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00L (愚者)
看板JinYong
標題[公告] 板友對要求處理。
時間Mon May 11 16:20:46 2009
關於板友來信要求處理,茲回應如下:
※ 引述《nacle ()》之銘言:
: ※ 引述《haryewkun (Har)》之銘言:
: : 基本上我是覺得F版主想太多……哪來的爭議?
: 到這篇為止,您都沒對您當時的錯誤推論作清楚的表示,這就是我前文說的爭議。
: [過程我很清楚,恕刪]
: : 絕大部份的電子版本,都沒有“等”這個字。所以那時候的推論是合理的。
: 引用錯誤的資料,怎能還自稱是「合理推論」?
: → nacle:我怎麼覺得沒有邏輯觀念的是F板主orz 05/08 19:00
: → nacle:"引用錯誤的資料"跟"合理推論"本就是兩回事 05/08 19:02
: 那是您斷章取義的理解。
: 他是說「因為電子書沒有等字,所以他的推論是合理的」。
: 煩請指教其中的邏輯。
: 我的認知是,錯誤的結論,無論如何不能稱為合理。
: ------
: 我同意F板主說的,這是個錯誤的結論
: 但這並不代表推論就一定是不合理的
: "根據既有的前提,進行推論,進而得出結論。"
: 在這個過程中,造成錯誤結論的原因可能是由於不"合理的推論",
: 也可能是來自於"錯誤的前提"
: 因此"結論是否錯誤"與"推論是否合理"之間並無必然的關係。
: ---
: 而在h板友這個事件裡,應該是
: 引用了錯誤的資料,
: 根據這份資料進行了合理的推論,
: 因而得出了錯誤的結果。
: 結果是錯的,但在推論中並無不合理的部份。
: 另外,這是個單純的邏輯問題,因此並無斷章取義的問題
: (我並沒有從文中"取"任何"義")
如果您當時沒搞懂我的意思,
但推文中我又再重申一遍了,我又不是說他的推論過程不合理,
我是針對他的推論結果與面對錯誤的態度。
: (ps.這事件至今也有一段時日了,然而我們所討論的錯誤資料,也就是,
: 卻始終不見修正,板主既有時間回覆眾板友的討論,應當不至於沒時間做這
: 小小的修正吧。這麼說來,板主是否有怠忽職守之嫌?
呈堂證供要等結案才能處理吧?
對方交代他的問題沒有?
他只是另開戰場錯開話題啊。
那麼,結案了麼?
另外,如果您覺得我怠忽職守,
進可以向站方申訴。
退可以在板上提請我更改,至少在這種情形下,我自認比較有合理性去動。
而且實際上來說,我既沒有義務、甚至不應該在放原文。
若真的造成困擾,要我把原文全刪掉我是可以考慮接受的。
: 當然,或許是板主對此事有什麼顧忌因而不進行修改,這就不是我這種外人
: 應該過問的了。)
關於您說的顧忌,我已報告如上,敬請諒察。
: -----
: 以下是題外話,
: 其實自本板開板以來,在下一直有在關心瀏覽,
: 板上許多的討論串(筆戰?),板友們精闢的見解,
: 讓我知道有許多不同的想法,許多不同面向的看法,
: 雖然不是完全同意這些論點,但至少給我帶來許多思考、理解的空間
: F板主帶頭興起討論的風氣,熱烈的參與討論,這是我一直以來十分欣賞的。
: 可惜由於時間的因素,使得我雖有一些小小的想法,但卻無法參與眾人的討論,
: 誠深感遺憾也。
: 將來若有機會,當與板友分享一些小小的心得,到時還望板主不吝指教。
一切隨緣隨份。
而既然您提出請求,我自認比較有合理性來處理。
畢竟這是關於處理板務的請願,我會將您這篇提出「處理」的請求貼在板上。
至於是要我:
1.改一個字。(還是缺謬甚多,意義有限。)
2.把整個校對好貼完整。(抱歉,工程浩大,個人時間有限。)
3.全刪掉,未來等有校對好的再放上來。
原文有誤,乃是不可避免之事。
我也沒義務擔這責任,將這般低調的事情硬要分享給大家。
被當成外來朋友當成「狗屎」,乃是始料所未及。
何況他並非是因為而搞錯說法,
他是本來就知道網路上說法及爭議,刻意採取網上流傳的「網友打字版」。
待被我糾正時,才扯下水。
請給我一天的時間考慮。
畢竟按照各位的要求,
為一勞永逸,其實3.是比較合理的作法,但總感覺有些可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76.201
※ 編輯: F00L 來自: 220.136.176.201 (05/11 16:22)
1F:→ saiet:特別註明,資料可能有誤,也是一個選擇… 05/11 18:30
2F:推 haryewkun:基本上這一段F版主有抹黑我的意味,我原本的意思根本就 05/11 18:32
3F:→ haryewkun:不是這樣的。 05/11 18:33
4F:→ haryewkun:是F版主自己在版上罵我,你怎麼去引用一個錯誤百出、紕 05/11 18:33
5F:→ haryewkun:漏一大堆的版本,我就覺得很奇怪,說這明明是引用自你編 05/11 18:34
6F:→ haryewkun:的,怎麼是錯誤百出的呢? 05/11 18:34
7F:→ haryewkun:然後F版主就說,裏面那個就是錯誤百出的。 05/11 18:34
8F:→ haryewkun:我就說,這你還怎麼能指責我?如果你說我引用的是狗屎, 05/11 18:35
9F:→ haryewkun:這個狗屎也是你自己放進,你又沒有說裏面是錯誤百 05/11 18:35
10F:→ haryewkun:出的,別人怎麼知道裏面是錯誤百出的? 05/11 18:35
11F:→ haryewkun:然後,至於什麼“他本來就知道網路上說法及爭議”雲雲, 05/11 18:36
12F:→ haryewkun:刻意採取網上流傳的“網友打字版”,被版主糾正時,才扯 05/11 18:37
13F:→ haryewkun:下水,這也根本不是實際的狀況。 05/11 18:37
14F:→ haryewkun:我從一開始就說,我知道有兩個版本,一個是電子版本,一 05/11 18:38
15F:→ haryewkun:個是我書的版本,但我的書是來自馬來西亞,所以不確定是 05/11 18:39
16F:→ haryewkun:否不同國家、不同出版社的差異,這些我是早就知道的,也 05/11 18:40
17F:→ haryewkun:從來沒有否認過。所以說什麼被F版主糾正?更何況是說什 05/11 18:40
18F:→ haryewkun:麼被糾正過後不承認? 05/11 18:40
19F:→ haryewkun:那一個討論串我已經忍了,不去回應了,現在還發公告要在 05/11 18:42
20F:→ haryewkun:“聲明”我的罪狀,實在是有點過分了吧…… 05/11 18:43
若想要講理,請H板友先回答一句話:
以「狗屎」一詞形容本板的,是出自何人之口?
若認為我處置您這問題不當,
前文(呈堂證供)都還在,向站方申訴是您擁有的權利。
※ 編輯: F00L 來自: 220.136.176.201 (05/11 19:04)
21F:推 jojobigoldtw:每次看到這種長篇大論的筆戰我都覺得好佩服大家的體 05/12 19:26
22F:→ jojobigoldtw:力... 05/12 19:26