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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爭議,我先承前文,提出公開解釋範例是: 若有人支持東方不敗【武功比較高】, 我們可以說他是「武功粉」,但說他是「人妖粉」則判定違反板規。 檢舉信甲:T板友檢舉n板友「渣男粉」言論。 甲案判決:L板主判定T板友敗訴。 L板主已將前因後果及理由,公布於前文(#1Q3L-XWa)。 檢舉信乙:n板友檢舉T板友「腦殘粉」言論。 作者 newtypeL9 (Fri Nov 17 00:10:58 2017) 標題 檢舉#1Q2SLnG6 (JinYong)文中Tywin人身攻擊 版主你好,我要檢舉 #1Q2SLnG6 (JinYong)文中Tywin人身攻擊,違反板規 列舉以下數段,推文者Tywin 知道?老師態度那麼明顯,請他來老師不會有好話,這用點腦 11/16 15:43 袋都想得出來,某N想不出來? 11/16 15:43 總之,這類文章就是對岸的某些腦殘人士寫的,他們這種穿鑿 11/16 16:26 附會,實質上是在貶低金庸的作品。某N說我是渣男粉,那我 11/16 16:26 想我也可以說你是腦殘粉吧。說完了,板主要鎖就鎖吧! 11/16 16:26 也提不出什麼論點,只能用對人不對事的手段來貼標籤。回敬 11/16 18:09 你一句沒有思考能力的對岸腦殘粉,剛好而已 11/16 18:09 前兩段還有硬凹的空間,第三段就明顯人身攻擊了,請您處理 如果要判我說人渣男粉違規,以正版上風氣,我也毫無怨言,謝謝 查證: #1Q2PKnss 系列文中推文: 過了不久,張幼儀又懷孕了。 他媽你不愛人家身體卻很實誠的上了……典型渣男做法。 徐志摩立刻讓她:“把孩子打掉。” 推 Tywin: 當時的風氣就是如此,養個小妾玩玩大家都還比較能接受。徐 11/14 01:17 → Tywin: 的行為在那個社會氛圍下,不得不說是個勇者,他完全是承擔 11/14 01:17 → Tywin: 著徹底身敗名裂的風險,還執意為之 11/14 01:17 推 Tywin: 民初的文人,多的是一樣家裡定的親事,自己早就不愛原配了 11/14 14:35 → Tywin: ,但不敢像徐一樣冒天下之大不韙,公然離婚,做明確的處理 11/14 14:35 → Tywin: 。表面上忠於婚姻,私底下風流韻事,社會反而對他們寬容, 11/14 14:35 → Tywin: 但其實比徐更不負責 11/14 14:35 推 Tywin: 所以說徐當時敢那樣是很猛的,不能用今天的社會觀點去看 11/14 14:49 推 newtypeL9: 張喜歡他啊,世界上對渣男好的女生還少了嗎?他在追林 11/14 15:15 → newtypeL9: 徽因之前幹嘛不跟張離婚,要等林明確說你有老婆這樣我 11/14 15:16 → newtypeL9: 不行才離,這等級已經輕鬆超過劈腿了,這樣還不算渣男 11/14 15:16 → newtypeL9: 嗎(笑 11/14 15:16 → Tywin: 梁啟超是徐自己請來的證婚人,他要說什麼徐早知道了。他讓 11/15 13:38 → Tywin: 梁在婚禮上把自己痛罵一頓,讓其中一些被他無意傷害的人得 11/15 13:38 → Tywin: 到些許安慰,這正是他高明之處 11/15 13:38 甲案補充說明: 腳踏兩船,邊上邊說不愛,然後要打掉孩子再離婚, 徐志摩如此處理感情的行為,被稱為渣男並無過當。 T板友再三表達對徐志摩「感情處理」方式的認同(勇猛高明), n板友證明徐志摩的「感情處理」符合渣男說法,故以渣男粉稱T板友並無違規。 我的判斷與L板主之前的判決一致。 (原告T板友敗訴,被告n板友免罰。) 推 Tywin: 陸這個他自己選的,徐還算是有用心對待。金庸這個傳聞也不 11/13 21:29 → Tywin: 知是真是假,他本人是不會證實的 11/13 21:29 噓 newtypeL9: 看你說第四點最重要,結果是在比爛而已,私德爛的就不 11/14 08:51 → newtypeL9: 會檢討人嗎?呵呵。而且長子自殺跟金庸情史有關向來都 11/14 08:51 → newtypeL9: 只是臆測,沒什麼證據,你為了否定流言A,搬出流言B來 11/14 08:51 → newtypeL9: ,然後根據流言B證明A不可信(其實根本沒什麼關連)這 11/14 08:51 → Tywin: 哦?那請問要如何提出證據?就算金庸自己出來回答,都不一 11/15 11:55 → Tywin: 定會說出實情了。這裡本來就是提供相關的背景,讓大家去思 11/15 11:55 → newtypeL9: 這件事大家也只當八卦看看,所以也懶得反駁原Po吧,不 11/15 12:28 → newtypeL9: 然他提的其一到其四都是他自己覺得 的 想當然爾,根本 11/15 12:28 → newtypeL9: 沒什麼反論作用 11/15 12:28 → Tywin: 梁啟超是徐自己請來的證婚人,他要說什麼徐早知道了。他讓 11/15 13:38 → Tywin: 梁在婚禮上把自己痛罵一頓,讓其中一些被他無意傷害的人得 11/15 13:38 → Tywin: 到些許安慰,這正是他高明之處 11/15 13:38 → newtypeL9: 真的是神化徐志摩,第一次看到渣男粉,哈哈 11/15 21:01 → Tywin: 總之,這類文章就是對岸的某些腦殘人士寫的,他們這種穿鑿 11/16 16:26 → Tywin: 附會,實質上是在貶低金庸的作品。某N說我是渣男粉,那我 11/16 16:26 → Tywin: 想我也可以說你是腦殘粉吧。說完了,板主要鎖就鎖吧! 11/16 16:26 推 newtypeL9: 我明明沒把那個文章當一回事,只是單純批你的回文,這 11/16 17:34 → newtypeL9: 樣你也要説我腦殘粉?有趣有趣 11/16 17:34 → Tywin: 也提不出什麼論點,只能用對人不對事的手段來貼標籤。回敬 11/16 18:09 → Tywin: 你一句沒有思考能力的對岸腦殘粉,剛好而已 11/16 18:09 乙案說明: T板友表示, 證據不充分下,在未能證明之前,連結屬穿鑿附會,寫這種文章者為大陸腦殘。 故可稱n板友為腦殘粉。 本人在此判決: 此說法不能成立。 (原告n板友勝訴,被告T板友違反板規。) 判決理由如下: 1.這說法不是毫無根據,但難全然肯定,同樣也不行全然否定。 有誰生活中論述所言皆是「全然肯定」的事理? 若依T板友所言,豈非許多人皆是腦殘? → Tywin: 這就是穿鑿附會的態度,就算絕大多數的觀察面顯示無關,只 11/15 12:35 → Tywin: 要有一個面向勉強至極的擦到邊,就可以說的繪聲繪影,甚至 11/15 12:35 → Tywin: 能幫當事人代言,說這個面向對他意義重大 11/15 12:35 → Tywin: 也提不出什麼論點,只能用對人不對事的手段來貼標籤。回敬 11/16 18:09 → Tywin: 你一句沒有思考能力的對岸腦殘粉,剛好而已 11/16 18:09 套上所言舉例來說: 某板友表示他要板主公開判決,不來暗的, 結果板主公開的內容中,含有他的檢舉文,他就認為板主懷著對他的惡意。 就算絕大多數的觀察面顯示無關,只要有一個面向勉強至極的擦到邊, 就可以說的繪聲繪影…… 說這種行為者是沒有思考能力的對岸腦殘,難道是剛好而已? 若T板友無法證明這類人確實有這樣的疾病,當然可說其罵人腦殘的用詞過當。 反之,T板友若能證明上述案例中當事者真的有此腦部疾病,我願為誤判道歉。 2.退一步講,n板友根本沒支持「金庸必有影射徐志摩」一說。 n板友只是表達:T板友的論述一樣無法證明「金庸必無影射徐志摩」。 → newtypeL9: 只是臆測,沒什麼證據,你為了否定流言A,搬出流言B來 11/14 08:51 → newtypeL9: ,然後根據流言B證明A不可信(其實根本沒什麼關連)這 11/14 08:51 推 newtypeL9: 我明明沒把那個文章當一回事,只是單純批你的回文,這 11/16 17:34 這一點,看來n板友是支持「金庸這個傳聞不知是真是假,沒證實」說法的。 推 Tywin: 陸這個他自己選的,徐還算是有用心對待。金庸這個傳聞也不 11/13 21:29 → Tywin: 知是真是假,他本人是不會證實的 11/13 21:29 除非T板友能證明持上述論點者真的有此腦部疾病,才能指稱n板友為腦殘粉。 3.「戰族群」是對人不對事的言論。 質疑內容就針對事理說明就好, 一直強調「對岸」,再連結腦殘等…貶意形容詞,個人判定為顯然之惡意。 即便本站許多板對對岸的人懷有貶意敵意,但金庸、徐志摩…都是大陸人。 把這股貶意敵意不必要地套在討論對手頭上,顯然是對人不對事。 則自然可以說,指稱並強調對方為「對岸」腦殘粉,為違反板規之言論。 類似判例,之前「戰年紀族群」,也被定義對人不對事之惡意成立過。 所以「你國中生?」這類無端的質疑,也會被判定為惡意,敬請注意。 例如:我雖然很欣賞江璟亮,但那年紀的小屁孩更是一大堆, 這種言論就是那些中二腦殘屁孩講的,你這個中二腦殘的粉絲… 這樣戰到年紀族群就會被定義違規(對人不對事)。 17. 本板禁止涉及人身攻擊(對人不對事)的言論。 17.1 違者由板主先口頭警告,請犯規者於24小時內對板眾及受害人公開道歉。 警勸不聽者處以水桶七日之罰則。 另外補充說明: 1.我將L板主已判決的甲案加入討論, 是為了讓板友們清楚比較本案中,違規與未違規的區隔所在。 就如L板主所言,他在甲案例中判n板友未違反板規,不代表啥「解禁」。 我還判過有人說「桃谷六仙」未違反板規咧,還上訴到小組長了呢~ 難道有所謂現在「桃谷六仙」解禁了嗎? L板主都明確提醒並制止,T板友還刻意越界犯規,以惡意判處可謂無庸置疑。 2.相關討論文中有數位板友甚至T板友本人另外提及「永久水桶」的主張。 T板友本人的意見我是尊重,但他似乎只是色厲內荏嗆嗆而已, 我正式問他時,他又表示希望依法判決,並不請求將自己永桶。 (另觀本案中……果然L板主是個豪邁磊落的君子。) 而其他人的意見都不算是正式提訴,所以我仍依上面檢舉信執行板規。 要正式提訴請寄發檢舉文,並寫明是「討噓」、「造謠」,還是「對人不對事」…… 一切依照板規辦理,在此特別解釋清楚。 (同樣的話對各方都一樣,推文中嗆來嗆去的,我都沒以提告受理。) 判決: 依據板規17.1條, 請 Tywin 板友於24小時內對板眾及受害人公開道歉。 本板僅歡迎具備善意之使用者,請各位板友謹守討論分際,謝謝配合。 看到L板主的君子之行,嶔崎磊落,大丈夫本色。 看到乃賴前板主的君子之怒,是可忍?孰不可忍? 請板眾們想想: 筆戰輸人──小事;道理輸人──小事;道歉棄權──小事;不來本板──小事…… 與現實生活的艱難相比,這一切都是小事。 但是面對挫折時的教養與操守,那股對是非的堅持與韌性才是大節。 若把自己弄得畏畏縮縮、自相矛盾…… 結果小面子沒爭到,卻把最醜惡的自己現示於眾,那搞不好會想砍帳號重練吧? PTT帳號可以重練,現實生活可不能重來, 認真看待匿名網路中自己的脾性吧,暗處是照妖鏡,那才是每個人真正品德的展現。 金庸板 F00L 共勉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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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adgame: 辛苦了 11/17 18:30
2F:推 carrothead: 推版主,好筆力 11/17 18:31
3F:推 Kaili: 水! 11/17 18:38
4F:→ peterhuo: 估狗某人還看到站內信騷擾啊,精彩精彩XD 11/17 18:46
5F:→ baigyatsh: 不用goo也大概知道會說什麼 是不是我說的是真理 你跟 11/17 18:47
6F:→ baigyatsh: 我意見不合你信腦殘主義 核心價值大概四這樣吧 11/17 18:47
7F:噓 Tywin: 喔,想也知道你會這樣判。不過說想永桶的好像是你,我提出 11/17 18:56
^^^^^^^^^^^^^^^^^^
8F:→ Tywin: 你可以依法依規判決後,您就安靜了,顧左右而言他啦! 11/17 18:56
不會呀,我超喜歡正面對話的,剛才也不是我安靜的呀?我一直都在不是嗎? 這麼多年來,指望我顧左右言他縮起來的人有幾個呀? 想想差不多20年了吧……我好像還沒有那種記錄說! 言歸正傳: → Tywin: 永桶可以呀,風向對嘛!我還確實用認真的態度,陪著釐清你 11/17 13:08 → Tywin: 那也沒什麼好講的,想桶就桶 11/17 13:11 → F00L: 1.如果你要求永桶,我可以循途徑讓你得嘗所望。 11/17 13:11 這是對話脈絡,後兩句還是連著的。 我哪裡說「想」永桶你啦? 明明是你嗆永桶的喔! 在你嗆永桶之前,我有說過任何一個桶字嗎?
9F:推 randykaku: 泰溫大人 被板主認證的邏輯有問題 這叫做一個大快人心 11/17 19:02
10F:噓 Tywin: 色厲內荏嗆嗆而已。是呀,我幫不了你呀,上面三九那篇他自 11/17 19:03
11F:→ Tywin: 己都承認惡意針對揶揄,我也嗆說要以其人之道還治,但我還 11/17 19:03
12F:→ Tywin: 是學不來那種方式。你也只能用這種認定差異的手段來判罰了 11/17 19:03
還有,與其永桶你,我比較喜歡這樣直接的跟你文章往來。 因為我對自己佔的理有信心。 ^^
13F:→ randykaku: 人家渣男粉沒事 你想來個比照辦理大失敗 11/17 19:03
14F:推 baigyatsh: 自己說永桶可以啊 風向對麻 不要再凹啦 自我感覺良好 11/17 19:07
15F:→ baigyatsh: 成這樣 11/17 19:07
16F:→ baigyatsh: 以你常常前後不一叫版主怎麼做事呢 11/17 19:08
17F:噓 Tywin: → F00L: 如果你要求永桶,我可以循途徑讓你得嘗所望。 11/17 19:08
18F:→ Tywin: 引你原文喔,下一句又說不知道怎麼做,還要我教你,唉 11/17 19:08
待會先去忙別的事,我只能用半夜的時間整理你的佳言來一一問你了,明早記得收好嗎? 說真的,我扼腕只有24小時摘問你說…… 這樣吧,如果你回文時強調你要抗辯,要求向我抗辯清楚再桶,我會同意你的。
19F:→ Tywin: 要永桶可以呀,但你要永桶又想依法依規,我沒辦法幫你嘛! 11/17 19:13
20F:→ Tywin: 你還要我教你,我從來沒去思考過一個依規不能永桶的人要怎 11/17 19:13
21F:→ Tywin: 麼操作成永桶,我怎麼教你呀? 11/17 19:13
你不用教我怎麼永桶你,只要你願意,我自然可以讓你得嘗所望。 我要你秀給我看的,是你當板主時,與板規的關係如何? 噓 Tywin: 您還是先約束這些違規言論再來討論吧,還是我要找其他管道 11/17 12:19 → F00L: T板友請先熟讀板規,別人跟你的齟齬,噓我文章幹嘛咧?(笑)11/17 12:20 → Tywin: 的疑點。旁邊一堆人在挑釁,你板主也不約束,要我跟你討論 11/17 13:08 → Tywin: 什麼? 11/17 13:08 → Tywin: 怎麼,風向跟你一邊的,你就不發言約束了? 11/17 13:10 → F00L: 2.你要我怎麼做呢?能否舉你當板主的範例讓我前往拜讀一下?11/17 13:12 → Tywin: 上面那幾個推文算不算對人不對事?固然我沒檢舉,就發生在 11/17 13:14 → Tywin: 你板主眼皮下,你一句話都沒有。我用個噓你倒馬上談板規了 11/17 13:14 → Tywin: 我沒說過什麼選擇性辦案,我也沒檢舉他們,不用東拉西扯的 11/17 13:57 你要我約束,我就在約束你呀。 你T板友有人告,我苦口婆心都約束你不了,那些沒人告的,我反倒能約束了!?? 第一句我就回你了,請熟讀本板板規。 本板板規講明板主管板「不告不理」,你翻譯一下你對這四個字的理解好嗎? ^^
22F:推 bearhwa: https://imgur.com/a/YpKMF 11/17 19:13
23F:噓 Tywin: 所謂惡意也跟你解釋過法理上的惡意為非過失,明知,或可得 11/17 19:20
24F:→ Tywin: 而知。連這也要操作,唉… 11/17 19:20
26F:→ Tywin: 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655,7,&job_id=2300 11/17 19:21
27F:→ Tywin: &article_category_id=262&article_id=2297 11/17 19:21
28F:推 baigyatsh: 你就被公認惡意了啊 可受公評 11/17 19:21
29F:→ Tywin: 縮網址 11/17 19:22
30F:→ Tywin: https://tinyurl.com/y7vlo4oo 11/17 19:22
31F:→ baigyatsh: 那個叫法條上的用法 你怎會以為法條用法等於全領域一 11/17 19:24
32F:→ baigyatsh: 樣用法 11/17 19:24
33F:→ tacoyo: 讓這個版回歸開版目的使用好嗎 11/17 19:24
34F:推 spa910542: 會破壞自己生存環境的通常是寄生蟲和病源菌 11/17 19:26
35F:→ spa910542: 還有少部分的人類 11/17 19:26
36F:→ Tywin: 他開頭標題還打「說我亂判」,後來才修標題。事實上我從沒 11/17 19:26
37F:→ Tywin: 說過亂判,都說接受判決不用再議。是要怎麼相信是善意(不 11/17 19:26
38F:→ Tywin: 知)?唉… 11/17 19:26
39F:推 Pujols5: 11/17 19:28
40F:推 randykaku: F00L:結果小面子沒爭到,卻把最醜惡的自己現示於眾 11/17 19:32
41F:推 baigyatsh: 法條上會說惡意執行一件合法的事? 不要亂用了 11/17 19:34
42F:推 rekun: 反正也是心血來潮到處製造亂源而已 大家當作笑話看看就好了 11/17 19:38
43F:推 ifyoutry: 你閱讀文字也仔細一點,他明明是說可以循途徑辦到將你永 11/17 19:39
44F:→ ifyoutry: 桶這件事,你是怎麼有辦法看成他要你教他怎麼做? 11/17 19:40
45F:推 greensh: F又沒要你教/幫他永桶你 是在加戲自導自演什麼? 11/17 19:40
46F:推 greensh: 歪纏不清就是這樣來的 偷偷摻點別的東西混淆視聽 然後文 11/17 19:43
47F:→ greensh: 字逐漸往那方向帶 討論焦點自然跟著偏掉 11/17 19:43
48F:→ greensh: 若不是真的邏輯不好 老實說挺老謀深算呢 11/17 19:44
咦~人又不見了,那我先去忙,半夜再抓緊時間來整理其神邏輯吧~ ^^
49F:推 x4685153: 其實看他跳針,笑一笑挺舒壓的。 11/17 19:49
50F:推 wittmann4213: 有個文字上的枝節問題,版主用到"這種對岸腦殘"一詞 11/17 19:53
51F:→ wittmann4213: 是否有不妥?即使能證明某版友來自對岸,但對岸=腦殘 11/17 19:53
52F:→ wittmann4213: 似乎仍不成立,尤其是在金庸版這種讀者跨華文圈的園 11/17 19:53
53F:→ wittmann4213: 地使用? 11/17 19:53
54F:推 wittmann4213: 抱歉我看錯了,請忽略我的腦/眼殘發言。 11/17 19:57
55F:推 peterhuo: 玻璃心什麼,哪裡都有腦殘啊,支那沒腦殘嗎 11/17 20:15
56F:→ peterhuo: 我開心也可以說那誰誰誰是台灣腦殘 11/17 20:16
57F:推 rogner7777: 樓上的「看錯」正是某人讓人不舒服的一項重要原因.... 11/17 20:19
58F:→ rogner7777: xDDD 11/17 20:19
59F:推 BRANFORD: 不就是版主第3點的 戰族群 11/17 20:22
60F:→ peterhuo: 那是真的腦殘啊,好比腦有疾病的人,哪裡都有吧 11/17 20:35
61F:推 bruce79: 某人還沒完啊....... 11/17 20:53
62F:推 Kaili: F板主是說他能如你所願的永桶你,並沒有說他不知怎麼永桶你 11/17 21:04
63F:推 cup0226: 只覺得認真的L版主為這種人氣到不幹了 感到惋惜與不值 11/17 21:05
64F:推 cup0226: 為何要把自己操作成包不同呢? 11/17 21:07
65F:→ enjoytbook: 恭喜結束... 11/17 21:09
66F:推 thool: 版規太仁慈了,兩位版主還打一堆字講理,military版一句推 11/17 21:25
67F:→ thool: 文違規,直接桶十年下去,根本沒人敢亂版。 11/17 21:25
68F:推 poolfish: 唉……我覺得……還是永桶吧…………… 11/17 22:09
69F:推 wittmann4213: 記得之前有人被桶了天文數字,換算起來足夠到太陽系 11/17 22:12
70F:→ wittmann4213: 毀滅了? 11/17 22:12
71F:推 BRANFORD: 風中神童 紐貓 k「醫師」 XX 哪一個? 11/17 22:14
72F:推 ljames: 男人阿沙力一點道歉好嘛,這麼囉嗦很難看 11/17 22:15
73F:推 kmtlikeslave: 怎麼還在跳腳啊 11/17 22:31
74F:推 peterw: 還是推版主辛苦了,年紀大睡眠要充足啊 11/17 22:31
75F:→ peterw: 雖然我很期待F大再渡紅塵就是了 11/17 22:33
76F:推 PTTkingdom: 版主辛苦了!加油~~ 11/17 22:46
77F:噓 Tywin: 期待您找到那條可以依法依規永桶的途徑。其他各位也辛苦啦 11/17 22:48
78F:→ Tywin: 。只有網路上匿名的狀況,可以肆行這種群眾暴力吧,出到外 11/17 22:48
79F:→ Tywin: 面,用真實身分還敢這樣亂說話嗎?的確暗處看出人的品格呀 11/17 22:48
80F:→ Tywin: ! 11/17 22:48
一整個晚上,你的抗辯就只有這樣嗎? 你又再次提到「永桶」,到底是真的希望被永桶?還是再一次的色厲內荏嗆嗆而已? 好虛喔~ 你都不知道你為何犯了眾怒嗎? 你沒看到殺害小燈泡的變態,是如何讓所有路人民眾激憤的嗎? 他們表現出來的是: 別污染、別奪走我們世界裡僅有的良善,否則……親和的鄉民們也是會發出怒吼的。 你愛跟人吵架,卻沒本事吵贏。 吵輸被打臉又來告狀…… 你知道L板主的心證是偏向你那邊的,但身為執法者,我們還是會就法論法。 在你們兩個的互訴中,你是絕對贏不了的,誰來判都一樣。 L板主心腸好,用心耐心地為你一個人的心情寫一大篇解釋,只希望能讓你釋懷一點。 你回去重新仔細讀讀他寫給你看的判決文…… L板主處處「站在你的角度」為你說明,說明「依照板規」為何不能判罰n板友。 換做是我的話~ 對你這種惡意明顯的板友才不姑息咧! 依法判你有罪之外,判決文中還要數落你的罪狀, 不要暗的最好,讓你的違規醜態現示於眾,讓大家看想裝高人的骨子裡是甚麼樣子。 L板主的判決書一看就知道,他預設是只寫給你一個人看的,所以處處耐心為你解釋。 你卻是怎麼回他的? 為你用心的人,他的心才會被你傷到! 傷害對自己好的人還洋洋得意……這是甚麼樣的心態? 正常善良的人類會這樣麼? L板主願意這樣服務板眾,憑的是一股熱忱、圖的是一分敬重。 結果你呢? 晚上睡前摸摸良心,早上洗臉照照鏡子……你到底對他幹了甚麼好事? 你愛跟人吵架,卻沒本事吵贏。 吵輸被打臉要來告狀,卻沒立場告贏。 連原議題中論點與你相似的人,看到你迅速變形扭曲的言語,也只好跟你劃清界限。 最後想衝我嚷嚷幾句,想贏得一副瀟灑一點的落幕姿態, 也還是輸得一敗塗地、面目盡失。 我想你不會真的是腦子有問題的人, 我貼東方不敗「武功粉」、「人妖粉」範例時, 你心裡就應該有個底了, 在事理上面,你根本一點都站不住腳。 這時,你明白自己的角色時,你應該再度回頭看看L板主寫給你的判決文…… 他對你是多好?是多用心? 你吵架吵輸、告訴告輸,最後想留點面子都被自己敗光光。 你傷害對你友善的人,把他氣走還得意洋洋……最後只剩下你一個人,論理論力都慘敗。 然後居然開始喊「群眾暴力」來著!!!??? 麻煩捫心自問一下,見到這樣類似的人,你會同情他嗎? 你忘記了嗎?當你用「對岸」帽子扣對方的時候,不也是圖那份群眾認同? 不是想從事理上堂堂正正的取勝,而是要藉勢藉端引發群眾力量霸凌對方…… 看著你這樣的人喊「群眾暴力」,著實令我不勝欷噓。
81F:→ baigyatsh: 你不是很愛說別人自我感覺良好 怎麼不檢討自己 11/17 22:49
82F:→ baigyatsh: 結果一群人有一致想法又變成你對別人群眾暴力 11/17 22:50
83F:推 washwashID: 大家都不是完人啦,至於誰的品格比較低應該是有目共睹 11/17 22:55
84F:推 wayne1027: 看到一個腦X破罐子破摔在玩臭自己的帳號 11/17 22:56
85F:推 nightlight39: 我的網路帳號就是我本人,可以Google,資料公開 11/17 22:57
86F:→ cloud1017: 有的人發文很多推 有的人發文快XX 格調高低不須贅述 11/17 22:59
87F:推 SuckMyDick56: 殺殺殺殺殺 11/17 22:59
88F:→ greensh: 行得正坐得直 怎會不敢講?一個人講的話有理無理 難道還 11/17 22:59
89F:→ greensh: 分虛擬跟現實嗎? 11/17 22:59
90F:→ greensh: 不過前面有人用逆向違規的例子還真的舉對了XD 開錯路的罵 11/17 23:03
91F:→ greensh: 別人集體逆向 11/17 23:03
92F:→ julia508: 標準的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呵呵 11/17 23:24
93F:推 rekun: 就故意找碴嘛 算了 反正有人覺得在網路世界嘴砲贏很有成就 11/17 23:25
94F:→ rekun: 感的話 開心就好 11/17 23:25
95F:推 randykaku: 有夠晦氣,被一個邏輯能力差的人有愛543的人弄走一個板 11/17 23:38
96F:→ randykaku: 主 11/17 23:38
97F:→ randykaku: 又愛543 11/17 23:39
98F:推 randykaku: 泰溫不對社會做點有貢獻的事,在那邊搞破壞,金庸板真 11/17 23:41
99F:→ randykaku: 的有夠雖遇到你 11/17 23:41
100F:推 firxd: 又一個逆向阿伯出沒 全體騎士小心啦 11/17 23:43
101F:→ TED781120: 「用真實身分還敢這樣亂說話嗎?的確暗處看出人的品格 11/17 23:50
102F:→ TED781120: 呀」前面好像很多人勸你,結果到頭來你也是不敢拿到真 11/17 23:50
103F:→ TED781120: 實身份來講啊,這就是在暗處的你的品格。 11/17 23:50
104F:推 ninjavv: 只能祝福L板主有更好的將來,責任心太重的人過的人生會比 11/18 00:01
105F:→ ninjavv: 一般人還要辛苦。也不用把這件事上綱到對社會有所貢獻什 11/18 00:01
106F:→ ninjavv: 麼的,傷害已經造成,希望F板主能立即止血把傷害降至最低 11/18 00:01
107F:→ ninjavv: 。 11/18 00:02
108F:推 ifyoutry: 啊走之前不先就揶揄版主先說想永桶你以及不知其法求教於 11/18 01:09
109F:→ ifyoutry: 你這兩點說點什麼嗎?不然大家很難判斷你是善意的不小心 11/18 01:10
110F:→ ifyoutry: 看錯還是無中生有的惡意造謠耶,當然我們都願意相信你是 11/18 01:13
111F:→ ifyoutry: 善意的,只不過你開口法條閉口判例卻可以在文字閱讀上不 11/18 01:16
112F:→ ifyoutry: 小心到這個程度也實在很令人憂心啊,你說是不是? 11/18 01:17
113F:推 lala8520: 越想越不爽 拉基 11/18 02:20
114F:推 ifyoutry: 然後你說群眾暴力,就字面上某種程度來講也沒說錯,但金 11/18 02:27
115F:→ ifyoutry: 庸板雖說筆戰有如家常便飯,有此殊榮得到這種待遇的含你 11/18 02:28
116F:→ ifyoutry: 在內大概也就五個人,其中你弄掉一個板主應該算是成就最 11/18 02:29
117F:→ ifyoutry: 高,所以東狗西肯南風北貓中泰溫,五絕之中,以你居首! 11/18 02:31
118F:推 BRANFORD: 抗議 鐵手套有甚麼資格跟另外幾個平起平坐? 11/18 02:49
119F:→ StephonA: 評價給太高啦~ 11/18 03:59
※ 編輯: F00L (60.248.157.89), 11/18/2017 08:47:47
120F:推 z860314: 某T吵不贏就不要一直吵 很丟臉欸 11/18 10:55
121F:推 rickk: 很精彩的一系列,應該要高調 11/18 11:53
122F:→ cloud1017: 其實從關於雲中鶴的二篇文章以及底下推文討論 11/18 12:39
123F:→ cloud1017: 就可以知道某人是無法溝通的 他只會把立場與他不同 11/18 12:40
124F:→ cloud1017: 以及不順他意的都當成敵人 難為幾位板主耗費心力說理 11/18 12:41
125F:推 rekun: 樓上可以去租屋板看看 更精彩 還會寄信辱罵人勒 11/18 13:14
126F:推 discoco: 就算我對l版主也有不滿 但爬一下文就能知道是誰的問題 11/18 16:40
127F:推 rogner7777: 人生有很多真正值得在乎的事,我們來這裡也是圖一個 11/18 17:45
128F:→ rogner7777: 輕鬆愉快,真的不想為了沒必要與不值得的傷神費時.... 11/18 17:45
129F:→ rogner7777: .這不是個在乎他人的人,也沒有值得他人正視的地方。 11/18 17:45
130F:→ rogner7777: 懇請 板主,就讓他不要再出現了。 11/18 17:45
131F:推 boboleo: 覺得他已經影響到大家了 11/18 21:25
132F:推 kideram: 我是覺得為這種一時心血來潮鬧板的辭去板主實在有點不值 11/18 22:54
133F:推 kblover: 其實當板主根本沒好處 辭了剛好 11/19 14:02
134F:→ kblover: 當板主是熱心服務 問題是完全無償 還要面對惡意鬧板 11/19 14:02
135F:→ kblover: 這麼吃力不討好 l大明哲保身也是好的 11/19 14:02
136F:→ kblover: 另外個人對F板主這篇文章深感佩服 邏輯清晰條理分明 11/19 14:03
137F:→ kblover: 重點是您居然還願意跟他戰來戰去 如果是我就會用其他招 11/19 14:04
138F:→ kblover: 數來對付這類行人事了 XD 11/19 14:04
139F:推 abine: 板主辛苦了 11/20 10:59
140F:推 allgod: 可能他覺得不回應就是烏龜了?只好沒掙到有。「香蕉皮,溜 11/20 14:17
141F:→ allgod: 得快,王八烏龜縮頭縮更快。」是不是人家不想跟他吵了他還 11/20 14:17
142F:→ allgod: 私信去罵人 ?這樣的人還有臉說網路言論過激,正好應了那 11/20 14:17
143F:→ allgod: 句:「有臉說別人沒臉說自己」是真的 11/20 14:17
144F:推 salami: 呃 後面還有季後賽...Orz 這麼長一串 11/21 11:58
145F:推 adameva: 版主與前版主都辛苦了,謝謝你們的仗義~ 11/24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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