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Re: [討教] 獨孤九劍可能乃楊過所創
時間Tue Oct 13 22:01:03 2009
※ 引述《F00L (愚者)》之銘言:
: ※ 引述《tzar (螞蟻)》之銘言:
: : 您用您們來回應我個人,基本上就是個假設
: : 當然,這個假設挺合理的,所以我就不深究了
: : 但我還是必須指出來,這個假設不對。
: 哪裏不對?
: 您沒有論楊過創九劍?
: 隔幾篇打迷糊仗就算了,明明白紙黑字寫在上面,也要顛倒是非?
: 您有論楊過創九劍
: 這是事實,不是假設。
單就以上這一段而言 我想這邊是FOOL把tzar的話解讀錯了吧? @@a
tzar從頭到尾指的
假設都是
您用您們來回應我個人
-----------------------------------------------------------------
所以tzar說:但我還是必須指出來,這個假設不對。
意思是:但我還是必須指出來,(您用您們來回應我個人)這個假設不對。
而不是:但我還是必須指出來,(我有論楊過創九劍)這個假設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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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ar並沒有否認他有論楊過創九劍啊!!
所以這邊說人家"顛倒是非"就不太妥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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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1F:推 Fernandeo:勇者出手干預幫您推一個 :p 10/13 22:05
2F:→ tzar:這位板友說的沒錯,我的意思的確是這樣子的,謝謝 10/13 22:06
3F:推 fongmcn:勇者........... 10/13 22:08
4F:推 tzar:真的是勇者,希望你不要莫名淌在渾水堆裡,感謝 10/13 22:09
5F:→ F00L:3027篇,第一段,一開始用「您們」就是指「論楊過創九劍者」 10/13 22:09
6F:→ F00L:3027、3030、3040,我三篇都有寫清楚您們「都論楊過創九劍」 10/13 22:12
我會變肥 因為我食言而肥還是忍不住回了.... Orz
我試著用你的邏輯來看
對,3027篇,你一開始就定義「您們」是指「都論楊過創九劍者」
而你認為這個定義沒有問題
從你的推文中可以看出來 你一直堅持這個定義沒有錯
可是定義可不是一個人說了算吧?
有人認為你這個定義有爭議所以才回文指出來啊
7F:→ tzar:而當您說您們時,我都已經告訴您,用您們是不對的 10/13 22:13
8F:→ F00L:我稱呼一群論楊過創九劍的人(包含對方),稱「您們」不對? 10/13 22:13
不對。不完全對。有語病。有盲點。
要不要問問被F大稱「您們」的這群人,願不願意被統稱作「您們」咧?
搞不好其中幾個人根本就不同意彼此的論調,
心想:你幹麼把我們放在一起啊??
這一群人都有論楊過創九劍,
但所表述的論點、意見與思維是有許多差異的。
你不能只抓住他們「有論楊過創九劍」這一個點,
就把他們統一用「您們」這個詞來稱。
看一個人的立場如何,要完整的省視他所提出的論述內容再來判定。
如果只取一個相同處而不看許多的差異處,
就說他們立場相同,這樣太籠統粗糙了。
9F:→ tzar:我沒有資格代表別人,我也不想代表別人。 10/13 22:14
10F:→ tzar:更何況您先將我歸類為某類人,再將對這類人的印象加諸我身 10/13 22:14
11F:→ F00L:沒有代表誰啊,我就是泛稱「所有」論楊過創九劍的人啊! 10/13 22:14
12F:→ tzar:可我實際上並沒有一種想法是如你所認為的這類人會有的 10/13 22:15
13F:→ F00L:我可沒有加諸任何東西喔!我都說我怎麼知道您是如何了! 10/13 22:15
14F:→ tzar:基本上這是不正確的,也容易混淆,我指正您是希望幫助討論 10/13 22:15
15F:→ NPLNT:老實說T大跟其他楊過論者的看法也不盡然完全相同 10/13 22:16
16F:→ F00L:若我加諸您身,那我幹嘛還要您去找那一段? 10/13 22:16
17F:推 spko:對著某一人然後用對群體的方式回應真的是正確的嗎.... 10/13 22:17
18F:→ F00L:指正啥?您不是論「楊過創九劍」? 10/13 22:17
19F:→ F00L:3027是說,「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都得處理「旁白那段話」。 10/13 22:17
20F:→ F00L:這句話中的您們,很清楚是說「您也是論楊過創九劍者」。 10/13 22:18
21F:→ F00L:您要「指正」啥?是您「沒論」楊過創九劍? 10/13 22:19
22F:→ F00L:還是您認為論楊過創九劍,「不需要」考慮那一段原文? 10/13 22:19
23F:→ F00L:S板友,我認為適合。因為我就是在表示通論。 10/13 22:20
24F:推 tzar:唉,老話一句,別再逼我講了:我已經解釋過了 (我快笑了) 10/13 22:21
25F:→ NPLNT:要看F大的文章是針對T大發的還是針對所有楊過論者發的吧? 10/13 22:21
F大的文章是針對T大回的,但是在文中用「您們」稱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
26F:→ F00L:我對著一個美國人說,您們美國人的社會福利不是很好嗎? 10/13 22:21
27F:→ F00L:只要他是美國人,這說法就沒問題。因社會福利是對全體非個體 10/13 22:22
28F:→ F00L:所以我就說看3027篇第一段啊。那是很清楚的證據。 10/13 22:22
如果今天你是問一個生活在貧民區的美國黑人:
您們美國人的社會福利不是很好嗎?
他可能會回說:美國各個階層的人所享受的社會福利是不同的,
我不認為我享受到的社會福利算很好。
所以用「您們美國人」來問美國社會福利好不好太粗淺了
美國社會福利的複雜制度一定是要分階層與群組來看的
29F:推 sweetpea:一定要一個字一個字戰,才算是戰文(筆記~~抄寫中) 10/13 22:23
30F:→ F00L:我就是說「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都得解釋「那段旁白」。 10/13 22:23
31F:→ tzar:我笑了,一個字一個字戰 XD 這到底對討論有什麼幫助...? 10/13 22:24
32F:→ F00L:而到目前「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只出現過一種自圓其說的解釋 10/13 22:24
33F:→ tzar:這已經跟討論內容無關了。FOOL有興趣,再私下談,OK? 10/13 22:25
34F:→ F00L:怎麼「戰」?我「指正」您文中寫「您們」是錯誤的! 10/13 22:25
35F:→ NPLNT:推樓上 10/13 22:25
36F:→ NPLNT:我指的是這已經跟討論內容無關了。 10/13 22:26
37F:→ F00L:上一行就是「宣戰」啊。 10/13 22:26
38F:→ F00L:您把「指正」(戰書)……云云收回去,才有立場找人談吧? 10/13 22:27
39F:→ tzar:說實話,您不想談,我還覺得輕鬆呢,我們邏輯實在差很多。 XD 10/13 22:28
40F:→ F00L:我沒有不想談啊,我要您收回去「指正」的宣戰書嘛。 10/13 22:29
41F:→ F00L:您不能宣戰了之後,人家解釋時,又說人家要戰。 10/13 22:29
42F:→ F00L:您也自己在笑,不是麼?戰甚麼「們」?是誰一個字一個字戰? 10/13 22:30
43F:→ F00L:您要戰這個字,我就解釋清楚啊,我也有信心讓真相明朗。 10/13 22:31
44F:→ tzar:指正是宣戰?只有對您而言。請您再回頭看看這整串推文吧 10/13 22:31
45F:推 Candus:-------------筆戰魂-------------- 要一個字一個字戰喔 10/13 22:34
46F:推 lovingyou:看到這邊~只想說~不要一直一直說回頭看了~囧~ 10/13 22:35
47F:→ F00L:那解釋用這個「們」字,難道算是戰? 10/13 22:35
48F:→ F00L:若「指正」不算宣戰,被動方(解釋)更不算戰啊! 10/13 22:35
49F:→ F00L:那麼,「一個字一個字戰」這種說法是哪來的? 10/13 22:36
50F:→ F00L:不就是「第一個」針對這個「字」著眼著墨的人? 10/13 22:36
51F:→ spko:我真的覺得這一大段的推戰文還真是....殺時間用的.... 10/13 22:36
52F:→ F00L:第一個是誰?是您啊!是您說要「指正」人不該寫「們」這個字 10/13 22:37
53F:→ NPLNT:我提議版規要不要加一條推文禁止連推3行以上阿= = 10/13 22:37
54F:推 liwmewmew:真的到咬文嚼字的地步了... 10/13 22:38
55F:→ Kondou:我覺得這文可以寄信 10/13 22:39
56F:→ F00L:樓上建議應該是對ministar558板友說吧? 10/13 22:40
57F:→ F00L:何況這位ministar558板友說的與事實不符啊。 10/13 22:40
我只是提出我的看法,你不認同也可以提出你的看法。
逕自說別人的看法與事實不符.....
應該是要說與你「心中認為」的事實不符我比較同意。
58F:推 open13:金庸版的特色就是推文很長 我覺得這樣也很有趣 呵 10/13 22:43
59F:→ tzar:好,我不叫您回頭看。我直接告訴您:不要用您們,用你才對 10/13 22:43
60F:→ tzar:不要假設我的所有想法都跟你所謂的楊過論者一樣 10/13 22:44
61F:→ F00L:沒人假設啊。誰假設了? 10/13 22:44
62F:→ tzar:最不一樣的地方就是,我早就說過的,我沒看到那段旁白 10/13 22:44
63F:→ tzar:而我看到後,也不是您說的嘗試去解釋它為楊過論的證據 10/13 22:45
64F:→ F00L:我就是說「您們這些論楊過創九劍者」都必須處理那段旁白。 10/13 22:45
65F:→ tzar:我所做的是,大方的承認我沒看到,所以楊過論我認為不可能了 10/13 22:45
66F:→ F00L:這樣說有甚麼問題?哪裏有假設? 10/13 22:45
67F:→ tzar:所以我不能代表你所謂的楊過論者,我也不想代表,就這樣 10/13 22:46
68F:→ F00L:您是一個論楊過創九劍論者,這是事實,不是假設。 10/13 22:46
69F:→ F00L:誰說您是代表了?誰說了? 10/13 22:46
70F:→ F00L:指鹿為馬很糟糕吧? 10/13 22:46
71F:→ tzar:我說明白點免得你不懂,你假設了所有楊過論者都一樣 10/13 22:46
72F:→ tzar:而我告訴您,即使楊過論者,其中還是有抱持差異想法的 10/13 22:47
73F:→ tzar:所以您要與我討論,不要用您們,用您或你都可,就這樣 10/13 22:47
74F:推 Fernandeo:兩位互相流個帳號吧,看「您們」的文章和推文,我都以為 10/13 22:47
75F:→ Fernandeo:是在看 MSN 的對話紀錄了...@@... 10/13 22:47
76F:→ F00L:誰假設「說法都一樣」?我只是說「都一樣得得面對旁白那段」 10/13 22:48
77F:→ tzar:推F大,我真的很不想這樣XD 所以我才說請回頭看,就被罵XD 10/13 22:48
78F:→ tzar:要推文,就推出跟之前說的一樣的東西,又很長,真的是很累 10/13 22:48
79F:→ F00L:您不是論楊過創九劍者?還是您不用面對那段旁白? 10/13 22:48
80F:→ F00L:我說可以啊,您先收回「指正」戰書嘛。要討論也不能未審先判 10/13 22:49
81F:→ tzar:指正是戰書是您認為的,我沒有這樣想,怎麼收回XD 10/13 22:50
82F:→ F00L:根本沒人說「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想法都一樣」。 10/13 22:51
83F:→ F00L:子虛烏有的污衊,這不算宣戰? 10/13 22:51
F大首先提出的「污衊」這一個負面的詞,
我認為太嚴重誇張了一點。不需要給人扣這頂大帽子。
還是說F大認為t大說的話已達「污衊」的程度?
那麼F大所認知的這個詞,要到達的門檻比我所認知的要低很多 :p
84F:→ F00L:3040篇寫的很清楚,正因為每個論者不一定一樣,我哪能猜到? 10/13 22:52
85F:→ tzar:誰說的?您說的,3027篇第一段,別忘了自己說過什麼 10/13 22:52
86F:→ F00L:我都說對方沒寫的東西我猜不到了,叫做我把每人想法當一樣? 10/13 22:53
87F:→ F00L:對啊,請您指出來吧。能指出來,您怎麼不早指出來? 10/13 22:53
88F:→ spko:還沒完啊!要不要考慮留一下MSN,私底下吵好了....囧 10/13 22:54
89F:→ tzar:不要要求什麼事都別人幫你做,你自己說的話還要我提醒你? 10/13 22:54
90F:→ F00L:樓上不能對著「防禦方」(解釋者)喊話,要也該針對扣帽子的 10/13 22:55
91F:→ F00L:真的很傷格調,3027第一段那麼清楚,還要扣人帽子…… 10/13 22:56
92F:→ tzar:問個問題,你到底想要我說什麼?直接說,我考慮看看 10/13 22:58
93F:→ tzar:我想,這樣比較直接一點,哈哈 10/13 22:58
94F:→ F00L:把所謂的「指正」收回去。 10/13 23:00
95F:→ F00L:光是考慮看看、哈哈……這樣的討論態度就很皮! 10/13 23:00
96F:→ tzar:這問題已經答過了,請看22:43開始的推文,下一題,謝謝 10/13 23:01
97F:→ F00L:另外,根本沒有人「您們」一詞當成「所有想法都一樣」。 10/13 23:01
98F:→ F00L:您這樣指稱是一種「污衊」。 10/13 23:01
又在「污衊」.....
再次確認F大所認知的這個詞,要到達的門檻比我所認知的要低很多 :p
99F:推 Fernandeo:兩人翻翻滾滾鬥在一起,又已再拆了一百餘招,仍是勝負難 10/13 23:02
100F:→ F00L:叫您做,誰叫您回答? 10/13 23:02
101F:→ Fernandeo:分 ← 勸架失敗,繼續吧 ( ′-`)y-~ 10/13 23:02
102F:→ tzar:這問題,請看您的著作3027篇,回答過了,下一題,謝謝 10/13 23:02
103F:→ tzar:叫我做?版主權力好大。不好意思,有違良心,恕難從命 10/13 23:03
104F:→ F00L:所以從3027篇第一段,證明您答錯了。 10/13 23:03
105F:→ F00L:從3027篇的事實上面來看,一、用您們全無不妥之處。 10/13 23:03
106F:→ F00L:二、證明您以污衊的手法對待討論對手。 10/13 23:04
107F:→ tzar:F大有理,那我逃走好了~這樣打下去生死符都要發了 XD 10/13 23:04
108F:推 spko: 錢給你,快出去! 給你錢,快點做! XDDDDD 10/13 23:04
109F:→ F00L:是您要問我的啊?干板主身份啥事?請見您22:58的推文。 10/13 23:05
110F:→ F00L:逃不逃是您的事,我苦心勸您也沒用,要搞破格也是您自己的事 10/13 23:06
111F:→ tzar:22:58的推文的用意是試探一下您,果然被釣中 XD 10/13 23:06
112F:→ F00L:釣啥?您對討論對象是這樣的心態? 10/13 23:07
113F:→ tzar:好啦,您也苦口婆心了,就各自收兵回家吧。沒什麼好談的 10/13 23:07
114F:→ F00L:先用不當的污衊,然後人家請您收回,您再耍皮? 10/13 23:07
115F:→ tzar:我覺得跟您已經不是討論對象了,討論的內容跟金庸沒什麼關係 10/13 23:07
116F:→ F00L:污衊完人家,您當然想這樣了啊。 10/13 23:07
117F:→ F00L:但是這是一脈問題接下來的。 10/13 23:08
118F:→ F00L:無論如何,板上的禮儀和分際也該維持。 10/13 23:08
119F:→ ministar558:我發這篇文是想表達,F大你說人家顛倒是非,是以為 10/13 23:08
120F:→ ministar558:人家不敢承認自己「有論楊過創九劍」;但T大從來就 10/13 23:09
121F:→ ministar558:不是在否認他「有論楊過創九劍」。 10/13 23:09
122F:→ ministar558:你回文中所批【顛倒是非】的點,根本不是對方說過 10/13 23:09
123F:→ ministar558:的話,那也就批的沒有道理。 10/13 23:09
124F:→ ministar558:什麼您還是您們的,不是我發文的重點。 10/13 23:09
125F:→ F00L:所以請樓上看3027篇文第一段啊,本來您們就是指論楊過……者 10/13 23:10
126F:→ F00L:不,您們這後面代表的意義是我早在3027篇發出就給定的。 10/13 23:11
再次強調:定義可不是一個人說了算。
就是對你的定義有疑慮才提出來討論。
127F:→ F00L:連我自己都沒資格改,其他人怎能亂改定義? 10/13 23:11
在3027篇發出就給定後就不能改? 連F大自己都沒資格改?
難道3027篇發文的人不是你本人...?!?! (驚)
一個人對先前發表的言論是可以修改或是補強的。
而現在就是對你的定義有疑慮才提出來討論,
你卻說這個定義是不能改的,因為你在3027篇發出就給定。
那這樣要怎麼討論下去?
128F:→ tzar:謝原PO,您您之爭是版主大人自己延續的,我也對模糊重點抱歉 10/13 23:11
129F:→ F00L:我既然一開始就講清楚是針對「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 10/13 23:12
130F:→ F00L:那是否適合?是否該被指正?就端看T板友是否論楊過創九劍。 10/13 23:12
131F:→ tzar:版主大人為何會突然提到您們,至今仍是不解之謎啊 10/13 23:13
132F:→ F00L:3027篇第一段有說啊。因為您們都是論楊過創九劍者。 10/13 23:13
133F:→ F00L:因為您們這樣論楊過創九劍,都必須解釋清楚那段旁白。 10/13 23:14
134F:→ F00L:這兩句話3027篇都有表示到,您不用另行推測。 10/13 23:15
135F:→ tzar:關鍵點:我論楊過創九劍時,不知道那段旁白。 10/13 23:15
136F:→ F00L:干3027篇第一段啥事? 10/13 23:16
137F:→ F00L:您不知道而沒處理,但那段文是說「終究還是得面對」。 10/13 23:16
138F:→ tzar:但您說論楊過創九劍者,都"必須"解釋那段旁白。我卻沒解釋 10/13 23:16
139F:→ F00L:您知不知道,不影響3027篇第一段說法的正確性。 10/13 23:16
140F:→ tzar:既然我沒解釋,表示您說的"必須"是有點問題的 10/13 23:17
141F:→ F00L:您沒解釋,我也沒當您做任何解釋啊。 10/13 23:17
142F:→ tzar:但如果您說的"必須"正確,沒解釋的我就不算是真的楊過論者 10/13 23:17
143F:→ F00L:【我表示,我不知道您是怎麼解釋那一段原文的。】 10/13 23:17
144F:→ F00L:3027篇第一段,上一行原封不動貼過來。 10/13 23:18
145F:→ tzar:所以您也不該用您們來作對我的回應,用您才是正確的 10/13 23:18
146F:推 spko:「您們」兩位是不是該去國文版而不是金庸版啊.... 10/13 23:18
147F:→ F00L:都說不知道您怎麼解釋了,誰去亂揣測您的想法了? 10/13 23:18
148F:→ tzar:這段邏輯是有點複雜沒錯,希望你看懂。 10/13 23:18
149F:→ spko:這種早已事過境遷的問題到底是要吵到什麼時候 10/13 23:18
150F:→ tzar:還有你也不用一直重複講同樣的話,我對你的意思一直很清楚 10/13 23:19
151F:→ tzar:回S大,我也不知道,我說了不只一次的各自收兵吧。ORZ 10/13 23:19
152F:→ F00L:那您22:46是在扯甚麼? 10/13 23:19
153F:→ tzar:22:46就是在講您一直無法理解的事情,您,到底懂了沒啊? 10/13 23:20
154F:→ F00L:我都說不知道您有啥想法,誰假設您們「沒有差異想法」了? 10/13 23:20
155F:→ F00L:所以說您22:46是污衊。 10/13 23:21
156F:→ F00L:我說您收回「指正」就好啊,是誰的問題? 10/13 23:22
157F:→ F00L:您要指正人,該證明的是您。 10/13 23:22
158F:→ tzar:您收回您的污衊,我再考慮看看,要不要收回看你囉,我沒差 10/13 23:22
159F:→ F00L:誰污衊您了?污衊您甚麼了? 10/13 23:23
160F:→ tzar:您污衊的我污衊。 <-- 這個應該很簡單,你看得懂吧? 10/13 23:25
161F:→ F00L:OK,last words 留給您。 10/13 23:26
162F:→ F00L:2651篇那時,您一開始還想經營「高人形象」……替您惋惜。 10/13 23:27
這邊F大主動扯到的另外一件事來主觀的評論他人蠻怪的
你怎麼知道人家怎麼想?
自行臆測人家想經營「高人形象」,只能說這是你自己認為的。
163F:推 tzar:呵,很有趣的最後評語。您自認知道我想怎樣,真是高人啊 XD 10/13 23:34
164F:→ NPLNT:我覺得版主在討論時雖然是一般版友 但還是不要太嗆比較好XD 10/13 23:36
165F:→ ministar558:嗯,到底該怎麼說?? F大,我知道你3027篇中指的您們 10/14 00:07
166F:→ ministar558:就是「都論楊過創九劍」者,這個你不用一直重複 @@a 10/14 00:07
167F:→ ministar558:但我主要想講的是你在3040篇中批人家顛倒是非的那個點 10/14 00:07
168F:→ Spartan117:是我創的啦 有空教大家 10/14 00:07
169F:→ ministar558:批錯了..... 10/14 00:08
170F:→ ministar558:因為你在3040篇中說「明明白紙黑字寫在上面,也要顛倒 10/14 00:08
171F:→ ministar558:是非?」主要就是指tzar「有論楊過創九劍,但卻不敢 10/14 00:08
172F:→ ministar558:承認這件事 10/14 00:08
173F:→ ministar558:但人家根本就不是那個意思(他指的"假設不對"是指另外 10/14 00:09
174F:→ ministar558:一件事。所以你3040篇中問的「那句哪裏不對?您沒有 10/14 00:10
175F:→ ministar558:論楊過創九劍?....您有論楊過創九劍。這是事實, 10/14 00:11
176F:→ F00L:您一整串看下來,我哪裏「假設」?哪裏「不對」了? 10/14 00:11
177F:→ ministar558:不是假設。」就很不明所以了 10/14 00:11
178F:→ F00L:對方指稱我「假設不對」,但是從3027、3030到3040我都一致。 10/14 00:11
179F:→ F00L:所謂「您們」的定義都是指「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 10/14 00:12
180F:→ F00L:我假設了甚麼?不對了甚麼? 10/14 00:12
181F:→ F00L:退一萬步講,是對方扭曲我的原意,那也是對方的問題。 10/14 00:13
182F:→ ministar558:我哪句說你有假設? 我是說你把人家的假設搞錯了 10/14 00:13
183F:→ F00L:何況我是有把定義寫清楚的,而且是三篇每一篇都講。 10/14 00:13
184F:→ F00L:人家說我「假設不對」! 10/14 00:13
185F:→ F00L:您來解讀一下,我假設了啥? 10/14 00:14
186F:→ ministar558:我推文中哪句話說您「假設」? 說您「不對」? 10/14 00:28
187F:→ ministar558:我只是引用了3040篇中你說過的話 沒有說你不對啊?? 10/14 00:30
188F:→ F00L:邏輯是,他說我文中的「您們」是「假設不對」。 10/14 00:33
189F:→ F00L:問題是,「您們」這話的定義在3027、3030篇一直寫的很清楚。 10/14 00:34
190F:→ F00L:所以我就問您,您00:09推文中說的,「是哪一件事」? 10/14 00:35
191F:→ F00L:總要有這一件事(我說「您們」假設不對),您的說法才成立。 10/14 00:36
192F:→ F00L:問題是我文中的「您們」從頭到尾都沒有假設啊。 10/14 00:36
193F:→ F00L:而若您也說我沒有假設、沒有不對…… 10/14 00:37
194F:→ F00L:那奇怪了,他說的「假設不對」是指甚麼東西? 10/14 00:37
195F:→ F00L:是指一件「沒發生的東西」? 10/14 00:38
196F:→ F00L:您從何而知是「另一件事」?00:09 又「是哪一件事」? 10/14 00:39
197F:→ F00L:您說的「另一件事」跟我有甚麼關係? 10/14 00:39
198F:→ F00L:我從頭到尾用「您們」只有一種解釋,是對方說我假設不對。 10/14 00:42
199F:→ F00L:我有說他假設啥?那您00:13說的是甚麼? 10/14 00:43
200F:→ ministar558:他說的「假設不對」 我在我文中第三~五句已經解釋 10/14 00:43
201F:→ F00L:那我們就來檢驗哪裏不對啊。 10/14 00:44
202F:→ F00L:我一直以來定義都是「您們論楊過創九劍者」必須解釋那段原文 10/14 00:45
203F:→ F00L:他是否是論楊過創九劍者? 10/14 00:45
204F:→ F00L:是的話,這說法哪裏有問題? 10/14 00:45
205F:→ F00L:「您們」一段不光是回應,也是在陳述一個邏輯上的事實。 10/14 00:46
206F:→ F00L:所以倒過來問您,明明「您們」只有一種3027篇中下的唯一意義 10/14 00:52
207F:→ F00L:對方說我這說法「假設不對」。我就持這唯一意義來回。 10/14 00:53
208F:→ F00L:那這樣回有甚麼問題?您00:08的推文又是甚麼意思? 10/14 00:53
209F:→ ministar558:睡前最後來回一下。 10/14 01:56
210F:→ ministar558:Tzar也一直以來都說他不認為用您們來回應個人是對的 10/14 01:56
211F:→ ministar558:00:08的推文是說你在3040篇中說「明明白紙黑字寫在 10/14 01:57
212F:→ ministar558:上面,也要顛倒是非?」是批錯點了;因為他沒有不認 10/14 01:57
213F:→ ministar558:他有論楊過創九劍。 10/14 01:57
214F:→ ministar558:至於用「您們」指「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真的如F大 10/14 01:57
215F:→ ministar558:你所說得絕對正確嗎?這不是我文中想表達的重點,如 10/14 01:57
216F:→ ministar558:果想討論還請找同好切磋。 10/14 01:58
217F:→ ministar558:00:09又「是哪一件事」? 就是我文中第三段寫的: 10/14 01:58
218F:→ ministar558:(您用您們來回應我個人)這個假設不對 <== 這件事 10/14 01:58
219F:→ ministar558:在這一段的討論上,我想我和tzar的邏輯比較一致。 10/14 01:59
220F:→ ministar558:他也懂我所要表達的意思。有版友在推文中建議私底 10/14 01:59
221F:→ ministar558:下用信件討論,我剛剛已經和tzar用信件交流看法過了。 10/14 01:59
222F:→ ministar558:抱歉F大我就不再回應,因為我覺得您一直想把討論牽到 10/14 01:59
223F:→ ministar558:另外一條線上,這樣逐一回應時間上我真的沒辦法。 10/14 02:00
224F:→ ministar558:最後,還是非常謝謝你的指教。 <( _ _ )> 10/14 02:00
225F:→ F00L:1.是您發文指教我啊。(批錯了云云……) 10/14 02:03
你覺得我在指教你喔 謝啦XD
226F:→ F00L:2.都定義清楚是指「論楊過創九劍者」,為何用「您們」不對? 10/14 02:05
227F:→ F00L:以上2.之中,顯見您01:56~01:57根本是同一命題。不該分為二 10/14 02:07
誰定義清楚? 你? 而你自認定義是對的就要大家服從?
而我上面也說過用「您們」指「論楊過創九劍者」,
不對。不完全對。有語病。有盲點。
理由我在本篇22:13推文之下的回文已經寫了
我就不再重貼一次
我01:56~01:57是兩個命題,應該分為二。
因為1.你在3040篇中說「明明白紙黑字寫在上面,也要顛倒是非?」
是批錯點了;因為T大沒有不認他有論楊過創九劍。
2.用「您們」指「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真的如F大你所說得絕對正確嗎?
這邊我已經說過我認為不對。不完全對。有語病。有盲點。
228F:→ F00L:3.按照T板友的補述(22:44~22:46) 10/14 02:08
229F:→ F00L:他是認為我說「您們」是把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想法一致化 10/14 02:09
230F:→ F00L:但這根本是子虛烏有的污衊與混淆。 10/14 02:09
231F:→ F00L:3027篇第一段很清楚,「您們」是指「論調立場與面對的問題」 10/14 02:10
232F:→ F00L:但是如何處理面對問題(旁白)的想法,我是有所區別的。 10/14 02:11
233F:→ F00L:3027篇我說:我表示,我不知道您是怎麼解釋那一段原文的。 10/14 02:11
當初你在3027篇首度提出「您們」這一個詞時,
還沒有你這篇推文中的這些解釋,所以容易的確有商議的空間。
就是因為有商議的空間,
所以才有這些討論,現在也知道了你的看法。
你的「您們」沒有把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想法一致化。
但,用「您們」指「論楊過創九劍者」,不對。不完全對。有語病。有盲點。
(一講再講,我都快膩了...)
234F:→ F00L:4.也就是說,在持楊過創九劍立場上,我稱「您們」。 10/14 02:12
235F:→ F00L: 但同一立場中,您們的「不同想法」,我一直區別的很清楚。 10/14 02:13
236F:→ F00L: 根本沒有T板友指稱:把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想法一致化 10/14 02:14
237F:→ F00L:5.故知「您們」的說法,根本沒有任何問題。 10/14 02:14
238F:→ F00L: 只是被有心人士拿來打迷糊仗混淆視聽罷了。 10/14 02:15
239F:→ F00L: 我當然可以用「您們」表達「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的立場。 10/14 02:16
240F:→ F00L: 我也從來沒用「您們」表達「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的想法。 10/14 02:17
241F:→ F00L: ministar558混淆了「持楊過論立場」與「解釋旁白想法」。 10/14 02:18
242F:→ F00L: 所說明的東西自然就與事實大相逕庭。 10/14 02:18
這邊一起回。
立場? 想法? 這是在玩文字遊戲嗎......
想法不同的人立場就不一樣啊。
F大你不能先把一群人自行認定為立場相同,
再解釋說,喔,但是他們之間的想法是有差異的。
正確的邏輯,
必須先完整省視一個人所提出的論點、觀念、想法等等,
再決定他的立場怎樣。
所以F大你用「您們」表達「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的立場,
不考慮他們想法之間的差異,是比較籠統粗糙的討論。
再者,在一個議題的討論上,並不是只有正反兩方立場,
三方、四方、五方以上的立場是常態。
彼此間的論點與論證方式的差異不同,就算是立場不一樣。
所以tzar才會說:用「您們」來回應我個人,這個假設不對。
結果F大你不認同tzar的看法,就在3040篇直接批人家顛倒是非,
這就是我文中說不妥當的地方了。
我已經處處順著F大你的邏輯解釋了,我真的盡力了 Orz
就像我推文中有講的,
我根本不需要來討論用「您們」表達「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是否正確?
這不是我文中說F大你不妥當的點。
還希望你能多少瞭解一點點我想表達的意思....
243F:推 Aurelio:我看了前面文章的推文 FOOL兄你說楊過獨孤劍境高不高的問 10/14 02:37
244F:→ Aurelio:題 用數學來比喻 求敗的加減乘除很厲害 可是楊過學不全 所 10/14 02:38
245F:→ Aurelio:以算得很慢 可以他可以歸納加剪成除法 創出微積分 用來說 10/14 02:38
246F:→ Aurelio:明楊過獨孤劍境不高 可以歸納獨孤劍境後創出的九劍可以更 10/14 02:39
247F:→ Aurelio:威 這樣解釋有沒有通? 10/14 02:39
248F:推 NPLNT:看不懂樓上所比喻的??而且F大不是認為楊過不可能創九劍嗎? 10/14 02:45
249F:推 liwmewmew:樓樓上阿,那完全超級一相情願的說法 10/14 09:04
250F:→ liwmewmew:照這樣的說法,任何人只要看過劍,我想都有機會創九劍 10/14 09:06
※ 編輯: ministar558 來自: 61.57.103.41 (10/14 15:55)
251F:推 tzar:mini版友太強大了,這樣解釋FOOL應該會懂的,很清楚 10/14 16:41
252F:→ tzar:尤其是美國福利黑人那段。希望FOOL好好參詳一下 10/14 16:42
253F:→ F00L:回在3058篇。 10/14 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