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rdellia (to be or not to be...)
看板Journalism96
標題[公告] 法律課注意事項 重要度:!!!!!
時間Wed May 7 22:49:28 2008
Dear all
本日最重要的三件事
1。下週工作者權益的第二篇paper
尤英夫(2000) <新聞媒體與勞工法>
因一時疏忽漏印
請今日缺席的修課同學來研究室向我拿
2。知己知彼 方能百戰百勝
特公佈辯論分組與題目如下:
有問題歡迎推文 回文 問老師
我國應廢除刑法誹謗罪
正方: 徐慧倫 張加 陳怡竹 趙丹瑜
反方: 葉冠妤 張瑋珊 周芷伊
我國應廢除散佈猥褻物品罪
正方: 江明晏 王柔雅 顏雅娟
反方: 王琪君 何致中 劉康定
我國應該開放外資投資廣電媒體
正方:李居翰 羅毓嘉 鄧寧 張益勤
反方:陳文政 許雅筑 鄭盈芷
媒體表現應交由媒體自律
v.
媒體表現應受法律規範
正方: 黃筱雅 黃國甦 陳品妤
反方:許世函 林尚儀 鄭淳予 陳乃綾
3。
學姊寄來今日講義和補充說明的email
我已經把它轉寄給各位 (錦屏姐平時寄的信箱)
主旨是
Fwd: 今天法律課解說用的檔案
請各位檢查信箱 沒收到的也請發個聲來拿
以上
have a nice day
益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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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事物是不能往後退的。
那一旦往前走之後,不管怎麼努力,都回不去了。
如果那時候有什麼絲毫差錯的話,就會以錯誤的樣子凝固下來。
<<國境之南‧太陽之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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