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cle ()
看板JinYong
標題Re: 板友對要求處理。
時間Mon May 11 18:42:22 2009
※ 引述《F00L (愚者)》之銘言:
: 關於板友來信要求處理,茲回應如下:
: : (ps.這事件至今也有一段時日了,然而我們所討論的錯誤資料,也就是,
: : 卻始終不見修正,板主既有時間回覆眾板友的討論,應當不至於沒時間做這
: : 小小的修正吧。這麼說來,板主是否有怠忽職守之嫌?
: 呈堂證供要等結案才能處理吧?
: 對方交代他的問題沒有?
: 他只是另開戰場錯開話題啊。
: 那麼,結案了麼?
: 另外,如果您覺得我怠忽職守,
: 進可以向站方申訴。
: 退可以在板上提請我更改,至少在這種情形下,我自認比較有合理性去動。
: 而且實際上來說,我既沒有義務、甚至不應該在放原文。
: 若真的造成困擾,要我把原文全刪掉我是可以考慮接受的。
: : 當然,或許是板主對此事有什麼顧忌因而不進行修改,這就不是我這種外人
: : 應該過問的了。)
: 關於您說的顧忌,我已報告如上,敬請諒察。
: 而既然您提出請求,我自認比較有合理性來處理。
: 畢竟這是關於處理板務的請願,我會將您這篇提出「處理」的請求貼在板上。
: 至於是要我:
: 1.改一個字。(還是缺謬甚多,意義有限。)
: 2.把整個校對好貼完整。(抱歉,工程浩大,個人時間有限。)
: 3.全刪掉,未來等有校對好的再放上來。
: 原文有誤,乃是不可避免之事。
: 我也沒義務擔這責任,將這般低調的事情硬要分享給大家。
: 被當成外來朋友當成「狗屎」,乃是始料所未及。
: 何況他並非是因為而搞錯說法,
: 他是本來就知道網路上說法及爭議,刻意採取網上流傳的「網友打字版」。
: 待被我糾正時,才扯下水。
: 請給我一天的時間考慮。
: 畢竟按照各位的要求,
: 為一勞永逸,其實3.是比較合理的作法,但總感覺有些可惜。
嗯...這封信是我寄的,我想我有義務出來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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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並沒有要求板主整理的意思,
我並無意指責板主不負責任,
只是認為或許板主平日繁忙,因而忘了有錯需要修改,
站在旁觀者的角度,在信的最後稍作提醒,免得旁人對板主有所誤解。
否則就如板主所說,若是我覺得板主怠忽職守,逕向站方提出檢舉即可,
又何必在信中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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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誤,這的確是不可避免的事
我也不認為板主必須擔負起整個校正工作,就如板主所說,工程浩大,
我想這也不是一個平日需要上課或上班的人可以獨立完成的事情。
但我認為,即使不特別去校正,
當有人幫忙提出某個地方有誤時(不管是有意或是無意),
板主便對此進行修正應是可行的作法,
我不認為這是意義不大的事。
若是為了當作呈堂証供而留下原錯誤文,的確是有其正當性。
但是,容我提出一點建議,
或許板主可以將錯誤文章進行備份之後,再行修正
畢竟仍然是有人有利用的需求,
提供正確的資料雖不能強說是板主的義務,
但既然提供了個資源,
那麼在不花太大工夫的前提下做到維持一定的正確性,不是比較好嗎。
一點建議提供給您做個參考。
至於刪除,個人認為沒有這個必要
就如我上面所說,只要在有人發現錯誤時進行修改,應該就可以達到校正的效果
至於還沒有被發現的部份,就某種程度上來說,可以認同為這個錯誤影響不大,
即使不修正也無所謂。
若是板主認為這樣的作法太過消極,
那麼或許可以採用認養的作法,讓熱心的板友協助校正,
將浩大的工程分包給許多小單位,便會簡單多了。
比較好的作法應該是集合眾人的力量,兩者並行。
我相信原文的存在對眾板友的討論是有相當大的幫助的,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是手邊隨時有原書,把全書一字不露背下的人更是少數,
刪除原文想必對討論風氣影響甚鉅,
相信也不是板主及眾板友所樂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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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35.174
1F:推 potter1529:雖然說沒有用過... 05/11 18:45
2F:→ potter1529:但是建議保留 有發現錯誤的用發文或寄信告訴版主 05/11 18:45
3F:→ potter1529:用逐一修改錯誤的方式不就好? 05/11 18:45
4F:推 haryewkun:同意樓上。 05/11 18:47
5F:→ saiet:如果不是網路引用文句有誤,而手邊又找不到書 05/11 18:50
6F:→ saiet:應該很難得有人會在撈資料吧 05/11 18:51
7F:→ F00L:1.來不及了,已經全刪了。 05/11 18:53
8F:→ F00L:2.一樓的建議,其實我有貼在「修訂版」。 05/11 18:54
9F:→ F00L:我當時說修訂版我沒空校稿(搞不好還有十八禁內容)。 05/11 18:54
10F:→ F00L:打有人拿這打我槍,實在是很無言。 05/11 18:55
11F:→ F00L:我整套貼過來,不代表我認定那是正確的。 05/11 18:55
12F:→ F00L:難道因為我貼了,就沒有主張我對「真實認知」的權利? 05/11 18:56
13F:推 BDisagay:連載板不好找耶.... 05/11 18:57
14F:→ F00L:嗯,我都是透過特殊管道取得的。 05/11 19:00
15F:→ F00L:舊版鹿鼎記文字檔已經有了,但也是覺得想整理好再放。 05/11 19:01
16F:→ saiet:你是版主、是你建立的、你是現任的管理者 05/11 19:02
17F:→ saiet:現在有誤,你認為你有沒有責任? 05/11 19:04
18F:→ F00L:我從沒逃避此責任。 05/11 19:05
19F:→ F00L:我面對責任的方式,就是因為有您這種指責,我負責將其刪除。 05/11 19:06
20F:→ saiet:負責不等於下台,只是需要你去處理 05/11 19:08
21F:→ saiet:至於你要用什麼方式處理,那是你的選擇 05/11 19:10
22F:→ saiet:如果你選擇全部刪除,我個人覺得是下下之選 05/11 19:11
23F:推 a40397577:我也覺得刪掉是下下之選,特別是改個字就能解決的問題 05/11 20:04
24F:→ F00L:不,我不認為是改個字就能解決的。 05/11 21:04
25F:→ F00L:我本來在修訂版中,就有「明確昭告」我還沒空校對。 05/11 21:05
26F:→ F00L:結果我只是想主張「沒校對到錯字,不代表我認為錯字為正確」 05/11 21:06
27F:→ F00L:H、S二位,一個講到「狗屎」去了,一個說我該為錯字負責。 05/11 21:07
28F:→ F00L:抱歉各位,我真的沒把握校到沒錯字,不刪能幹麻? 05/11 21:08
29F:→ F00L:至於公告沒校對好云云,我當初就做了啊,還不是沒用? 05/11 21:09
30F:噓 wetteland:這些GY的傢伙,害大家都沒得看了 05/11 21:49
31F:噓 Tenging:本來想溫習一下的說... 05/12 02:39
32F:推 albertjet:看實體書比較不累! 沒有雖然可惜,但也對眼睛好些 05/12 03:09
33F:推 jspout:唉,可惜,不過這樣也可以少去不少無謂的紛爭就是了 05/12 13:54
34F:→ jspout:畢竟那是版權物,版主並沒有義務去貼這個還被嫌吧… 05/12 13:54
35F:推 siathy:濕地噓 我就推! 05/12 15:35
36F:→ onelife:板大你倒是明說吧,H板友引用沒"等"字的文本導出無根據的 05/13 10:37
37F:→ onelife:結論,這件事板大認為他應該怎麼作才算是負責? 05/13 10:37
38F:→ onelife:呃...原來下面又戰起來了,所問也已出現解答,請無視樓上 05/13 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