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rdellia (to be or not to be...)
看板Journalism96
标题[公告] 法律课注意事项 重要度:!!!!!
时间Wed May 7 22:49:28 2008
Dear all
本日最重要的三件事
1。下周工作者权益的第二篇paper
尤英夫(2000) <新闻媒体与劳工法>
因一时疏忽漏印
请今日缺席的修课同学来研究室向我拿
2。知己知彼 方能百战百胜
特公布辩论分组与题目如下:
有问题欢迎推文 回文 问老师
我国应废除刑法诽谤罪
正方: 徐慧伦 张加 陈怡竹 赵丹瑜
反方: 叶冠妤 张玮珊 周芷伊
我国应废除散布猥亵物品罪
正方: 江明晏 王柔雅 颜雅娟
反方: 王琪君 何致中 刘康定
我国应该开放外资投资广电媒体
正方:李居翰 罗毓嘉 邓宁 张益勤
反方:陈文政 许雅筑 郑盈芷
媒体表现应交由媒体自律
v.
媒体表现应受法律规范
正方: 黄筱雅 黄国苏 陈品妤
反方:许世函 林尚仪 郑淳予 陈乃绫
3。
学姊寄来今日讲义和补充说明的email
我已经把它转寄给各位 (锦屏姐平时寄的信箱)
主旨是
Fwd: 今天法律课解说用的档案
请各位检查信箱 没收到的也请发个声来拿
以上
have a nice day
益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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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事物是不能往後退的。
那一旦往前走之後,不管怎麽努力,都回不去了。
如果那时候有什麽丝毫差错的话,就会以错误的样子凝固下来。
<<国境之南‧太阳之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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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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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cordellia 来自: 118.168.245.179 (05/07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