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nnings (ken)
看板JinYong
標題Re: [自抒] 程本直評袁崇煥:舉世皆巧人,袁公一癡漢
時間Wed Nov 21 22:31:44 2012
※ 引述《wfelix (清雲)》之銘言:
以上恕刪除! 以下因為有部分正面意義所以特回
: : 1979吧? 中時連載的應該就已經是普及二版了
: : 既然你也走過那年代, 你更該指導一下後輩金庸武俠在台灣的流行情況
: : 當時金庸知名度是還遠比不上古龍等等作家的
: 這點是蠻奇特的,古龍成名明明比金庸還晚
: 何來金庸當時知名度遠遠比不上古龍等作家?
部分金書曾經被禁可能是原因啦! 但是你確定金庸在70-79年這段超過古龍?
金梁兩人成名是比古龍早那沒錯: 但別忘了他們是香港人! 當年國共對峙.....
我都還記得台灣人是不能隨便出國觀光的
: 一版金庸在我爸年輕時代就非常流行了(我爸可沒離開台灣過)
: 中時連載倚天時,電影也剛好上映倚天屠龍記啊(井莉, 爾冬陞, 余安安主演)
: 那時候租書店一版和二版都還租的到
: (稍微有點歷史的租書店幾乎都有好幾部的一版金庸,
: 尤其是射雕三部、天龍、笑傲等長篇)
那您要不要統計: 從70-79年台灣上演的武俠片中是金庸多還是古龍多?
有可能你年齡比我還長! 我提供的就是: 1982 港片潮流是由古龍的
楚留香在中視打響第一炮的! 甚至後續的也還是改編自"白玉老虎"的"琥珀青龍"
要一直到84年吧? 梁家仁主演的天龍八部才在台灣上演!
關於金庸小說越來越流行其他家沒落我是有看法的: 今天就暫不講!
: : 而不是傻傻地把金庸用報導體寫的文字一律看成聖經原文
: : 你把金老當神拜說真的只是造成其他板友痛苦而已 XD
: 我可沒把金老當神拜,只是小說是他寫的
: 若不是有BUG衝突,當然要以小說內容為主
: 要提惡搞等是另一回事
你又來了! 說別人惡搞真的很不好! 你自覺都是根據原文
難道別人就不是根據原文嗎? 你跟F板大都用這種態度對板友......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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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7.71.206
※ 編輯: kennings 來自: 1.167.71.206 (11/21 22:43)
1F:→ F00L:「惡搞」是板友PO文時自發性的說法,並無歧視意味。 11/21 22:58
2F:→ F00L:若有疑義,煩請做一下功課,查一下:/[惡搞] 或 /[KUSO] 。 11/21 23:00
3F:→ F00L:反之,您#1Ggq_cpe文中所謂「幼稚園級的板友」才有態度問題。 11/21 23:02
在此鄭重澄清: 我從來就未曾把這裡任何一位板友當幼稚園級程度!
至於板大您是否如我所說把"自抒"的人都當幼稚園級? 您大可否認嘛!
(問題是也敦請您重視板友是否就是覺得自己被歧視了!)
另請各位見證: F板大認為說別人"惡搞" "並無歧視意味" XD
(惡搞是否完全等同於KUSO? 在此個人保留意見不予置評)
※ 編輯: kennings 來自: 1.167.71.206 (11/21 23:22)
4F:→ F00L:首先,「幼稚園級的板友」說法出自您口。 11/21 23:28
5F:→ F00L:其次,我這樣警示糾正您,就是強烈表達出「否定」之意。 11/21 23:29
拜託板大您: 那是在形容您的行為耶!XD 現在變成是我在歧視板友?
板大您要不要收集我所有的發文推文? 看什麼時候我歧視過板友?
※ 編輯: kennings 來自: 1.167.71.206 (11/21 23:33)
6F:→ F00L:另外,都講要做功課了,PO文選項中可沒「惡搞」,是板友自發 11/21 23:31
7F:→ F00L:最後,您論我「歧視自抒」之言不成立,因我也有自抒PO文。 11/21 23:33
8F:→ F00L:您那句「幼稚園級的板友」說法,就具備歧視意味啊! 11/21 23:34
9F:→ F00L:藉造謠影射之說法,攻擊到板友,這種言論一樣不被允許嘛! 11/21 23:36
那請問我攻擊到哪位板友? 包括現在跟我論戰說我惡搞的 W 大
我也都還沒有任何惡言向他喔! 還有您老要別人作功課是否也是一種歧視? XD
※ 編輯: kennings 來自: 1.167.71.206 (11/21 23:48)
造謠影射? 這是很嚴重的指控喔! 板大您最好是有證據: 謠在哪裡影又在哪裡?
您一直緊扣"幼稚園級板友" 明眼人講一講吧: 那是我在形容你可能有的歧視!
(還是老話: 你當然可以不承認)
※ 編輯: kennings 來自: 1.167.71.206 (11/21 23:55)
10F:→ F00L:這種說法是地圖兵器,非指單一板友。 11/21 23:51
11F:→ F00L:就算沒讓人對號入座的罵人言論,一樣還是罵人言論。 11/21 23:52
12F:→ F00L:至於做功課,是指「惡搞」這說法是板友自發,這可做功課得知 11/21 23:53
13F:→ F00L:您根本不必,也沒立場,在這一個點上面指責人家。 11/21 23:53
14F:→ F00L:人家援引原作者自認自發的用語,您都認為具備歧視態度了; 11/21 23:54
15F:→ F00L:那您首用「幼稚園級的板友」一詞,怎麼看都是您態度較有問題 11/21 23:55
隨便您啦! 建議到此為止啦! 免得到時候又模糊了焦點!
到目前為止我有可能指控到的就是板大您還有W大(頂多啦)
而且我頂多就是說W大你說人硬凹惡搞很不好喔! .......我還說了什麼?
倒是呢: 板大請您注意 本PO是有實質內容的! 您加入是要討論呢? 還是單純想抓我?
在此我再特別澄清: 我沒有罵過任何人!
※ 編輯: kennings 來自: 1.167.71.206 (11/22 00:05)
16F:→ F00L:#1Ggq_cpe文中您說道:「我就是在指控你……」。 11/21 23:57
17F:→ F00L:應該是您引證此指控成立,否則就是造謠。 11/21 23:58
18F:→ F00L:我確信自己沒有此意,那您如此抨擊當然認知為造謠。 11/22 00:00
所以現在你承認了嘛: 我的指控單純就是對你!
不要扯什麼地圖兵器什麼不特定對象啦
好! 那現在請你回去我指控你的那一段! 請問該段的內容是用肯定的型式嗎?
我是用一種質疑你的方式: 是不是你認為"自抒" 跟"討教" 等等絕對不同?
如果真的那麼不同你是把自抒的板友都當原文沒讀熟的幼稚園板友嗎?
還是老話: 您大可不承認啊! 我有何權力要你承認?
問題是就算你不承認我拿你無可奈何: 難道你還能強迫我不要覺得我就是被你歧視了嗎?
※ 編輯: kennings 來自: 1.167.71.206 (11/22 00:15)
乾脆這樣好了: 因為這篇是有實質內容的! 板大您如不加入討論請勿在此推文
您(或者是W大也可以) 如果覺得被我攻擊受害了: 請您清清楚楚另開一文指控我嘛! OK?
※ 編輯: kennings 來自: 1.167.71.206 (11/22 00:19)
19F:→ F00L:「你跟F板大都用這種態度對板友」是這篇的言論內容。 11/22 00:28
20F:→ F00L:1.推文討論此內容,並非與本文無關。 11/22 00:28
21F:→ F00L:2.本板並未給予PO文者拒絕他人推文的權力。 11/22 00:29
22F:→ F00L:3.您用不肯定的形式,在其語言中,攻擊到板友,態度有問題。 11/22 00:30
23F:→ F00L:對了,「所以現在你承認了嘛」,您是說我承認您對我造謠? 11/22 00:32
24F:→ F00L:那要承認的人應該是您吧? 11/22 00:32
25F:→ F00L:我m文喜歡藝術性質高的自抒心得…… 11/22 00:34
26F:→ F00L:連邀請管板的人都找乃賴這樣非論證路線的高手…… 11/22 00:35
27F:→ F00L:哪來的歧視? 11/22 00:35
28F:推 barbie0101:純推F大 11/22 00:39
29F:→ F00L:對乃賴兄那樣的文章素質,我讚嘆都來不及了,怎會歧視? 11/22 00:45
不用拉別人! 有無歧視是看別人怎麼覺得! 不是只問你自己就好!
我要承認什麼? 我就是承認我質疑過你跟W大: 你們只用僵硬的原文是否是在
歧視板友原文不夠熟? 只要你開專文我就辯護嗎! 還是說你要有請群組長?
※ 編輯: kennings 來自: 1.167.71.206 (11/22 00:54)
30F:→ F00L:我拉了誰?講m文、講乃賴兄是「舉證」啊。 11/22 00:56
31F:→ F00L:這舉證足以顯示我沒有歧視啊! 11/22 00:56
32F:→ F00L:若認為我文章有問題,您大可檢舉我; 11/22 00:57
33F:→ F00L:若認為我管板有問題,開專文找群(小)組長底應該是您啊! 11/22 00:58
那是下一步好不好? 我還沒對您不友善到那種程度! XD
我只是質疑您: 為何會有板友說您殺氣重然後乃賴大的文章才讀來舒服?
(您該不會連有這事您都否認吧? XD)
您也大可以解釋說就只有一位板友那樣講啊! 難道你管板不准人質疑的嗎?
※ 編輯: kennings 來自: 1.167.71.206 (11/22 01:07)
34F:→ F00L:我沒有不准質疑啊。人家質疑殺氣云云,我有說啥? 11/22 01:10
35F:→ F00L:問題是您踩線了嘛! 11/22 01:11
36F:→ OgawaAsami:不准人質疑的好像是某人 11/22 01:12
37F:→ F00L:指控不存在的事情、講「幼稚園級板友」這種話,我就適度介入 11/22 01:12
您不妨根據"幼稚園級板友" 去行使你的板主權好了
要說我踩線也請你清楚說明踩了哪條線? 線在哪裡?
還沒有不准人質疑咧! 人家質疑你殺氣重! 阿你是板主耶? 你只是完全沒反應
那我是否可以解釋成你對該質疑完全不理睬? 畢竟在這裡你就是執法機器
你如果不理睬不就等於對方質疑無任何作用不是嗎? XD
※ 編輯: kennings 來自: 1.167.71.206 (11/22 01:19)
乾脆這樣好了啦! 我敦請您開專文控訴我您不肯嘛! 說是您有權這樣處理?
那我請教板大您: 我有沒有權由我來開專文說明這件事? 然後您還是可以在該文控訴我?
※ 編輯: kennings 來自: 1.167.71.206 (11/22 01:24)
38F:→ F00L:1.您這句話是自我檢舉「要我辦辦看」,然後您再上訴之意麼? 11/22 01:22
39F:→ F00L:2.人家又沒引用板規。人家講喜歡不喜歡,當然就虛心接受啊。 11/22 01:24
40F:→ F00L:您要了斷,我不是給建議了? 11/22 01:27
41F:→ F00L:您就明言若違反板規,可視您的嗆聲為檢舉讓我辦理嘛! 11/22 01:28
42F:→ F00L:然後您就持您的辯護理由,找小組長上訴,把我的判斷駁倒啊。 11/22 01:29
43F:→ F00L:若您堅持想這麼做,我可以接受,真的。^^ 11/22 01:29
嗆聲? 請問是誰在對您嗆聲? 我沒有要什麼了斷! 只是提醒您你是板主
我深深覺得您在我自認有內容的PO文裡面推文指控我態度有問題並不妥適
畢竟原PO是我啊 也說不定有其他年齡老大板友要來加這一篇討論!
您不覺得這樣會把想加入討論的人嚇跑嗎? 還有我是原PO 然後您最後這推文
是要我閉嘴嗎? F板大我說到此為止了啦! 建議您冷靜吧! 您既然說看重乃
賴大: 就敦請您待乃賴大表示意見再說吧? OK?! 說真的我不是板主我弄不清楚你
在反覆講的什麼檢舉辦理是什麼意思? 就恕我不再回應您了 XD
※ 編輯: kennings 來自: 1.167.71.206 (11/22 01:42)
44F:→ F00L:關於「嗆聲」之說,是指您這一類的話: 11/22 01:51
45F:→ F00L: 要控訴我 我歡迎啊! 請依法行事嘛 11/22 01:51
46F:→ F00L: 只要你開專文我就辯護嗎! 還是說你要有請群組長? 11/22 01:51
47F:→ F00L:而既然您這樣講,希望我動用板規(法)處置,我就再確認一下 11/22 01:53
48F:→ F00L:另外,我沒有要您閉嘴的意思啊!一直以來都是您要我別推文… 11/22 01:56
49F:→ F00L:只是您有些「不適妥」甚至「違規」的發言,就真的別說才好! 11/22 01:57
50F:→ F00L:話說回來,您都講依板規處置,要我發判決文了,這還不算嗆聲? 11/22 02:00
51F:→ F00L: 您真的沒有勇氣發一篇文指控我嗎? 我可是等著要好好辯護呢 11/22 02:00
鄭重澄清: 我要您發專文控訴我! 不是要您發判決文! XD
※ 編輯: kennings 來自: 1.167.71.206 (11/22 02:03)
52F:→ F00L:依法處理就是判決文啦!本板檢舉文是寄給管板者看的。 11/22 02:09
53F:→ F00L:我發判決文,您一樣可以辯護、可以上訴啊! 11/22 02:09
54F:→ F00L:板規:14. 為求執行效率,請參照檢舉文格式寄發站內信予板主 11/22 02:11
55F:→ F00L: 14.3 若板主仲裁結果為被告有罪,應公告其判決書於本板 11/22 02:12
56F:→ F00L:您自己說依法處理的,依法公告板上的是「判決文」喔! 11/22 02:13
既然這裡的法都是你在判! 那我聽板大您的建議囉
已經到小組那邊檢舉您並要求導正板風 敬請小組處大家論法好了! 謝謝!
※ 編輯: kennings 來自: 1.167.71.206 (11/22 08:01)
57F:噓 Jabez:純推很久以前的某對聯文章...... 嘿嘿.... 11/22 12:13
58F:推 meaumeau:只要是人,都會犯錯,曾犯錯, 乃賴大也是人, 也犯過錯 11/22 12:28
59F:→ meaumeau:我們是人, 所以可以理解人的想法 11/22 12:30
60F:→ meaumeau:對於不會犯錯, 自以為不會錯的神, 我只有敬而遠之 11/22 12:31
61F:→ kennings:meaumeau大哈哈謝啦! 您的ID很好記是取自貓咪嗎?(貓奴?) 11/22 12:40
62F:→ meaumeau:答對了, 但現在沒養了 11/22 12:41
63F:→ kennings:對啊終身貓奴不養還會手癢囉!XD 限於不干主題就不多談囉 11/22 12:53
64F:噓 Jabez: "自以為不會犯錯" 是指某對聯事件嗎 0.0? 11/22 12:55
65F:→ kennings:您要翻陳年舊帳? 建議您去問F板大當年為何未水桶或是劣文 11/22 13:04
66F:→ kennings:當年狂噓的那些人呢? 嘿嘿.......XD 11/22 13:05
67F:→ F00L:樓上,煩請熟讀板規,您當時有檢舉麼? 11/22 15:41
68F:→ F00L:退一萬步講,人家是在推文中噓文,又非PO文,要怎麼劣退? 11/22 15:43
69F:→ F00L:要指控執法與管理之前,煩請先充實本站應有的常識,感恩。^^ 11/22 15:44
70F:→ F00L:另外,我沒有建議您提告啊。不過那是您的權益,我當然尊重。 11/22 15:46
71F:→ F00L:我上一行那樣說,是表達:您可以提告,但別亂說是我建議的。 11/22 15:47
72F:→ F00L:我的建議有:1.注意言詞;2.若受判決可以上訴。 11/22 15:48
73F:→ F00L:倒是「您有建議」請乃賴板主處理,我就含附件移交給他了。^^ 11/22 15:50
f板建議您也少說話吧? 凡事您都認為是我有問題?
為何不檢討您自己? 您沒建議我提告? 那請問 00:57 及 00:58 的推文是誰推的?
還有當年我被噓爆那一篇: 我是跟 J說我就沒被水桶跟劣文啊!
請 J 去問你為何不水桶或劣退我? 你當是我滿心仇恨要控訴噓我的網友嗎?
可見你自己老是誤解情況還怪別人: 這不是你態度有問題嗎?
你要強調 W說的惡搞沒有歧視: 確實這件事我有所誤會
但是你也該向我解釋啊? 不是只冷冷地丟下要我去作什麼功課!
反正你永遠姿態很高就對了! 你還要怪別人態度有問題?
你跟我解釋會要讓你多打很多字嗎? 反正大家群組解釋了啦
※ 編輯: kennings 來自: 60.251.59.26 (11/22 17:07)
74F:推 bearhwa:您推文打的就是「當年狂噓的那些人」 11/22 17:19
75F:→ kennings:我是問他們去哪裡了呀? 有說要桶劣他們? 好! 就算斷句 11/22 17:25
76F:→ kennings:問題造成了誤會: f板身為板主不該先行確認再回應嗎? 直接 11/22 17:26
77F:→ kennings:就認定是我不熟悉板規? 反正f板永遠都認為別人是在胡鬧 11/22 17:27
78F:→ kennings:就對了啦? 請問這種態度有比我好嗎? 11/22 17:28
79F:推 bearhwa:問我嗎 我覺得有耶 11/22 17:31
80F:→ kennings:誰問你呀? XD 我只是借你的話質問 F板 而已! 11/22 17:38
81F:→ kennings:反正請 F板大出來解釋啦: 明明就說我可以往上告又說沒有 11/22 17:40
82F:推 bearhwa:就算問的不是我 我也有發表看法的權利 ^ ^ 11/22 17:41
83F:→ kennings:證據都還在同一篇呢! 他都能這麼有自信? 態度問題啊! 11/22 17:41
84F:→ F00L:「你要有請群組長」是您提的,不是我主動建議的啊! 11/22 17:42
85F:→ F00L:而您提「你要有請群組長」,我才表示照您說來,那人應該是您 11/22 17:44
86F:→ F00L:這是邏輯辯證,並非主動建議。 11/22 17:44
不是主動建議就不是建議嗎? 我有問你的建議是被動還是主動嗎?
我只說我按照你建議去群組檢舉喔! 現在是想玩文字遊戲模糊焦點嗎?
所以現在你承認 00:57 跟 00:58 您有建議我可去檢舉後來 17:XX 又否認!
※ 編輯: kennings 來自: 60.251.59.26 (11/22 17:51)
87F:→ F00L:在討論爭執後被水桶或劣文,是要有檢舉的,是板規明文。 11/22 17:45
88F:→ F00L:所以才說要請您熟讀板規。 11/22 17:46
89F:→ F00L:另外,我就是用做功課解釋「惡搞」之詞。還教您操作了不是麼? 11/22 17:47
90F:→ F00L:第一句推文不是解釋是啥?第二句做功課是「引證」。 11/22 17:49
91F:→ F00L:這哪有問題呢? 11/22 17:49
92F:→ F00L:「f板建議您也少說話吧?」「反正請 F板大出來解釋啦」…… 11/22 17:51
93F:→ F00L:還有,「f板永遠都認為別人是在胡鬧」這句也是造謠喔~ 11/22 17:52
清楚明白敬告您: 您的"惡搞"說明內容沒有問題, 但是態度有問題!
然後你永遠都是要說別人造謠就對了! 我建議你少說話算造謠?
你動不動都是別人不對是事實! 不是造謠!
※ 編輯: kennings 來自: 60.251.59.26 (11/22 17:55)
94F:→ F00L:我的立場是,您有權可以檢舉,但不是我「建議」您去檢舉。 11/22 17:53
95F:→ F00L:您的話就是有扯到「主動」「被動」。 11/22 17:54
96F:→ F00L:「那我聽板大您的建議囉」有表示您是「被動」的意涵。 11/22 17:55
97F:→ F00L:但我強調,您根本就是「主動」提到要請本站組長的始作俑者。 11/22 17:55
建議到此為止了啦! 您這些招數都在別人身上玩過!
你當我看不出來嗎? XD 恕敝人沒有時間陪您玩文字遊戲
※ 編輯: kennings 來自: 60.251.59.26 (11/22 17:59)
98F:→ F00L:「f板永遠都認為別人是在胡鬧」這句話當然是造謠。 11/22 17:56
99F:→ F00L:我有認為W板友胡鬧?還認為「別人」都在胡鬧?還永遠咧? 11/22 17:58
100F:→ F00L:重點是,呈現事實。 11/22 17:59
文字遊戲啦文字遊戲啦..... 永遠是我的感覺: 因為你試圖要全面性掩蓋我
就這樣! 我的"別人" 不指任何其他人! 就是除了你之外的我!
※ 編輯: kennings 來自: 60.251.59.26 (11/22 18:02)
101F:→ F00L:您就是想檢舉,我也大方表示,那是您的權益,我歡迎之。 11/22 18:00
102F:→ F00L:但要說我主動要您去檢舉我,您聽話為之,這就與事實不符了。 11/22 18:01
事實? 你等別人來認定吧! 基於迴避原則: 現在就不是你說了算
失陪!
※ 編輯: kennings 來自: 60.251.59.26 (11/22 18:05)
103F:推 bearhwa:袂後悔啦袂後悔啦這次絕對袂後悔 11/22 18:08
104F:推 XXPLUS: 11/22 19:03
105F:噓 Jabez:一直加一堆表情符號並不會讓言論比較中肯 11/22 21:44
106F:噓 Jabez:這招在別板早就有很多人玩到爛了, XD的D也比你多, 不妨參考 11/22 21:45
107F:→ F00L:「f板永遠都認為別人是在胡鬧」 11/22 23:06
108F:→ F00L:「我的"別人" 不指任何其他人! 就是除了你之外的我!」 11/22 23:07
109F:→ F00L:您PO文不只一次,甚至被檢舉了,我有「永遠認為您胡鬧」? 11/22 23:08
110F:→ F00L:我移交該檢舉信及我的回信給乃賴兄了,他也貼出我的認定了。 11/22 23:09
111F:→ F00L:您都被檢舉了,我也沒認為您胡鬧,而採取「不罰」的判定。 11/22 23:10
112F:→ F00L:根據上述,您指控的「f板永遠都認為別人是在胡鬧」, 11/22 23:11
113F:→ F00L:那不是造謠是甚麼? 11/22 23:11
114F:噓 MidoriG:幹 11/24 01:01
115F:→ F00L:煩請樓上注意言詞。可以對任何人表達不滿,但請注意板規界線 11/24 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