低怎麽排= =||)
最後,祝各位学弟学业顺利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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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兵法
http://www.wretch.cc/blog/cooldee亦虚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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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
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於天下
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哀悲泣之战胜以
丧礼处之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
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 61-230-99-216.dynamic.hinet.net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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