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beisraper (強暴犯摳比)
看板JinYong
標題Re: [其他] 段正淳的分身適法性如何
時間Wed Apr 3 16:15:50 2013
※ 引述《kennings (ken)》之銘言:
: 我是不知道此板為何要訂出較它板嚴格的分身條款於板規中, 是怕分
: 身亂板? 某版主還自認為並未比它板多出條款? 真是睜眼說瞎話, 請參閱本站
: 國家研究院法律財經研究院中法律板的板規: 其中可曾有任何提及分身相關的條
: 文?
: 為什麼該板不需規範分身? 難道他們不怕分身亂板? 該版版主及板友
: 很多都是貨真價實的法律專業或法律工作者, 他們會思慮不及此? 當然不是啦,
: 中華民國法律對身分的規範就已經足夠, 何需再另行特別規範!
: 以段正淳為例: 他在小鏡湖畔"享用"完阮星竹後提詞一首落款為"大理
: 段二醉後狂塗" 如果阮星竹不甘被始亂終棄, 向大宋官府提告, 段正淳難道可
: 以主張段二與他段正淳無關要罰請去抓段二來罰就好?
: 當然不行嘛! 因為事實證明書付竹妹補壁的段二真的就是段正淳, 如
: 果他否認那麼所為即是虛偽表示, 光這一點他就已經"違反中華民國法
: 律" (至於他不是中華民國人民那另當別論)
: 但是呢: 他卻有權不主動提供"段二"就是段正淳"這樣的資訊給予官府,
: 如果官府差勁到連這一點都調查不出, 結果只知追究段二而破不了案,
: 那段正淳就沒有法律責任了
: 這就是我所說的"技術性隱藏":在PTT網路上沒甚麼人知道各ID姓什名什,
: ID所屬真實的人卻不能以此網路分身要求責任分離: 犯了法照樣得接
: 受調查審判, ID所能提供的合法技術性隱藏並不賦予當事人有作偽之
: 權力, 也不能據此主張各個ID之間可以責任分離
: F板所提的甚麼禁止分身單日連PO交易文之類的看法, 也只是技術層面的
: 問題: 交易網站會如此規範必有其原因(原因若消失也可能取消此規定, 何況交易
: 網也不會管制單日內連PO一般的相關文章, 不管是同ID或分身ID)), 就像
: 本版若舉行各種投票也須盡力防止有心人以多分身ID投票, 此時版主及關心之板
: 友必然承受額外之查證負擔無疑! 而本版更加嚴格禁止分身從事一般活動, 那
: 不就變成時時都得認證活動者始終僅使用同一ID? 本版有誰有此查證能力?
: 一條成文板規卻無法時時執行, 只會讓人嗤之以鼻笑你龜毛而已
: 建議取消此條分身條款吧
一般阻擋分身跟洗文章的方式大概如下
登入次數n次以上、有效文章n篇以上、劣文n篇以下者才可推、發文
上面條件在很多版都是由系統自動擋掉條件不符的人
可是金庸版沒有這功能(聽說是卡在組務那),文章是否違規只能靠版眾檢舉或版主查證
就像現在規定本版劣2不能發文,但劣2以上的人系統是會讓他在本版發文
而你說的
6.4 本板板規乃針對使用人所訂定,不歡迎多重帳號者(分身)使用本板。
這條禁分身版規,是因為當初nbadog開一堆帳號跑來亂版
版友們表達不滿並提出修訂版規防止亂版的建議
版主再經由版眾投票後所訂出來的版規
版主也不能說改就改,這樣對當初參與投票的版眾怎麼交待
而分身的問題前幾篇就有個例子
m大發文想好好討論結果被人連噓 j大好好推文還被人開分身罵
沒有此條版規的話j大不就雖小被罵
至於有沒有可以修改的地方
有些版禁分身的方法如下
禁多重帳號 但任一帳號在該版水桶期間 開其他帳號發文的就劣退+永久水桶
總結全文小弟認為可以從下面幾項來討論
1.不禁多重帳號 但是任一帳號在本版被水桶期間 再開其他帳號發文的就劣退+永久水桶
2.照舊
3.您提的取消分身條款
4.其他
不知道版友與版主覺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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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尼爾要轉隊至熱火時對布萊恩這個小弟總是放心不下,臨去之前便把他叫來跟前耳提
面命一番:「小老弟,哥哥在球場上有幾次承你給面子,總算肯傳球給我,有一件事我
可要良言相勸。你若不改,也甭叫我哥哥了。」布萊恩笑道:「你不說我也知道,你勸
我從此不可再幹姦淫良家婦女的勾當。好,就聽大哥的話,天下蕩婦淫娃,所在多有,
小弟貪花好色,也不必定要去逼迫良家婦女,傷人性命,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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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9.110.50
1F:推 bigsha:自己蠻喜歡第1點的,很有參考空間...只是細節部分不知道需不 04/04 18:19
2F:→ bigsha:需要微調,或是關聯性上的搭配 04/04 18:20
3F:推 kennings:我提的不禁分身, 連動處罰應該就跟你的第一點一樣 04/04 23:55
4F:→ kennings:不管是帳號還是ID, 只要可以追究為同人, 都該連動處理 04/04 23:56
5F:→ kennings:至於組務板務站方在技術上能否充分支援, 那是另需討論的 04/05 00:01
6F:→ kennings:重點: 確實沒有技術支援的話, 板規執行會非常辛苦, 加訂 04/05 00:02
7F:→ kennings:無比嚴格的禁止分身條款也沒什麼用吧? 當然我可以體會f板 04/05 00:07
8F:→ kennings:他執行板務必須承受這些壓力: 也不是他能夠說改就改, 所 04/05 00:08
9F:→ kennings:以只是在板規重新經過民意檢視的階段嚴肅建議而已(嚴格說 04/05 00:10
10F:→ kennings:是附和提議) 說真的f板沒有必要對各種提議案先有成見 04/05 00:13
11F:→ wfelix:你提意見,開頭第一段就說啥「睜眼說瞎話」 04/05 09:51
12F:→ wfelix:至於禁分身,又不會造成使用者困擾 04/05 09:52
13F:→ wfelix:進版前先看板規是基本條件吧 04/05 09:53
14F:→ wfelix:看了板規又想養分身,那就自己注意不要踩到紅線啊 04/05 09:54
15F:推 kennings:開始了開始了......講不過人就開始要盯態度問題....... 04/06 15:52
16F:→ kennings:不會造成使用者困擾? 明文板規要求不能用其他ID呈現同一 04/06 15:54
17F:→ kennings:人: 那是否每見到一個新ID就需要進行比對現存所有ID? 04/06 15:56
18F:→ kennings:浩大工程啊! 比對完發現是分身:處罰! 不是分身:下一次比 04/06 15:57
19F:→ kennings:對名單更加長一名! 這叫沒有困擾? 04/06 15:58
20F:→ kennings:還有一個困擾: 使用者一旦在本版使用過某ID 04/06 18:46
21F:→ kennings:他就必須永遠記得自己在此板用過的ID為此板專用! 合著金 04/06 18:48
22F:→ kennings:庸板是在開銀行嗎? 要領錢只能使用原留印鑑? 那本版有沒 04/06 18:50
23F:→ kennings:提供更改原用ID為新ID的服務? 萬一使用者原先ID遺失..... 04/06 18:52
24F:→ kennings:使用新ID一發文推文立刻被檢舉違規....板規真是友善啊?! 04/06 18:54
25F:→ wfelix:沒事換ID幹嘛? 04/06 21:56
26F:→ wfelix:至於工程浩不浩大問題,你又不是管版的 04/06 21:57
27F:→ wfelix:哪來的「使用者困擾」 04/06 21:57
28F:→ kennings:光聽樓上這句就知道: 你管別人甚麼事換ID? 04/06 21:59
29F:→ kennings:明明PTT就可以多重ID: 偏就你要懷疑人? 04/06 22:00
30F:→ kennings:另外版主不算使用者喔? 就算是關心的板友也算 04/06 22:01
31F:→ wfelix:這個版就是受不歡迎啊,我也想不通換ID要幹嘛 04/06 22:07
32F:→ wfelix:PTT可以多重ID又不代表每個版都要接受 04/06 22:07
33F:→ wfelix:不然折衷啊,用多重ID的人一定要秀簽名檔 04/06 22:09
34F:→ kennings:你想不通那是你的事: 不受歡迎那就表示本版較不友善 04/06 22:09
35F:→ wfelix:把自己用過的ID打上去,表示你換ID不是要偽造身份 04/06 22:09
36F:→ wfelix:這點就可以解決你的困擾,你不需要刻意去記你有沒有用過 04/06 22:10
37F:→ wfelix:而申請個新ID這種事情,也非一時三刻就能使用 04/06 22:11
38F:→ kennings:管制辦法很多我不見得不贊成: 我只是在建議而已 04/06 22:11
39F:→ wfelix:應該多的是時間讓你新增編輯好 04/06 22:11
40F:→ wfelix:我也知道你只是在建議,我也只是在跟你討論你論點奇怪的地 04/06 22:13
41F:→ wfelix:方。因為ID在網路上是身份的象徵,不單純只是自稱或落款而 04/06 22:13
42F:→ wfelix:已。 04/06 22:13
43F:→ kennings:我有甚麼困擾? 要我講幾遍: 我只有一個ID! 04/06 22:14
44F:→ wfelix:你只會說別沒事懷疑別人,問題就真的會有分身亂版的情況啊 04/06 22:15
45F:→ kennings:落款自稱都是身分之一: 你不要不懂妄加猜測 04/06 22:16
46F:→ wfelix:簽名檔和暱稱也是 04/06 22:17
47F:→ wfelix:你才是不懂就不要亂比一通 04/06 22:17
48F:→ kennings:那別板就沒分身亂板? 少講藉口好嗎? 中華民國就已經有 04/06 22:18
49F:→ wfelix:別版可以設文章限制登錄限制,這版又不行 04/06 22:18
50F:→ wfelix:既然無法從資格篩選,現在就是用重刑來嚇阻這種人啊 04/06 22:19
51F:→ kennings:母法: 你要多訂一定會朝向封閉會員制走: 這有疑問? 04/06 22:19
52F:→ wfelix:沒有,多重ID又不會讓使用者增多 04/06 22:20
53F:→ kennings:我也主張重刑不是嗎? 反而F板說只罰分身! 04/06 22:20
54F:→ wfelix:反倒允許分身來發廢文,你又沒辦法趕他走 04/06 22:21
55F:→ kennings:你怎知道不會增多? 較自由總是人會較多啊! 04/06 22:22
56F:→ wfelix:你的重刑只在於有違版規部分 04/06 22:22
57F:→ wfelix:如果原本多數使用者討厭這種自由,那自由也是會趕走一些使 04/06 22:23
58F:→ wfelix:用者。誰說自由一定會人多? 04/06 22:23
59F:→ kennings:本來就是有犯重罰才合理: 事前審查很龜毛不是嗎? 04/06 22:24
60F:→ wfelix:那其他版何必有資格才能PO文推文的限制 04/06 22:25
61F:→ wfelix:犯後再罰就好啦? 04/06 22:25
62F:→ wfelix:那也是事前審查的一環啊 04/06 22:26
63F:推 kennings:那大家可以當版主後盾去爭取同它板待遇呀?幹嘛用龜毛招數 04/06 22:29
64F:→ kennings:好啦! 對不起我明天得上課恕不奉陪 04/06 22:31
65F:→ wfelix:爭取就是沒過啊,所以以現有資源改版規也經過同意 04/06 22:34
66F:→ wfelix:有意見真想改版規的話,你就想辦法說服多數看板的人 04/06 22:35
67F:→ wfelix:讓他們覺得你講的很對,這條版規沒必要一起附合你 04/06 22:35
68F:→ wfelix:給版主壓力,自然就會有投票改版規的聲音出現 04/06 22:36
69F:→ wfelix:結果你自己和反對你意見的人吵起來,噓個幾次就受不了 04/06 22:37
70F:→ kennings:那是你的看法: 我沒有多想改板規只是建議而已 04/06 22:45
71F:→ wfelix:你這作法能達到你的目的嗎?反倒讓看板人更堅定支持原作法 04/06 22:46
72F:→ wfelix:不想改版規建議幹嘛? 04/06 22:46
73F:→ kennings:要我講幾次? 會吵到現在是F板的問題吧? 他幹嘛舊事重提? 04/06 22:47
74F:→ kennings:建議有強有弱: 你覺得我附議別人算很用力嗎? 過不了 04/06 22:48
75F:→ wfelix:雖然我也是上一波跟你有吵過的人,但我沒跟你舊事重提過 04/06 22:49
76F:→ kennings:關我甚麼事! 我又沒分身可用 04/06 22:49
77F:→ kennings:沒提最好: 希望這裡不要變成感情用事的戰場還加會員制 04/06 22:51
78F:→ kennings:恕先下線了 04/06 22:52
79F:→ wfelix:我知道你現在心情不好,但沒必要對每個人反對者都言語帶刺 04/06 23:00
80F:推 Jabez:要不要想想歷來那麼多篇文章, 有多少篇變成感情用事的戰場? 04/06 23:01
81F:推 Jabez:每次都是誰的文章話題在感情用事, 真以為大家都看不出來? 04/06 23:03
82F:推 Jabez:最後認真講一句很不中聽的話, 兩位板大多少次通融網開一面 04/06 23:05
83F:→ Jabez:如果連金庸板這樣都可以被稱為 "感情用事的戰場" "會員制" 04/06 23:06
84F:→ Jabez:那我不知道要哪個異空間的烏托邦社會才能讓你滿足 04/06 23:06
85F:→ Jabez:非常究極認真的說, 如果真有這種地方, 務必通知我前去朝聖 04/06 23:07
86F:推 Jabez:也非常誠心誠意地祝福某k , 世上或許沒有這等烏托邦 04/06 23:09
87F:→ Jabez:或許尊駕自己創建一個也不是壞事, 希望可以比金庸板更繁盛喔 04/06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