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cle ()
看板JinYong
标题Re: 板友对要求处理。
时间Mon May 11 18:42:22 2009
※ 引述《F00L (愚者)》之铭言:
: 关於板友来信要求处理,兹回应如下:
: : (ps.这事件至今也有一段时日了,然而我们所讨论的错误资料,也就是,
: : 却始终不见修正,板主既有时间回覆众板友的讨论,应当不至於没时间做这
: : 小小的修正吧。这麽说来,板主是否有怠忽职守之嫌?
: 呈堂证供要等结案才能处理吧?
: 对方交代他的问题没有?
: 他只是另开战场错开话题啊。
: 那麽,结案了麽?
: 另外,如果您觉得我怠忽职守,
: 进可以向站方申诉。
: 退可以在板上提请我更改,至少在这种情形下,我自认比较有合理性去动。
: 而且实际上来说,我既没有义务、甚至不应该在放原文。
: 若真的造成困扰,要我把原文全删掉我是可以考虑接受的。
: : 当然,或许是板主对此事有什麽顾忌因而不进行修改,这就不是我这种外人
: : 应该过问的了。)
: 关於您说的顾忌,我已报告如上,敬请谅察。
: 而既然您提出请求,我自认比较有合理性来处理。
: 毕竟这是关於处理板务的请愿,我会将您这篇提出「处理」的请求贴在板上。
: 至於是要我:
: 1.改一个字。(还是缺谬甚多,意义有限。)
: 2.把整个校对好贴完整。(抱歉,工程浩大,个人时间有限。)
: 3.全删掉,未来等有校对好的再放上来。
: 原文有误,乃是不可避免之事。
: 我也没义务担这责任,将这般低调的事情硬要分享给大家。
: 被当成外来朋友当成「狗屎」,乃是始料所未及。
: 何况他并非是因为而搞错说法,
: 他是本来就知道网路上说法及争议,刻意采取网上流传的「网友打字版」。
: 待被我纠正时,才扯下水。
: 请给我一天的时间考虑。
: 毕竟按照各位的要求,
: 为一劳永逸,其实3.是比较合理的作法,但总感觉有些可惜。
嗯...这封信是我寄的,我想我有义务出来说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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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并没有要求板主整理的意思,
我并无意指责板主不负责任,
只是认为或许板主平日繁忙,因而忘了有错需要修改,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在信的最後稍作提醒,免得旁人对板主有所误解。
否则就如板主所说,若是我觉得板主怠忽职守,迳向站方提出检举即可,
又何必在信中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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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误,这的确是不可避免的事
我也不认为板主必须担负起整个校正工作,就如板主所说,工程浩大,
我想这也不是一个平日需要上课或上班的人可以独立完成的事情。
但我认为,即使不特别去校正,
当有人帮忙提出某个地方有误时(不管是有意或是无意),
板主便对此进行修正应是可行的作法,
我不认为这是意义不大的事。
若是为了当作呈堂证供而留下原错误文,的确是有其正当性。
但是,容我提出一点建议,
或许板主可以将错误文章进行备份之後,再行修正
毕竟仍然是有人有利用的需求,
提供正确的资料虽不能强说是板主的义务,
但既然提供了个资源,
那麽在不花太大工夫的前提下做到维持一定的正确性,不是比较好吗。
一点建议提供给您做个参考。
至於删除,个人认为没有这个必要
就如我上面所说,只要在有人发现错误时进行修改,应该就可以达到校正的效果
至於还没有被发现的部份,就某种程度上来说,可以认同为这个错误影响不大,
即使不修正也无所谓。
若是板主认为这样的作法太过消极,
那麽或许可以采用认养的作法,让热心的板友协助校正,
将浩大的工程分包给许多小单位,便会简单多了。
比较好的作法应该是集合众人的力量,两者并行。
我相信原文的存在对众板友的讨论是有相当大的帮助的,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手边随时有原书,把全书一字不露背下的人更是少数,
删除原文想必对讨论风气影响甚钜,
相信也不是板主及众板友所乐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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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6.235.174
1F:推 potter1529:虽然说没有用过... 05/11 18:45
2F:→ potter1529:但是建议保留 有发现错误的用发文或寄信告诉版主 05/11 18:45
3F:→ potter1529:用逐一修改错误的方式不就好? 05/11 18:45
4F:推 haryewkun:同意楼上。 05/11 18:47
5F:→ saiet:如果不是网路引用文句有误,而手边又找不到书 05/11 18:50
6F:→ saiet:应该很难得有人会在捞资料吧 05/11 18:51
7F:→ F00L:1.来不及了,已经全删了。 05/11 18:53
8F:→ F00L:2.一楼的建议,其实我有贴在「修订版」。 05/11 18:54
9F:→ F00L:我当时说修订版我没空校稿(搞不好还有十八禁内容)。 05/11 18:54
10F:→ F00L:打有人拿这打我枪,实在是很无言。 05/11 18:55
11F:→ F00L:我整套贴过来,不代表我认定那是正确的。 05/11 18:55
12F:→ F00L:难道因为我贴了,就没有主张我对「真实认知」的权利? 05/11 18:56
13F:推 BDisagay:连载板不好找耶.... 05/11 18:57
14F:→ F00L:嗯,我都是透过特殊管道取得的。 05/11 19:00
15F:→ F00L:旧版鹿鼎记文字档已经有了,但也是觉得想整理好再放。 05/11 19:01
16F:→ saiet:你是版主、是你建立的、你是现任的管理者 05/11 19:02
17F:→ saiet:现在有误,你认为你有没有责任? 05/11 19:04
18F:→ F00L:我从没逃避此责任。 05/11 19:05
19F:→ F00L:我面对责任的方式,就是因为有您这种指责,我负责将其删除。 05/11 19:06
20F:→ saiet:负责不等於下台,只是需要你去处理 05/11 19:08
21F:→ saiet:至於你要用什麽方式处理,那是你的选择 05/11 19:10
22F:→ saiet:如果你选择全部删除,我个人觉得是下下之选 05/11 19:11
23F:推 a40397577:我也觉得删掉是下下之选,特别是改个字就能解决的问题 05/11 20:04
24F:→ F00L:不,我不认为是改个字就能解决的。 05/11 21:04
25F:→ F00L:我本来在修订版中,就有「明确昭告」我还没空校对。 05/11 21:05
26F:→ F00L:结果我只是想主张「没校对到错字,不代表我认为错字为正确」 05/11 21:06
27F:→ F00L:H、S二位,一个讲到「狗屎」去了,一个说我该为错字负责。 05/11 21:07
28F:→ F00L:抱歉各位,我真的没把握校到没错字,不删能干麻? 05/11 21:08
29F:→ F00L:至於公告没校对好云云,我当初就做了啊,还不是没用? 05/11 21:09
30F:嘘 wetteland:这些GY的家伙,害大家都没得看了 05/11 21:49
31F:嘘 Tenging:本来想温习一下的说... 05/12 02:39
32F:推 albertjet:看实体书比较不累! 没有虽然可惜,但也对眼睛好些 05/12 03:09
33F:推 jspout:唉,可惜,不过这样也可以少去不少无谓的纷争就是了 05/12 13:54
34F:→ jspout:毕竟那是版权物,版主并没有义务去贴这个还被嫌吧… 05/12 13:54
35F:推 siathy:湿地嘘 我就推! 05/12 15:35
36F:→ onelife:板大你倒是明说吧,H板友引用没"等"字的文本导出无根据的 05/13 10:37
37F:→ onelife:结论,这件事板大认为他应该怎麽作才算是负责? 05/13 10:37
38F:→ onelife:呃...原来下面又战起来了,所问也已出现解答,请无视楼上 05/13 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