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ikhan (阿里罕)
看板KARATE
標題Re: [新聞] 白色恐怖加身!體壇知錯不改?--為鄭 …
時間Tue May 11 17:32:59 2010
我不太知道鄭是不是事務官
不過如果一個法官以非全體意見指責一名律師「囂張跋扈」
不但傷害整體形象也讓整個大會受到質疑
我不知道「囂張跋扈」在法界算不算公然侮辱
但顯然這不是一個客觀理性的用詞
又不是大會的意見
他發言時也還是裁判的身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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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
一個學校的校務委員如果跟家長會的成員對幹
這樣能算是言論自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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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是保障它的基本人權
但是當它有其他身分的時候就有其他考量
軍人不能公開幹譙長官
醫師不能拿病人資料說嘴
這些都有一定的分紀吧
今天這樣的爭議裁罰的點(或把柄)跟這點比較有關係
每個身分做的事情有其限制
選手在以選手身分的時候
就算對裁判的判決有多不滿
他本人也不能公開跟裁判嗆聲
這和言論自由所說的基本人權沒有太大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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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3.52
1F:推 RalphHsu:開始離題囉~~ 05/11 17:37
2F:→ peck:鄭什麼"官"都不是,連這都搞不清楚也能寫一篇,我們也只能尊重 05/11 17:44
3F:→ bandoll:他說的是類似法官(裁判)的地位吧 05/11 17:48
4F:→ yihcheng:曾志朗的反應恰不恰當?對判決有意見這樣罵對嗎?沒人要談 05/11 18:29
5F:→ yihcheng:鄭對曾的反應有意見是沒錯的,用詞不當就喝三年西北風… 05/11 18:32
樓上提到的是另外一個問題 這不是我能回答也不是我要回答的
關於鄭被判太重這點
我沒有 也不敢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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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哪裡都一樣人人都有講話的權利 大家卻都認為只有跟我站同一邊才算人能講話
有些不涉及專業的公共領域卻被認為只有"立場對""政治夠正確"的人才被認為可以發言
我是必須承認我有點不看風向說話 抱歉了
※ 編輯: alikhan 來自: 114.36.6.219 (05/11 19:39)
※ 編輯: alikhan 來自: 114.36.6.219 (05/11 19:40)
6F:→ peck:跟你辯論≠不讓你講話,被駁到無話可說就說別人不讓你發言? 05/12 04:23
7F:推 masktrue:peck駁了些什麼?都打完了還跑來放火 05/12 09:51
8F:→ TKD:如果真的打完了,就不應該在其他版背後說別人沒聽你說的內容... 05/12 23:28
9F:推 masktrue:你的回應只有嘲諷跟斷章取義 因此我認為你沒有看文 05/12 23:36
10F:推 masktrue:而目前最能表達我想法就是pbs先生那篇 其他我沒啥要講了 05/12 23:38
11F:→ TKD:沒人嘲諷你,一切都是你自己想的,連你自己都說你是耍嘴皮子的.. 05/13 08:09
12F:推 masktrue:你分不出來那個部份是抬槓 那個部份是認真的討論嗎?碩士? 05/13 12:24
13F:→ TKD:原來有分唷?害我誤以為您都是在耍嘴皮子呢,抱歉抱歉~~~@@ 05/13 14:31
14F:推 masktrue:所以我才會關心你的國文課有沒有好好上 絕不是在汙辱你 05/13 19:41
15F:推 masktrue:再吵下去又要為難板主了 麻煩原PO把我的推文全刪掉吧 謝~ 05/13 19:52
16F:→ TKD:沒辦法...國文再好也都會認為您是在耍嘴皮子~~~@@ 05/13 19:53
17F:→ TKD:我覺得留下來好,給大家看看彼此的對話.留給眾人評論~~~@@ 05/13 19:56
18F:推 masktrue:是嗎? 我是無所謂 不過我的文也可能會為了和諧被砍掉就是 05/13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