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yb1030 (Hi)
看板Journalism96
標題Re: [建議] 台大中午的事件
時間Sat Nov 24 05:20:33 2007
1F:推 colis:我的期末報告對象砍人了 = = 是不是該換線啊... 11/24 01:42
2F:→ colis:晚上有看到晶玉姊報的新聞 點出"精神障礙者"的身分就算 11/24 01:43
3F:→ colis:有污名化嗎? 11/24 01:44
4F:→ colis:兇手的確是精神障礙者 他砍人的原因也真的是因為精神異常 11/24 01:44
5F:→ colis:要怎麼報導才不會被批評是污名化? 11/24 01:45
6F:→ colis:我總覺得"精神障礙"這樣的身分應該要保留的 11/24 01:45
鄭同學的問題很有意思,讓我突然也想討論 XD
不好意思,這是我自己的觀念啦,大家看看就好.
我覺得一般新聞最少要做到的就是 "現在是怎樣" 和 "為什麼這樣" .
(先假設 "台大校門砍人案" 目前新聞報的都對)
想像一下你是讀者,你今天發現 "台大校門口有人會砍人" 這件事,
那你一定會想知道 "為什麼?"
誰那麼大膽在台大校門砍人? 我要上學耶,去會不會被砍? 犯人被抓了嗎? ......
新聞報導寫出了原因: "精神障礙者發病,已經自首" .
就我的觀念認為,這 "不是汙名化" ,是 "對讀者負責" 的表現,
這件事情原因就是他發病沒法控制,結果就是他已經投案了.
要是都不講,讀者會不會想 "馬的,講話講一半,啊我可以去學校嗎? 點名了啦"
當然,話說回來,我覺得處理任何新聞的過程中都可以細緻一點,
在寫之前想想 "報導主角的某個身份" 是否和他的新聞事件有關?
如果有,那就有必要交代;如果沒有,那就不一定要寫.
我以前在刑事局碰過一個案子,兩個女生的網拍詐騙案,
有個人問警官 "他們是同性戀嗎?" 結果還真的是......
當然某些媒體就寫了 "同性戀兩女詐騙" .
這我就覺得不妥,他們是不是同性戀,跟詐騙犯行基本上無關.
(題外話,這個案子讓我看了之後打從心底同情他們)
但是,如果是前陣子的大學教授利用職權性侵女研究生案,
在可以隱匿受害者的前題下, "大學教授" 的身份和本案有關,就要寫出來.
"是否汙名化" 我認為是個人的感覺,
嘴巴長在各人身上,很難有一個統一的判定標準.
但是 "個人感覺" 取決於 "社會氛圍" , "社會氛圍" 的一部份是 "媒體報導" .
所以我們用字要更小心,更細膩.
有關係就給他寫下去,沒什麼關係也不用刻意去強調和延伸,
寫新聞一定會有人捧有人罵,
不用為了敏感的人閃避必要資訊,也不用為了八卦的人透露無用訊息.
我認為新聞工作是很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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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有沒有人認為網路上對記者的謾罵,也是對這個職業的汙名化?
某大學學院院長在我採訪的時候,當我的面講
"ㄟ(你在)報紙喔? 我們現在都說報紙寫的不能相信"
我忍下來的一句話是 "我們現在也都說,某些大學教授會A錢+強暴女研究生"
我真的覺得,愛惜羽毛很重要.
整個族群有時候非得承擔少數份子捅出的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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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68
7F:推 Kasheran:「某些大學教授會A錢+強暴女研究生」 大學教授不是弱勢哈 11/24 10:46
8F:推 Kasheran:我覺得該被譴責的是教授的以偏蓋全 而不是沒有出包的個人 11/24 10:53
9F:→ Kasheran:若回了上述那句想給學院長的話 不也犯了以偏蓋全的錯誤 11/24 10:54
10F:→ Kasheran:會變得跟一般民眾批評新聞工作常犯的錯誤一樣:以偏蓋全 11/24 10:55
11F:→ Kasheran:個人可以用自己的方式拒絕那污名化的標籤 更何況我們是 11/24 10:56
12F:→ Kasheran:有能力論述的人 最終論述的權力在我們身上 就像政大新聞 11/24 10:59
13F:→ Kasheran:系系歌: 我有筆槍與子彈 XD 11/24 10:59
14F:→ Kasheran:更正,是「紙」彈~~~~paper bullet~~~~~ 感覺更猛 11/24 11:03
15F:推 colis::) 多謝這位先進分享看法 11/24 16:38
16F:推 yclou:感謝王同學讓我腦海中再度浮出政大新聞系歌的旋律~XDD 11/24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